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0 15:59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是经上海市民政局批准,于2001年正式注册成立的高教领域的公益组织。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是经上海市民政局批准,于2001年正式注册成立的高教领域的公益组织。基金会旨在广泛联络社会各界,加强交流与合作,拓宽筹措办学资金渠道,争取海内外社会知名人士对上海交通大学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为培养优秀人才、推进教学创新、转化科技成果、加强学科建设做出贡献。
基金会的主要职责是接受和管理社会各界给予上海交通大学的捐赠,用于更新教学、科研、图书及信息设施,延揽中外名师,扶植新兴学科、实验室建设,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职工,奖助品学兼优及家庭困难的学生,资助优秀师生参与国际学术交流,以及一切有利于促进上海交通大学教育事业发展的项目。
基金会保证捐赠款的使用,符合捐赠者意愿,坚持公开公正原则,并负责提供财务报告及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基金会被评选为2006年“上海市先进民间组织”,2014年“AAAAA”级社会组织;根据沪国税所【2009】89号文件及【2014】7号文件,依法享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并于2012年获得第二届“上海慈善奖”优秀慈善组织奖。
一、及时调查和了解学校各类基金的设置及管理情况,理顺与基金会的关系,明确在基金会管理范畴内,实行有效规范管理。
二、逐步建立和健全规范管理办法,分类制定各种工作规章和规则,完善各种操作手续。
三、在基金会章程原则指导下,在基金会理事会领导下,积极合法地组织和开展各种形式的资金筹措活动。
四、跟踪了解捐资到位情况,协调落实捐赠协议中学校应履行的义务,解决协议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五、办理基金资助项目的申请,组织专家立项评估及理事会审批,负责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鉴定验收。
六、建立完整的捐赠档案资料,使每一项资金的使用都有案可查。定期向捐资人提供协议执行情况,实行透明管理,让捐赠人满意放心。
七、负责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包括基金的增值和保值的具体操作,努力扩大基金的增值额度。
八、承担理事会会期的组织筹备工作,执行理事会有关决定。
九、基金会日常的接待咨询工作。
十、各类捐赠证书、纪念品的制作及发放工作。
十一、其他各种与基金会有关的工作。
一、基金来源
1.学校已有的各种捐赠。
2.国外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自愿捐款。
3.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自愿捐款。
4.国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自愿捐款。
5.基金存入金融机构收取的利息及购买债券、股票的收入。
二、基金募集
1.基金的募集坚持在广泛动员基础上自愿捐赠的原则。通过宣传“科教兴国”,“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自愿为教育事业出钱出力。
2.通过交通大学遍及海内外的校友广泛的联络,“饮水思源”,为本基金募集资金。
3.严格与规范接受捐赠手续。接受捐赠工作,由本会办公室负责。接受捐赠后,向捐赠者出具合法凭证,颁发证书,执行严格的钱物交接、保管和财务审计制度。
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按照国际惯例,给教育发展基金会的捐赠款,向当地税务部门申请,一般均可给予优惠免税。
四、基金使用原则
1.基金母本由学校已有的各种捐赠基金和不定向捐款构成。
母本一般不得使用,如确需动用,必须经基金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定向捐款由基金会按捐赠意向实施。
2.凡本会资助的项目,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五、基金使用范围
1.按照捐赠者意愿定向使用。
2.改善办学设施,包括建筑物、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
3.资助基础研究、教学研究。
4.资助教师、研究生在SCI、EI核心检索源国外刊物上发表论文所需的版面费。
5.资助教师出国深造及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6.奖励优秀学生和优秀教师,资助贫困学生。
7.基金会常务理事会认为需要支持、资助的项目。
六、基金使用审批
1.基金会每年十一月以前编制下一年度的预算计划,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后,由基金会办公室按计划督办实施。预算计划外的使用项目,由基金会常务理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同意通过后方可实施。
2.对资助项目,基金会办公室有权组织专家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问题,基金会办公室除提出整改意见外,对严重违背协议者,可建议常务理事会停止资助并收回资金。
七、基金管理
1.基金实行独立会计核算,配备必要的财会人员,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基金会账务。
2.基金募集、使用接受上海市教委、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等政府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并定期上报基金收支情况。
3.不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收支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接受捐赠流程图
捐赠项目管理流程图
校长奖管理流程
各类基金使用及报销流程
各类奖助学金奖教金发放流程
优秀教师、奖学金、助学金评选工作流程
国际交流基金申报管理流程
蒙民伟境外论文出版基金申报管理流程
名誉理事长:
王宗光 翁史烈 谢绳武
名誉理事:
贺彭年 姜建清 王世桢 沈雯 梁国贞 麦博瑞 周苏苏
理事长:
马德秀
副理事长:
张杰
常务理事:
马德秀 张杰 徐飞 林忠钦 潘永华 潘敏 印杰 许晓鸣 叶取源 盛焕烨 陶爱珠 王方华
理事:
马德秀 张杰 徐飞 林忠钦 潘永华 潘敏 印杰 许晓鸣 叶取源 盛焕烨 陶爱珠 王方华 郑杰 陈立武 沈南鹏 刘共庭 施永敏 杨振宇 杨忠和 马磊
秘书长:
马磊
副秘书长:
殷洁
监事:
曹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