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荣誉市民

更新时间:2024-03-06 10:48

“上海市荣誉市民”是上海市为了鼓励和表彰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人、华侨和市外其他人士,授予的称号。

发展历史

1997年1月15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8年8月18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外国人“上海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办法〉的决定》修正。

获得资格

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人、华侨和市外其他人士,可以授予“上海市荣誉市民”称号:

  (一)推进本市对外交往,建立友好城市关系,开展交流合作贡献突出的;

  (二)为本市制订城乡发展规划,环境、资源保护和重大技术政策方面提出重要建议贡献突出的;

  (三)促进本市经济建设和高新技术发展贡献突出的;

  (四)为本市开拓国内外市场,促进经贸活动贡献突出的;

  (五)为发展本市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贡献突出的;

  (六)资助本市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贡献突出的;

  (七)其他方面贡献突出的。

申报流程

符合授予“上海市荣誉市民”称号条件的,由区、县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以及其他市级机关工作机构推荐。推荐单位应当填写由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上海市荣誉市民推荐书》,并向有关主管部门申报:

  (一)被推荐人是外国人的,向市人民政府外事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二)被推荐人是华侨的,向市人民政府侨务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三)被推荐人是市外其他人士的,向有关市级主管部门申报。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及其他有关市级主管部门收到推荐“上海市荣誉市民”的申报后,应当提出初审意见。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负责协调、综合平衡后,再报市人民政府审核。由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

奖励办法

经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授予“上海市荣誉市民”称号的,由市人民政府举行仪式,颁发《上海市荣誉市民证书》和证章。证书由市长签署。

对获得“上海市荣誉市民”称号的人士应当给予礼遇。

历届概况

2015

2015年“上海市荣誉市民”称号获得者

泰国正大集团董事长:谢国民

联合国副秘书长、联合国人居署执行主任:华安·克洛斯。

2021

2022年1月24日,2021年“上海市荣誉市民”称号颁授仪式在上海市人民政府举行,美国籍人士雷蒙、法国籍人士让-保罗·安巩获“上海市荣誉市民”称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市长龚正为获奖者颁授证章、证书,并会见了“荣誉市民”。

2022

2022年12月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举行2022年“上海市荣誉市民”颁授仪式。2022年“上海市荣誉市民”称号获得者是:

安东尼奥·杜雅特(法国籍,杜雅特涉外经济创兴文化园区董事长):33年前来到上海参与经济建设,2009年投资创办杜雅特涉外经济创兴园区,为上海引进近百家欧洲企业,并积极推动中外文化交流。

黄志源(新加坡籍,金光集团董事长兼总裁):1998年在上海设立全球总部,是上海最早一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深度参与城市建设,并心系公益事业发展,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对上海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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