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5 12:46
经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审定,认定《上海壹周》报所使用的“上海壹周”商标为上海市著名商标。3月6日下午上海市商标发展工作推进大会举行了授牌仪式。“上海壹周”商标由《上海壹周》报使用。该报由上海文艺出版总社主管主办,上海壹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承办。每周二出版,定价两元。
《上海壹周》原是由上海的一张机关报——《上海文化报》改版而成。《上海壹周》改版一年后,报纸就开始了赢利,经过两年的发展,报纸的发行量已突破20万份。更重要的是,在其目标市场中,已经建立起品牌个性和形象,和上海的其他两份报纸《申江服务导报》和《上海星期三》形成三足鼎立之势。
2003年,《上海壹周》与外滩、金茂大厦等作为“上海标志”入选“热爱上海的一百个理由”。
同年获颁“2003莱卡风尚媒体大奖——欧莱雅风尚媒体大奖”。
2006年在第三届中国报业竞争力年会上,荣获“城市生活服务类周报竞争力10强”,排名第三。
2007年1月,在第二届中国传媒创新年会上,获“2006年全国十大创新周报”荣誉。据第三方认证机构北京新生代市场调查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上海壹周》在上海周报中传阅率第一,美誉度最高。
2008年年初,据权威调查机构统计,《上海壹周》名列上海报纸零售量前十强,排名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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