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24-10-28 17:03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是上海市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上海市普陀区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对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负责;在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主要职责

1、执行上海市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2、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4、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5、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普陀区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6、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7、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8、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9、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10、办理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府部门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上海市普陀区发改委

上海市普陀区商务委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

上海市普陀区科委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

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人社局

上海市普陀区建设交通委

上海市普陀区环保局

上海市普陀区规土局

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局

上海市普陀区卫计委

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

上海市普陀区国资委

上海市普陀区体育局

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市容局

上海市普陀区房管局

上海市普陀区安监局

上海市普陀区民防办

上海市普陀区投资办

上海市普陀区社区办

上海市普陀区侨办

上海市普陀区民宗办

上海市普陀区监察局

上海市普陀区档案局

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

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区公安分局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管局

上海市普陀区城管执法大队

现任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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