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15:52
上海市档案学会是上海市档案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学术性、公益性、群众性社会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档案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上海档案事业的重要力量。
上海市档案学会的宗旨是组织全体会员,团结广大档案工作者,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解放思想,理论联系实际,开展广泛的档案学术研究活动,提高学术水平和业务素质,促进档案学和档案事业的发展,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上海市档案学会主要业务范围是进行档案基础理论、应用理论和技术研究,宣传、普及基础知识,咨询服务。主要开展以下业务:
(1)组织会员和团结档案工作者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上海市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档案学基础知识,介绍国内外档案学研究动态与成果;
(2)组织会员和团结档案工作者,开展档案科学技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学术水平;
(3)积极参加中国档案学会和上海市社联的活动,发展同国内外档案工作者的友好联系,促进档案事业的繁荣和发展;
(4)鼓励会员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工作提出充分意见和建议,积极反映档案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发挥学会的咨询服务作用;
(5)编辑出版、发行学会会刊《档案学探索》和有关档案专业资料;
(6)举办为会员服务的活动。
上海市档案学会下设上海市档案学会高校专业委员会,勘察设计档案专业委员会,建设档案专业委员会,房地产档案专业委员会,基教、职教档案专业委员会等五个专业委员会并设立机关档案学术研究委员会、事业档案工作学术研究委员会、档案馆工作学术研究委员会、企业档案工作学术研究委员会、档案法制建设学术研究委员会、档案保护技术学术研究委员会、档案现代化管理学术研究委员会、档案编研利用工作学术研究委员会、档案学基础理论与教育学术研究委员会、档案老专家委员会等九个学术研究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