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09 13:44
根据《中共上海市杨浦区委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杨浦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局是杨浦区政府主管全区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
中共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制定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领导中共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工作委员会机关、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二)负责教育系统党的思想政治建设,落实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教育系统党的宣传工作,抓好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教育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区委管理教育系统区管干部;负责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干部的培养、选拔、任免、教育、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退(离)休干部的管理、教育和服务。
(四)加强师德建设和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教育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五)负责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有效途径、活动方式和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发展工作。
(六)负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
(七)负责教育系统统战工作,充分发挥教育系统民主党派等各方面统战人士的作用。
(八)负责教育系统安全风险的防范和化解,维护学校稳定。
(九)领导教育系统工会、共青团等群众团体,支持群众团体按照有关规定独立开展工作。
(十)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区域实际,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和管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负责区属学前教育、各级各类学历教育的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指导教育科学研究和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开展基础教育学业质量评价和监测,组织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依法独立行使教育督导职能。
(四)落实中小学、幼儿园等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按标准配备学校的技术装备,负责区域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和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五)负责学校德育、体育、卫生、艺术、科普、劳动教育以及国防教育等工作,统筹、指导学生社会实践和校外教育工作。
(六)规划、指导和管理教师工作。统筹规划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培训规划,优化队伍结构。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招聘录用和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和评审等工作,制定教师管理规章制度。
(七)负责教育经费管理与监督。统筹管理教育事业费和教育基本建设投资,监督学校及其他教育单位教育经费的管理。负责教育国有资产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教育基本建设项目。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负责教育审计督查工作。
(八)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学校开展公共安全教育、禁毒教育和法治教育,监督、指导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九)加强民办教育办学规范管理。负责举办高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监管,牵头组织校外培训市场综合执法。牵头管理0-3岁托育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0-3岁托育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十)统筹、协调、指导学习型社会建设工作,负责社区教育教学管理,促进终身教育工作发展。负责教育系统国际合作交流和与港澳台地区的合作交流工作。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共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工作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与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局办公室合署办公)。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公文处理。负责重大活动、会议的安排和接待联络工作。负责信息报送,教育动态、大事记与年鉴编写,教育政策研究工作。负责指导基层单位档案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协调推进政府效能建设和依法行政等工作。负责文秘、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机关人事、资产管理、节能减排、垃圾分类、信息化服务等内部行政事务,协助落实教育系统保密和国家安全工作,组织协调开展调研工作。
(二)组织科。拟订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总结。负责党委党建课题的研究。负责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做好党员的培养、发展、教育、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区域化党建教育分会工作。组织落实机关支部党建工作。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和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培养、选拔、考核、任免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校长职级制的评审工作。负责基层党政领导和机关干部考核工作。负责基层党政班子的巡访。负责干部的学习、教育、培训。负责干部出国(境)备案和证照管理。负责干部档案管理,指导机关及基层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协调干部“一线工作法”工作。推进人才队伍建设。落实老干部政策、加强离退休支部建设,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做好统战工作。指导做好内审工作。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四责协同、五环闭合”,强化预警防控机制。协助开展教职工住房征收工作。
(三)宣传科。推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负责学习型党组织和团队建设。负责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指导基层开展中心组学习和教职工政治学习。统筹师德师风建设。负责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统筹区域和教育系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教育重大工作重要活动重点人物的宣传报道,指导、协助相关职能部门与单位做好舆情应对。负责教育系统党员、干部、青年教师(于漪教育思想研修班)培训工作。负责教育党建工作理论研究,指导基层开展党建课题申报和实践研究,推广研究成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工作。
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与中共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法制科)。主要职责同中共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人事科。负责贯彻落实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相关任务。负责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建设、人才规划管理和人员编制核定工作。做好教育系统人才教育、培养、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教职工招聘和配置、岗位设置、职称评定、考核、工资福利、外事管理、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等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定期注册工作。负责献血工作管理、人事干部档案管理和各类人事统计工作。
(三)规划财务科。统筹协调基础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协调指导校舍建设与设施设备配置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及机关预决算编制以及财务管理、分析、监督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各类教育收费管理、“收支两条线”缴交和监督。负责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学生资助工作。指导基层学校做好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开展本系统基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四)综合治理办公室(信访办)。负责教育系统法制宣传、依法治校、社会治安和综合治理工作。监督指导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校车使用管理和监督。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好未成年人维权工作,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宣传和教育工作,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负责来信来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和人民建议征集。
(五)托幼工作科。负责幼儿园、托育服务工作的行政管理。负责制定区域0-6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制定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幼儿园保教质量的管理。负责监管民办幼儿园办学规范。承担区托幼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基础教育科(德育与体育卫生艺术科普科)。负责指导和管理小学、初中、高中教育教学工作。制定小学、初中、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小学、初中、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开展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指导和实施中考、高考考务工作。负责特殊教育工作。负责监管民办中小学办学规范。负责组织和管理本区所属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国防教育、劳动教育、体育、科技、艺术、卫生工作。负责指导学校语言文字工作。
(七)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科。负责指导协调中等职业教育管理工作。统筹协调职教集团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学习型社会建设与终身教育推进工作。负责教育创新试验工作的协调、推进。负责监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负责推进教育国际化、教育信息化建设以及与高校的合作交流。
中共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机关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等组织。
中共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局行政编制37名。中共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工作委员会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中共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局内设机构正副职领导职数共15名。
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本规定由中共上海市杨浦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上海市杨浦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4月29日起施行。
何劲松:局长
顾登妹 党工委书记 主持区教育工作党委全面工作。
分管:办公室、组织科、区学习办、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卜健 党工委副书记、 主持教育局全面工作。在工作需要时,受委托,协助书记主持区教育工作党委工作。严格履行“一岗双责”。
分管: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区教育督导室、区教育学院、区业余大学。
吴巍 党工委副书记、副局长 负责教育系统党的宣传工作;负责师德建设和教育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教育系统工青妇工作;负责机关党总支工作;分管从严治党工作;分管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协助分管“两新”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统战工作、干部审计工作。负责师资和人事、退休教师管理;负责终身教育、教育信息化、民办教育、负责政风行风建设等工作。严格履行“一岗双责”。
分管:法制科、宣传科、党校、教育工会、团工委、人事科、区退休教工管理服务中心、职业教育和终身教育科、区社区学院、区教育信息中心、区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区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
朱萍 副局长 负责基础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技教育、国防教育、民防教育等工作。严格履行“一岗双责”。
分管:基础教育科(德育与体育卫生艺术科普科)、德育室、区少科站、区少年宫。
张鹰 党工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综合治理、安全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工作,维护学校稳定。负责学前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教育资产和基建、节能减排、绿化等工作。严格履行“一岗双责”。
分管:综合治理办公室(信访办)。托幼工作科、区早期教育指导中心(区托育服务指导中心)、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区学校会计结算中心、区教育基建中心、区未保办。
协助分管:规划财务科。
吴群英 副局长 负责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创新试验区、依托高校合作办学;负责语言文字等工作。严格履行“一岗双责”。
分管: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区语委办。
协助分管:基础教育科(德育与体育卫生艺术科普科)、职业教育和终身教育科、区教育督导室、区业余大学。
王建平 二级调研员 负责区终身教育工作。分管区学习型城区建设。严格履行“一岗双责”。
协助分管:职业教育和终身教育科、区社区学院。
刘苏群 四级调研员 借调市信访办驻京办事处工作。
石松 党工委委员、教育工会主席 负责教育工会工作。
徐春华: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