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五周年宣言

更新时间:2024-09-07 10:10

上海合作组织五周年宣言是由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在2006年6月15日,于上海签定的条约。

宣言全文

值此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本组织”)成立5周年之际,本组织成员国元首--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纳扎尔巴耶夫、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巴基耶夫、俄罗斯联邦总统普京、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统拉赫莫诺夫、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卡里莫夫在本组织诞生地--上海举行会议,声明如下:

一、本组织5年前在上海宣告成立,是所有成员国基于21世纪的挑战和威胁,为实现本地区的持久和平与可持续发展而作出的战略抉择。这一决定推动地区合作迈入新的历史阶段,对于本组织所在地区建立和保持和平与稳定,建设合作和开放的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在国际和地区局势风云变幻的情况下,本组织已成为成员国深化睦邻友好合作和伙伴关系的重要机制,开展文明对话的典范,是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的积极力量。

二、过去几年的工作为本组织稳定和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已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

第一,顺利完成了机制和法律建设任务,确保本组织有效发挥职能。

第二,展开安全领域的密切合作,中心任务是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和非法贩运毒品,应对非传统威胁与挑战。

第三,制定了区域经济合作长期计划和方向,明确了成员国经济合作的目标、优先方向和首要任务,建立了实业家委员会和银行联合体。

第四,奉行对外开放、不针对第三方和不结盟原则,积极与像本组织一样愿在平等、相互尊重和建设性基础上进行合作的国家和国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对话、交流与合作,以维护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

本组织顺利发展,在于它一直遵循“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作为本组织一个完整的基本理念和最重要的行为准则,它丰富了当代国际关系的理论和实践,体现了国际社会对实现国际关系民主化的普遍要求。“上海精神”对国际社会寻求新型的、非对抗性的国际关系模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种模式要求摒弃冷战思维,超越意识形态差异。

本组织将毫不动摇地坚持成立之初确立的、并在通过的文件、宣言和声明中得到巩固的宗旨及原则。

三、当今世界形势和国际关系经历着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在曲折中向前发展,建立21世纪新型国际秩序的进程缓慢而不均衡,各国相互联系与依存日益加深。国际社会拥有实现稳定、和平和普遍发展的良好机遇,也面临着一系列复杂的传统和非传统安全挑战和威胁。

本组织一贯主张加强战略稳定和不扩散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国际体系,支持维护国际法秩序,将为实现上述重大任务作出自己的贡献。

本组织认为,联合国是世界上最具普遍性、代表性和权威性的国际组织,被赋予在国际事务中发挥主导作用的责任,成为制定和执行国际法基本准则的核心。联合国应根据世界形势变化进行合理、必要的改革,以提高效率,增强应对新威胁和新挑战的能力。安理会的改革,应遵循公平地域分配原则和最广泛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应为改革设立时限或强行推动表决尚有重大分歧的方案。本组织主张,下届联合国秘书长应来自亚洲。

只有所有相关国家和国际组织开展广泛合作,才能有效应对挑战和威胁,而确定维护地区安全的具体方式和机制,是该地区国家的权利和责任。

本组织将为建立互信、互利、平等、相互尊重的新型全球安全架构作出建设性贡献。此架构基于公认的国际法准则,摒弃“双重标准”,在互谅基础上通过谈判解决争端,尊重各国维护国家统一和保障民族利益的权利,尊重各国独立自主选择发展道路和制定内外政策的权利,尊重各国平等参与国际事务的权利。

必须尊重和保持世界文明及发展道路的多样性。历史形成的文化传统、政治社会体制、价值观和发展道路的差异不应被用于干涉他国内政的借口。社会发展的具体模式不能成为“输出品”。应互相尊重文明差异,各种文明应平等交流,取长补短,和谐发展。

四、中亚地区形势总体保持稳定。各国在政治经济改革和社会发展领域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中亚国家拥有独特的历史文化传统,应得到国际社会的尊重和理解。应支持中亚国家政府为维护安全与稳定、保持社会经济发展及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所作的努力。

将继续挖掘本组织潜力,加强本组织作用,为促进成员国合作,为建立和平、协作、开放、繁荣与和谐的地区作出积极贡献。

成员国将世代友好,永不为敌,将全面发展睦邻、互相尊重和互利合作的关系,相互支持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原则立场和努力,不参加损害成员国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联盟或国际组织,不允许利用其领土损害其他成员国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禁止损害其他成员国利益的组织或团伙在本国领土活动。为此,成员国将协商缔结本组织框架内长期睦邻友好合作多边法律文件的问题。

成员国将一如既往地就国际和地区事务加强协调与合作,就涉及本组织利益的问题形成共同立场。

本组织拥有在本地区维护稳定与安全方面发挥独立作用的潜力。当出现威胁地区和平、稳定与安全的紧急事件时,成员国将立即联系并就共同有效应对进行磋商,以最大限度地维护本组织和成员国的利益。将研究在本组织框架内建立预防地区冲突机制的可能性。

全面深化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及非法贩运毒品领域的合作,是本组织的优先方向。本组织将采取措施,以加强地区反恐怖机构并与相关国际机构开展合作。

为进一步扩大经济合作,需协调成员国通过实施区域经济合作重大优先项目而落实《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所作的努力,协调各方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逐步实现商品、资本、服务和技术的自由流动。

本组织欢迎有关伙伴参与能源、交通运输、信息通信、农业等优先领域的具体项目。本组织将尽己所能,积极参与防治传染病的国际行动,为环境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作出贡献。

巩固和扩大成员国友好和相互理解的社会基础,是确保本组织持久生命力的重要手段。为此,需要将文化艺术、教育、体育、旅游、传媒等领域双边和多边合作机制化。鉴于成员国拥有独特、丰富的文化遗产,本组织在促进文明对话、建立和谐世界方面,完全可以发挥促进和示范作用。

值此本组织成立5周年之际发表此宣言,我们,成员国元首深信,本组织将更加有效地致力于实现其创建时宣告的崇高目标和任务,为和平、合作和发展事业作出贡献。

宣言签署人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

努尔苏丹·纳扎尔巴耶夫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

库尔曼别克·巴基耶夫

俄罗斯联邦总统

弗拉基米尔·普京

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统

埃莫马利·拉赫莫诺夫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

伊斯兰·卡里莫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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