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05 15:39
上海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是上海市人民政府派驻北京的常设办事机构,归口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管理。上海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是上海市加强同中央国务院各部委联系的重要渠道,是加强同北京市联系的重要渠道。
(一)加强上海市同党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北京市的联系,沟通、交流和了解信息,为上海市的经济发展服务、为上海的社会稳定服务、为市领导和各部门工作服务。
(二)认真做好中央各重要会议和全国性会议期间上海代表团的接待服务工作,认真做好市领导和各委办负责同志的接待服务工作。
(三)积极配合上海市有关单位做好在京向中央、国务院等有关部门的汇报工作。
(四)受市政府委托,统一管理上海市其他常驻北京的机构和人员。管理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后勤服务中心。
(五)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上海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设3个职能处:
(一)秘书处
秘书处是办事处的综合协调部门,负责管理办事处的日常行政事务:贯彻主任会议、行政办公会议决议,协调各部门工作,安排会议并做好记录,做好文件、信函等文字材料的起草、打印、收发和文书档案工作;负责机要、人事、劳动工资、财务和财产等管理工作,做好信访、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负责车辆管理;负责办理各级领导部门交办事项。
(二)业务处
业务处是办事处负责信息和交办、催办等业务的专业职能部门。负责与国务院各部委的联系,了解他们对上海的要求并及时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负责与北京市和附近地区的联系,了解和收发各种信息材料;了解上海市有关部委对业务工作的要求,承办有关交办事项;负责联系其他常驻机构人员;做好其他交办事项。
(三)接待处
接待处是办事处负责上海领导和各部委办负责同志接待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安排来京工作的市领导和部委办负责同志的生活,对重要宾客负责迎送和必要的陪同;负责与驻地有关部门行政事务工作的联系;负责重要客人的机票、车票的订购;受办事处委托,管理后勤服务中心。
上海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编制为2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秘书处8名(处长1名,副处长1名);业务处6名(处长1名,副处长1名);接待处4名(处长1名,副处长1名)。
副主任:刘晖、宣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