三种生产理论

更新时间:2023-10-29 17:31

“三种生产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社会生产类型划分理论之一。其又细分为不同理论观点:

含精神生产

在“重返马克思”、“走进马克思”等思想的指导下,国内马克思主义社会生产理论研究取得了一些重要成果,“三种生产理论”、“四种生产理论”、“五种生产理论”、“全面生产理论”等应运而生。含精神生产之“三种生产理论”,我们可称为“三种生产理论(精神生产)”,以区别于其他类型的“三种生产理论”。“三种生产理论(精神生产)”认为,生产包括物质生产、人口生产和精神生产。一些论著对精神生产做了较全面的研究,例如论文《论马克思的精神生产理论在我国兴起的原因、进展和问题》等。“生产”应当低于“上层建筑”,如果“精神”归入“生产”了,上层建筑的内容是不是减少了呢?不同层次的内容放在一起合适吗?扩大生产类型的做法可以使问题详细化、研究更为深入,但不能顾此失彼,破坏已有理论体系的完整性、解释力。马克思恩格斯说:“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观念、思维、人们的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关系的直接产物。表现在某一民族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等的语言中的精神生产也是这样。人们是自己的观念、思想等等的生产者,但这里所说的人们是现实的,从事活动的人们,他们受着自己的生产力的一定发展以及与这种发展相适应的交往(直到它的最遥远的形式)的制约。”尽管用了“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但是此“生产”非彼生产,研究发现马克思、恩格斯还是在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的链条上讨论问题的。中国艺术研究院涂途研究员在《论马克思主义的“三种生产”和“三种文化”学说》一文中对“精神生产”进行了较全面的论证。但是,其文中还是流露出了这样一种观点“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究竟是不能等同的,作为‘一种特

殊方式’的生产,精神生产还具有上层建筑的特性。精神生产必须以物质生产为前提和基础,并最终为后者所制约和决定;同时,它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并对物质生产产生能动的反作用。精神生产的发展最终取决于物质生产的发展,可两者之间又并不是始终保持着平衡发展的关系,两种生产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存在着发展的不平衡关系。”另有一种观点认为:传统唯物史观的根本缺陷就在于,它把物质生产理解为社会生产的同义语,忽视了精神生产等其他社会生产形式在当今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这一观点是值得商榷的。马克思、恩格斯在着眼于人类社会发展变革的历史动因研究时,他们的唯物史观决定了他们应“忽视”精神生产。但是,这决不意味着这是真正的忽视和研究缺失;恰恰相反,更多的精神内容包含于随“生产”而“产生”(而不是“生产”)的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之中。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物质生产”与“精神产生”是两个不同逻辑层面的问题。精神生产之所以没有被列为社会生产之一类是有其原因的,我们在此也算是给了一点论证吧。正如有学者说:“精神生产理论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体系中既然有如此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那么,马克思在提出这一理论之后,为什么没有像论述物质生产理论那样系统地加以展开?在传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科书中没有它应有的地位,并在实践中长期被人们所忽视呢?这是进一步研究马克思的精神生产理论首先不能不回答的问题。”

含环境生产.1

刘思华先生认为:“两种生产理论仍然没有克服传统政治经济学只是社会经济系统内部的物质资料生产与再生产的经济现象和过程来研究社会再生产运动及其规律性的根本缺陷。于是,1983年,我国最早从事生态经济学研究的学者,明确提出并初步系统论述了环境生产、物质生产和人口生产相互适应的三种生产理论。1984年初,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整改简报’中摘要披露了这个理论。十年后,该所的程福祜先生主编的《环境经济学》一书,将这个理论公布于世,并认为:以人为主体的经济活动与作为客体的环境系统组成的环境经济系统实际运行,是通过环境生产、物质生产和人口生产相互适应地结合发展的,这是环境与经济结合发展的最基本关系。”为区别于上述“三种生产理论”,我们称此为“三种生产理论(环境生产)”。“三种生产理论(环境生产)”认为生产包括物质生产、人口生产、环境生产。环境生产是指生态系统中的生物有机体、非生物有机体以及生态系统本身及其相互之间进行的物质循环和能量转换,从而生产出对人类和自然有利的环境资源要素或抑制有害的因素。有学者认为:“从人与环境之间的关系角度看,两种生产理论存在着一个基本假定,即自然环境可以供给无限的环境资源与消纳无限的废物。这也意味着,当人类对环境的作用强度和范围较小,没有破坏自然环境正常运行的基础时(满足理论假定),自然环境的客观存在并不会影响到两种生产理论正确地指导社会实践。”这种说法是正确的。我们可以认为马克思、恩格斯为了更清晰地论述人类社会自身发展的历史演变规律,正确分析劳动、商品、剩余价值等范畴,做出了“忽略环境生产”这一“基本假定”。从马克思、恩格斯的一系列论述中我们知道,他们非常清楚自然环境破坏对人类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例如,恩格斯对人类盲目开发利用自然所引发的危害做过以下精彩论述:“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当今时代的生态危机以及由此引发的碳汇交易、生态建设、生态补偿等问题,凸显了生态系统自然力所生产的资源价值。由于时代的局限,马克思、恩格斯在认识环境破坏力的同时,对环境的生产力并没有非常清晰的认识。做出“忽略环境生产”这一“基本假定”的原因,既有论述目的之故意而为,也有时代的局限性。本人不赞同把精神生产与物质生产、人口生产并列,赞同将环境生产与物质生产、人口生产并列。如前所述,当把物质生产及其条件做广义理解时,物质生产也可涵盖环境生产。但是,鉴于物质生产的强“人为性”(所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称为“社会生产”)和环境生产的强“自然性”(应当称为“自然生产”),将物质生产和环境生产分离、并列,有利于显示环境生产的重要性和基础性。三、社会生产“三大部类说”

马克思把社会生产(“一种生产理论”之物质生产)划分为生产资料生产和消费资料生产两大部

类,认为两大部类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要求按比例协调发展;生产资料的供给与需求之间、

消费资料的供给与需求之间均应保持平衡。部分生产资料和消费品的供过于求,影响两大部类内部

和两大部类之间的比例均衡,影响整个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有学者在此理论基础上提出了两种

不同的“三大部类说”。因与“三种生产理论”有相似之处,故在此讨论之。

含环境生产

王奇、叶文虎在《从可持续发展看两大部类生产理论丰富和发展》一文中认为,两大部类生产理论存在着一个重要的潜在假定:人类经济系统所需要的自然资源与排放的废物可以被自然环境系统所承受,这也意味着自然环境的客观存在不会影响到两大部类生产规模的扩大。但是,在“人定胜天”伦理原则的指导下,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速与生产规模的扩大,人们对自然环境的索取已经超过了它的承载能力,环境危机威胁人类生存与发展,因此,实践与理论的进一步发展需要将上述假定进行内生化处理。将自然环境对人类活动的影响内生于社会的再生产系统中,这样整个世界系统就形成了三大生产过程:生产资料生产、生活资料生产与环境资源的生产。从生产部类角度将它们分别称为:第I部类、第II部类与第0部类。此说可认为是对存在“环境生产”的另一种论说。

含非物质资料生产

郑志国在《社会生产第三部类与价值增殖》一文中认为,社会总产品和社会总生产分为三大部类:凡进入生产消费的物质资料,属于第一部类;凡进入人们生活消费的物质资料,属于第二部类;凡进入生产消费或生活消费的非物质资料,属于第三部类。郑先生之相关论述和思路引发了本人一些思考:第一,时代发展的“新问题”,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理论框架中是可以通过理论的细化予以解决的,这也是哲学的抽象性应有之功能。我们在“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同时更应当“走进”、“重返”、“尊重”马克思,自觉维护已经具有广泛解释力并为国人所接受的、难得的“已经化为本土资源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第二,郑文中的“非物质资料”是一种“客观实在”,可以理解为哲学上的物质,也就可以纳入“物质生产”。把“非物质资料”变为“无形物品”一词更为妥当,既是“物”,又“无形”。这种无形物品可以分为三类:一是进入经济领域的非公共物品性“无形资产”,例如专利技术等;二是进入经济领域的公共物品性“无形资产”,例如能够得到补偿的林业碳汇功能等,实际上这类物品已经失去了其典型的公共物品性;三是不进入经济领域的公共物品,例如法制、国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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