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28 14:29
萨伊把资本等同于生产工具,指出劳动、资本、土地是一切社会生产所不可缺少的三个要素。萨伊指出,生产不是创造物质产品,而是创造效用(使用价值),而效用是商品价值的基础,商品价值的大小取决于它的效用。萨伊把劳动、资本、土地这三个要素,不仅看作是创造商品使用价值的要素,而且看成是创造商品价值的要素。萨伊认为劳动、资本、土地这三个要素在创造效用的过程中,各自提供了生产性服务,分别创造并获得了工资、利息、地租三项收入,作为对自身耗费的补偿。这三项收入便构成了创造效用的生产费用,决定了商品的价值。萨伊从生产三要素创造效用,从而创造价值的“效用论”,推出三种收入决定价值的“生产费用论”。马克思认为,萨伊把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效用)混为一谈,把创造价值的要素和创造使用价值的要素混为一谈。其目的就是要否定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用生产费用论取代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
萨伊以生产三要素论为基础,提出了“三位一体”的分配公式。萨伊指出,生产三要素既然都是创造价值的源泉,那么各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就可以根据各自提供的生产性服务,取得各自的收入:工人得到工资;资本家得到利息(萨伊认为利润分解成两部分:资本的利息和企业家本人的工资);土地所有者得到地租。在马克思看来,萨伊把本来都是由劳动创造的三种收入,说成是各有自己的独立的源泉,从而否认了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对工人的剥削和社会各阶级之间的对立关系。马克思把萨伊的土地创造地租、资本创造利息,劳动创造工资的分配论,讥讽地称为“三位一体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