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8 00:53
贯彻执行有关商业和旅游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执行的具体意见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2、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编制本区商业和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研究和推进本区商业和旅游业的结构调整、企业改革与业态创新;负责商业和旅游业发展指标体系和目标考核体系的制定与完善;负责权限内商业和旅游业投资项目的评估、听证、审核、报批等工作。
4、负责本区商业和旅游业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监测,建立预测、预警机制。
5、负责推进本区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创新生活性服务业组织结构,推动国际交流和区域融合发展;加强本区生活性服务业市场管理,负责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的初审,监督检查生活性服务业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和行业标准执行情况;组织协调开展打击商业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
6、推进商品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电子商务发展的推进、管理工作,推动现代商品流通的发展。
7、负责本区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规划、协调、指导和管理,做好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牵头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履行商业领域行政执法职责,协调处理商品市场运行中突发事件及有关重大问题。
8、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机制,按分工负责重要商品储备管理和市场管理;负责食用农产品、肉类食品、防汛防台物资等重要商品的储备及流通管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生猪屠宰的有关工作,承担家畜屠宰场设置的初审;培育和发展水产品市场,负责酒类专卖管理工作。
9、负责本区旅游业的行业管理;监管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景(区)点、旅游度假区(村)等各类旅游企业的经营活动;受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委托,负责本辖区内国内旅行社的审批;负责旅行社设立营业部的备案;负责旅行社年检;按权限核发、换发《导游证》或《景区(点)导游证》;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10、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区商业和旅游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教育培训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商业和旅游业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及中介机构开展工作。
11、组织本区各类旅游资源的普查、评估,提出保护、开发、整合利用旅游资源的方案与建议,负责新建旅游项目的论证、评估和指导;负责开展本区旅游业宣传推介、项目开发和市场促进,开拓国际、国内市场;负责策划、组织、实施本区特色旅游节庆活动,参与、协调、指导本区有关会展、演艺、体育赛事等大型活动。
12、负责本区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负责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的受理和审核;监督检查粮食经营者执行国家有关粮食仓储规定、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粮食运输技术规范的情况;负责编制本区粮食仓储建设计划,管理国有粮食企业粮食仓库的产权及用途变更;加强粮食市场供求情况的监测和预警分析,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区粮食应急预案;负责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开展本地区农户粮情调查。
13、负责本区行政指令性安排的粮食供应;负责落实粮食购销政策和收购计划,完成市、区下达的粮食储备任务,并确保安全;负责区级储备粮的管理,制定并实施轮换计划;负责部队、帮困对象、大中专院校学生的粮食供应管理;负责发放城镇居民副食品价格补贴。
14、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 任:许银章 主持行政全面工作,协调行政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分管办公室、发展规划科及财务、人事工作。
副主任、粮食局局长:王晓枫 负责粮食局全面工作;分管粮食综合科、粮食业务科、粮食流通管理所。
副主任:娄建源 负责旅游对外联络、宣传、推介、会展节庆、咨询服务、信息发布等工作;分管旅游促进科、旅游咨询服务中心。
副主任:陈 容 负责生活型服务业促进、发展、商业节庆活动、迎世博窗口服务工作;分管生活性服务业推进科、酒类专卖局,指导商业联合会等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副主任: 负责旅游市场监管、旅游企业提升、旅游教育培训、统计信息、安全生产等旅游行业管理工作,协助主任做好发展规划(产业信息)等工作;分管旅游管理科,指导旅游协会等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1、办公室
协调处理日常党政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办公室机关党政文秘(来文收发、签阅、督办、公文传输等)、档案、机要、保密、督办等工作:负责委机关办公会议、各类大型会议及其他重要活动的筹备和组织安排。草拟全委年度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文件及会议材料,审核各科室以商旅委名义及办公室名义拟发的文件或通知;负责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商务、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工作,做好党政信息报送;负责委机关行政经费、专项经费的预算和决算审核以及日常财会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商务、旅游年鉴、大事记等材料的编写;负责机关日常事务(接待服务、安全保卫、卫生管理、物品购置管理、报刊征订发放等)及考勤工作;负责区假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发展规划科(产业信息科)
根据有关商业、旅游业、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在全区贯彻执行的具体细则、措施和办法,提出全区商业、旅游业、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导向性建议和政策性意见;负责拟定全区商业、旅游业、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会同有关科室编制各类促进商业、旅游业发展的专项规划。参与重大商贸和旅游项目的调研、论证、规划及会审工作;组织实施商业、旅游业重大课题调研工作,研究拟定推进商业、旅游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扶持服务业新兴业态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区商业、旅游业、生活性服务业统计数据的汇总、分析和发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全区商业及旅游业统计体系并组织实施,编制松江区商贸、旅游业统计月报,撰写产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材料;负责商业和旅游业发展指标体系和目标考核体系的制定和完善;承担商业、旅游业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生活性服务业推进科
负责研究全区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趋势、结构布局和经营业态的调整优化工作,参与对区内大型生活性服务业投资项目的评估、论证、听证;负责组织、指导和推进汽车服务、咨询服务、餐饮、典当、拍卖、租赁等生活性服务业的发展,负责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的初审;支持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负责指导美发、美容、沐浴、洗染、维修、轻印刷、摄影等生活性服务行业发展,协调推进社区生活性服务业体系建设;负责推动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开展国内、国际经济交流合作和区域融合发展;推动现代流通方式改革与发展,指导、推进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组织、协调和推进连锁经营的规模化、标准化发展;指导协调、组织实施全区生活性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推动全区生活性服务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发展,联系区商业联合会等行业协会;负责全区商业节庆活动的指导、策划和组织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4、商业管理科
负责全区商贸行业的日常管理、节日商品市场统计、重点商贸企业统计等工作;负责全区商品交易市场体系的建设;协调解决重要食品市场供应中的重大问题和商品市场运行中的突发事件;组织、协调和推进食用农产品、肉类食品的流通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机制,负责农产品、肉类食品、防汛防台等重要物资的储备及流通管理;负责生猪屠宰行业规划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家畜屠宰场设置的初审,培育和发展水产品市场;负责推进全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流通领域市场经济秩序的整顿规范工作,推进商业诚信体系建设;联系相关行业协会开展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5、旅游促进科(会展节事科)
制定全区旅游市场促进的规划、宣传推介营销促销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松江旅游整体形象的设计、包装和宣传推广工作,开拓国际、国内市场;组织编写旅游宣传资料,制作旅游宣传推介用品;组织指导、协调参加各种旅游博览会和交易会以及有关推介活动;负责策划、组织、实施区级旅游会展节庆活动,参与、协调、指导本区有关会展、演艺、体育赛事等大型活动;组织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评估,提出旅游资源整合、旅游产品的开发的方案和建议;负责本区旅游企业营销队伍和旅游信息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开展与兄弟省市、区县旅游业间的合作、交流;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6、旅游管理科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对全区旅游市场进行管理,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建立健全旅游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负责全区旅馆、旅游景区(点)、旅行社及导游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一般旅行社及营业部的审批、备案,负责指导星级饭店、景区(点)创A、规范及优质旅馆的评定工作;负责全区旅游行业的基础统计工作;负责全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和从业人员培训工作,促进旅游行业服务技能、服务质量的提高,联系区旅游行业协会;负责全区旅游质量监督工作,受理旅游者对旅游经营单位的投诉,督促检查旅游企业对投诉的处理工作;负责与区内旅游相关部门的协调,协助区有关职能部门管理旅游行业的治安、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7、粮食综合科
负责处理粮食局党政日常性事务;负责起草粮食局工作计划、总结和综合性文件及重要会议材料;负责粮食局公文处理、政务信息和重点工作项目的督查以及保密、档案等工作;负责粮食综合党委的基层组织、纪检监察、宣传、群团工作、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负责全区粮食行业组织人事统计报表汇总、上报和所属人员生活福利以及职工遗属生活补助等工作;负责粮食局离退休人员以及粮食系统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各项事务管理;负责粮食局机关、所属单位及控股、持股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粮食局基建工作、综合治理、信访、安全生产和防火、防台、防汛的日常检查和监督;负责全区粮食购销企业会计信息和经济活动分析,做好财务报表汇总、上报以及粮食购销业务信贷、税务等有关政策协调;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财政补贴、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和使用的政策;负责粮食局机关财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监管粮食信贷资金封闭运行,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粮食局规范性和契约类文件的审核以及法制宣传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8、粮食业务科(粮食监督检查科)
负责编制全区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及粮食购销、储备、调拨、库存计划,研究提出全区粮食总量平衡和市场调控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指导区级储备粮的轮换和收购工作,监督三级储备量的质量管理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全区粮食购销政策;协调落实政策性粮食补贴政策;协调制定粮食产销“订单粮食”任务和收购管理工作;负责军粮供应管理工作,军粮供应统计报表编制、上报等工作及全区副食品补贴、帮困粮油发放检查、监督工作;负责粮食收购企业经营资格的审核工作;负责协调全区粮食企业仓储建设,提出年度建设计划;负责在全区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执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有关内容;负责粮食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全区粮食批发、零售市场监督检查管理和执法工作;负责全区粮油价格、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制订和实施粮食安全应急预案,落实粮食应急加工点和应急供应点;负责地方储备粮库、收购、仓储统计报表汇总工作;负责粮食批发市场、粮食工商企业统计报表的汇总,负责全区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9、党群科工作科(组织人事科)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的思想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负责干部的理论学习和群众教育工作;负责政风行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双拥、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负责统战和宗教、台侨、少数民族等管理工作;负责联络、协调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众团体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建设和党员的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负责权限内干部的考察、推荐、任免、使用和监督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和人事档案工作;负责机关工作人员的录用、调配、考核、奖励、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上海市松江区园中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