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0 11:50
佛教《大乘起信论》用语。三细与六粗之合称。为根本不觉所生之三种微细相,以及更以境界为缘而生起之六种粗显相。 三细者,即无明业相、能见相、境界相,因其相微细难知,故名三细。六粗者,即智相、相续相、执取相、计名字相、起业相、业系苦相,较三细相更为可知,较粗显,故称六粗。
《大乘起信论》云(大正32·577a):“依不觉故生三种相,与彼不觉相应不离。云何为三?一者无明业相。以依不觉故心动,说名为业。觉则不动,动则有苦,果不离因故。二者能见相,以依动故能见,不动则无见。三者境界相,以依能见故境界妄现,离见则无境界。”
可知三细者,即无明业相、能见相、境界相,因其相微细难知,故名三细。兹分别略释如次:
(1)无明业相︰又称业相。谓在静止状态之真如,即心之本体依无明开始动摇时之相。因未能辨认能所主客,所以是迷界原始之状态。业为动作义,有动作便有苦,对苦果说,初动是原因,故亦有业因义。
(2)能见相︰又称见相、转相。“转”为“转起”之意,一旦动摇便不停止,既已动摇现业相,即一转而起能缘之主观见照作用。虽曰能见,但非如用肉眼见物,而是极微细之认识作用,故名所缘不可知。
(3)境界相︰又称现相。不起见相则无境界相,既有主观见照作用在前,故客观之对象,即随而显现。
上列三细,可以镜、物作喻︰业相如镜面,见相犹镜面能照物,现相则如因镜能照而映现万象。
所谓六粗,即以现相之境界为缘,所生起之六种迷相。《大乘起信论》云(大正32·577a):“以有境界缘故,复生六种相。云何为六?一者智相,依于境界,心起分别,爱与不爱故。二者相续相,依于智故,生其苦乐,觉心起念,相应不断故。三者执取相,依于相续,缘念境界,住持苦乐,心起着故。四者计名字相,依于妄执,分别假名言相故。五者起业相,依于名字,寻名取相,造种种业故。六者业系苦相,以依业受果,不自在故。当知无明能生一切染法,以一切染法皆是不觉相故。”
兹分释如次︰
(1)智相︰对前境界相,不知彼是现于主观心内之幻影,执为心外之实在而起染净、善恶、是非、爱憎等分别。智为分别之意,如对现于镜面之影像,误认其有实体。此系俱生法执。
(2)相续相︰依前智相所起善恶、爱憎等妄分别之益加坚强,而对爱好之境感乐,对憎恶之境感苦,爱憎之念与苦乐之情相应,继起相应不断。此是分别法执。
(3)执取相︰依前相续相缘念苦乐境界,常住持苦乐之境,执着益深,遂起我执。此为俱生我执。
(4)计名字相︰对前相住持执取益加深刻,且于所取之相,设种种名字、言句,以致对怨亲、美丑等名起爱憎之念。此是分别我执。
(5)起业相︰指依前计名字相,构造苦乐、怨亲、爱憎等名称,惹起贪嗔等烦恼,致使身口二业起善恶之活动。
(6)业系苦相︰指系于善恶诸业,感生死苦果,乃至轮回无穷。
上列六种相,较三细相更为可知,较粗显,故称六粗。然而六粗中前四相皆属意业,是我法二执的烦恼。若配于惑业苦三道,则前四相为惑,起业相为业,业系苦相则相当于苦。
此三细、六粗之九相,总摄一切染法,且只依不能了知真如真面目之根本无明而起。故多种不同染法归结于根本无明,皆是无明中之状态,不觉中之差别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