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

更新时间:2023-05-21 19:59

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是区政府组成部门,会是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机构,受中国共产党上海市奉贤区委员会和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研究起草本区教育工作的规定、意见、实施办法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奉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研究制订本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对本区幼儿园、小学、中学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成人教育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行政管理。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本区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和教育、教学的综合改革。

(四)编制所属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和办法。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

(五)贯彻国家和本市有关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法规,参与教育预算编制,统筹安排、管理各类教育经费。

(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负责对各类学校主要领导干部的考核和任免。

(七)统筹规划并负责各类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以职业道德为核心的建设工作,核定学校人员编制,加强教职工工资福利管理,制定本区教师资格认定、教育人才交流、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教师、干部培训办法并加强指导,制定表彰、奖励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规定并组织实施。

(八)指导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教学、体育卫生、美育、劳技教育和国防教育等工作;规划并指导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协调社区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保护未成年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

(九)宏观管理本区校产设施,指导学校后勤管理改革、环境治理和安全工作;发展校办产业。

(十)组织教育督导和评估工作,提高办学质量。

(十一)规划和指导本区教育信息化和教育科研工作,推广教育科研成果,提高办学效益。

(十二)制定管理办法,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外来人口子女学校的审核和监督,指导有关社团组织工作。

(十三)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承担区成人教育委员会、区托幼工作办公室、区青少年保护委员会、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区外来人口子女学校管理办公室、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负责做好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领导

陆琴(党委书记、副局长)

主持:教育局党委工作

主管:干部管理、思想政治工作

联系:党政办、党校

施文龙(党委副书记、局长)

主持:教育局行政工作

主管:规划、人事、人才、政风行风建设、办公室和机关队伍建设、行政审批、审计、教育发展研究

联系:党政办、组织人事科、督导室

褚继平(调研员、督导室主任)

主持:教育督导室工作

主管:督学、督政

分管:高中教育、初中教育、小学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社会力量办学、教师培训、职称评审、招生工作、教育交流与合作、教学工作、教育评价和科研

联系:基教一科、成职教科、教师进修学院、教育事务受理中心

何燧初(调研员)

协管:精神文明创建和师德建设

张杰(党委副书记)

分管:党建、群团、局村挂钩、维稳、学校安全、德育、青保、校外教育、少先队、武装、国防教育(民防)

协管:干部管理、人才

联系:组织人事科、妇工委、团工委、安全办、德育科

何亦乐(党委委员、教育工会主席、民办教育党工委书记)

分管:宣传、双拥、工会、精神文明创建和师德建设、老龄、民教党建、普法、机关党建、教育信息化

协管:办公室和机关队伍建设

联系:机关支部、宣传科、教育工会、老龄委(退协)、民教党工委

赵彩芹(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分管:纪检、监察、组织、统战、老干部、信访

协管:政风行风建设

联系:纪监执法科、信访办

朱玉平(副局长)

分管:计划、财务管理、基本建设、劳动工资、环境建设、教学装备、物价、统计

协管:审计、信息化、校园安全

联系:计划财务科、教育保障服务中心

唐瑛(副局长)

分管:学前教育、民办教育、体育、卫生、艺术、科技、语言文字、红十字、妇儿、科教兴区

协管:德育、教学、信息化、校园安全、社会力量办学

联系:基教二科、青少年活动中心

唐瑛(副局长)

分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早期教育、民办教育、体育、卫生、艺术、科技、语言文字、红十字

协管:德育、教学、信息化、安全、社会力量办学

联系:民办教育科、托幼办、早教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

部门设置

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负责拟写本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各类综合文稿;负责督查、信息管理、文秘、文书档案、各类教育数据统计上报、人大代表书面意见与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和机要等工作;做好机关安全保卫、卫生、资产管理及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组织人事科

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和管理权限,负责对局所属单位于部的培养、选拔、任免、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培养、发展和教育工作;落实统战、知识分子政策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制订本区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学校开展劳动人事管理改革,提高全区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负责学校人员编制核定和教师技术职数编配,加强教职工工资福利管理;制定本区教师资格认定、教育人才交流、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教师培训办法并加强指导、监督和管理;制定表彰、奖励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规定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协调和管理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工作。

基础教育一科

制订本区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本区基础教育工作;指导和检查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并实施基础教育入学、升学、考试办法,加强协调和监督;指导和管理学校德育、体育、艺术教育、学生卫生保健、国防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和科普工作;负责统筹管理各类竞赛、中小幼学籍、教材发行、图书配备、教育科学研究、特殊教育、社区教育等工作;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区托幼工作办公室各项工作;指导学校德育工作;承担区青少年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基础教育二科

统筹规划和管理民办教育,指导和检查本区民办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加强本区民办教育工作的协调和监督,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制订本区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招生计划,指导和管理本区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协调和处理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管理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学籍、实训基地建设;负责对本区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审核和管理工作;加强对成人业余教育的指导、评估;承担区成人教育委员会的各项管理工作。

宣传科

负责区教育改革与发展形势的宣传教育;负责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党员教育及其他宣传工作;指导干部、教职员工的理论学习和政治学习;组织开展教育专业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普及和培训。

纪监审计执法科

负责本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局党委做好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监督工作;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承办信访、对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负责局机关涉及法律问题的指导和协调;对本区各单位教育经费及预算外收入的使用效益进行经常性的审计监督,组织社会审计机构对教育经费和预算外收入使用状况、专项经费使用状况、重点建设项目、在建项目的审计工作。

计划财务科

负责教育系统预决算的编制和财务分析;指导基层财务和总务工作;制定各级各类学校设点布局和结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多渠道筹 措教育经费,检查、督促学生收费标准及其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执行;计划和指导本系统学校校舍、设备建设和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及财务结算中心管理工作。

单位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古华路758号。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