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1 19:52
始建于1953年11月,曾历经9次搬迁。新所址现位于本市松江区泗泾镇,占地100余亩,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所内绿化面积达40%以上,环境优美,建筑典雅,是集校园式和园林式为一体的,充满人文关怀的教育矫正场所,是上海市监狱系统对外开放单位之一。
上海市未成年犯管教所
始建于1953年11月,曾历经9次搬迁。新所址现位于本市松江区泗泾镇,占地100余亩,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所内绿化面积达40%以上,环境优美,建筑典雅,是集校园式和园林式为一体的,充满人文关怀的教育矫正场所,是上海市监狱系统对外开放单位之一。
未成年犯管教所是对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犯执行刑罚的国家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未成年犯管教所管理规定》中关于“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和“对未成年犯执行刑罚应当以
为主”的规定,建所五十年来,通过有效的教育、感化、挽救,已有近3万名违法犯罪青少年从失足的迷途中被引领出来,成为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的守法公民。他们重返社会后,有的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党、共青团组织,有的又跨进了高等院校的大门,有的成为私营企业家—
在市司法局、市监狱管理局党委的领导和上海市爱心工程基金会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未成年犯管教所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围绕所“五新”工作目标,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大力推进未成年犯管教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先后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部级现代化文明少管所、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2015年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