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30 17:18
上庄镇,隶属于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地处鹿泉区东南,东与河北省会石家庄市接壤,南与铜冶镇接壤,西与白鹿泉乡接壤,北与鹿泉经济开发区接壤,行政区域面积48.72平方千米。截至2018年末,上庄镇户籍人口有49615人。
1949年,上庄镇境域属获鹿县第八区。
1953年,设为车行乡。
1958年,属铜冶公社。
1961年,从铜冶公社划出8个村,成立车行公社。
1983年,改为车行乡。
1985年,乡政府迁至上庄村,改名上庄乡。
1991年,撤乡,改置上庄镇。
2011年末,上庄镇辖16个行政村:上庄、大车行、台头、大宋楼、小宋楼、钟家庄、庄窝、小车行、南庄、谷庄、韩庄、新庄、洞沟、小李庄、王家庄、大王庙,下设100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上庄镇辖4个社区、16个行政村:新新社区、上兴社区、龙泉东社区、龙泉西社区、大车行村、上庄村、台头村、大宋楼村、小宋楼村、南庄村、新庄村、大王庙村、王家庄村、谷庄村、洞沟村、小李庄村、庄窝村、小车行村、韩庄村、钟庄村,镇人民政府驻上庄村。
上庄镇地处鹿泉区东南,东与河北省会石家庄市接壤,南与铜冶镇接壤,西与白鹿泉乡接壤,北与鹿泉经济开发区接壤,行政区域面积48.72平方千米。
上庄镇境内地势西高东低。西部地形为低山丘陵区,属太行山余脉,东部为冲积洪山前倾斜平原。
上庄镇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13.3℃,无霜期年平均197天,年平均降水量524毫米,降水主要集中在6—8月。
上庄镇有耕地面积30351亩;林地面积26886亩。
2011年末,上庄镇总人口39999人,城镇常住人口5896人。城镇化率为14.7%。另有流动人口2400人。总人口中,男性18215人,占45.5%;女性21784人,占54.5%。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39735人,占99.34%;有满、土家、回、蒙古、壮等14个少数民族,共264人,占0.66%。2011年,人口出生率20.08‰,人口死亡率4.56‰,人口自然增长率15.52‰。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821人。
2017年末,上庄镇常住人口为38967人。
截至2018年末,上庄镇户籍人口有49615人。
2011年,上庄镇财政总收入1.54亿元,比上年增长43.1%。其中地方财政收入0.98亿元,比上年增长78.2%。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0.56亿元,增值税0.28亿元,企业所得税0.34亿元,个人所得税0.07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80.6%、3.0%、13.3%、40.0%。人均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37.3%。农民人均纯收入8910元,比上年增长10.7%。
2018年,上庄镇有工业企业61个,其中规模以上13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71个。
2011年,上庄镇实现农业总产值2.45亿元,比上年增长7.9%。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为主。2011年,生产粮食25207吨,其中玉米12539吨,小麦11238吨。主要经济作物有棉花、花生、蔬菜等。2011年,棉花种植面积65亩,产量8吨;花生210吨;蔬菜种植面积1.1万亩,产量47760吨,主要品种有菠菜、油菜、白菜。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羊、牛为主。2011年,生猪饲养量1.1万头,年末存栏0.945万头;羊饲养量0.23万只,年末存栏0.19万只;牛饲养量0.3万头,年末存栏0.247万头。2011年,生产肉类2017吨,其中猪肉1551吨,牛肉98吨,羊肉44吨;禽蛋2110吨,鲜奶8040吨;畜牧业总产值0.98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40%。
截至2011年末,上庄镇累计造林2.35万亩,其中防护林2.2万亩,经济林0.15万亩,农民住宅四旁树木0.92万株,林木覆盖率26.8%。2011年,水果种植面积785亩,产量508吨,主要品种有核桃、苹果、梨、杏、桃。渔业以水库池塘养殖草鱼、鲤鱼为主,养殖面积200多亩。
2011年,上庄镇工业总产值达到27.35亿元,比上年增长6.8%,2011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5家,职工1882人,完成工业总产值273551万元,增长29.1%。销售收入达到亿元以上的企业15家。
2011年末,上庄镇有幼儿园(所)15所,在园幼儿468人,专任教师58人;小学11所,在校生2173人,专任教师199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在校生893人,专任教师132人,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达100%。2011年,教育经费达3324万元,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3567万元,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3500万元,预算内教育事业费1432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0.8%、9.7%、9.3%、8.9%。
2011年末,上庄镇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7个,卫生院1所;病床20张,其中公立卫生机构床位20张。专业卫生人员87人。其中执业医师13人,执业助理医师12人,注册护士8人。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2.1人,执业医师(助理)0.6人,注册护士0.2人。2011年,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4.5万人次,住院手术25台次,出院病人568人次。
2011年,上庄镇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为229/10万,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10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35124人,参合率100%;孕产妇死亡率为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分别为1.10‰、2.74‰、2.89‰。
2011年,上庄镇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4户,人数5人,支出1.9万元,比上年增长40%,月人均317元,比上年增长40%。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203户,人数625人,支出102万元,比上年增长31.25%,月人均136元,比上年增长24.5%;农村五保集中供养4人,支出3.8万元,比上年增长8.9%;农村五保分散供养78人,支出18.86万元,比上年增长9.1%;农村医疗救助21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人645次,共支出7.73万元,比上年增长27.8%。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92人,安置义务兵、士官等14人。社会福利费2.16万元,比上年增长16.5%。新增就业人员370人,有65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40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165人,全年共组织劳动力培训人数1033人次,转移农村劳动力1542人,全年共帮助110户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
2011年末,上庄镇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1118人,比上年末增加245人,参保离退休人员286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31人和24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146人,比上年末增加14人,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647人,比上年末增加124人。18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参加职工563人,年末企业年金基金累计结存33.78万元。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1118人,比上年末增加89人,参加失业保险487人,比上年末增加53人,其中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民工126人,比上年末增加18人,年末领取失业保险金73人,比上年末增加12人。参加工伤保险678人,比上年末增加163人,其中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218人,比上年末增加56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500元,比上年增加300元;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800元,比上年增加100元。年末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9%。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1件,结案11件,其中通过调解方式结案8件,占72.7%,仲裁机构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3件,结案率100%,调解组织受理(含仲裁机构案外调解)2件,结案率为100%。
上庄镇有232省道经过境内。
上庄镇因镇人民政府驻上庄村而得名。
龙泉寺位于石家庄市鹿泉区南10千米,始建于金正隆二年(115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