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9 23:29
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领导下,主要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上海市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负责实施本市社会各行业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和汉字应用水平测试。
二、协助市教委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推动语言文字培训测试工作网络建设,指导基层语言文字测试站的建设和管理,研究、拟定工作职责和运作程序,并进行业务指导、质量检查和工作评估。协助市教委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员、普通话水平测试辅导员资格的培训和考核,并负责普通话测试测试员的注册、聘用等管理工作。
三、协助市教委有关职能部门,定期对全市普通话和汉字应用水平测试质量进行分析,对本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工作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并提出对策及建议。
四、组织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研究和相关调查研究工作,承担各类语言文字能力测试的考核标准、培训大纲和实施方案的研究制定,指导各种层次、各种类型的语言文字普及、提高等活动。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信息网络和普通话、汉字应用能力测试数据库的建设和管理。
五、协助市教委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有关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方面的宣传教育和交流活动,研究和编写有关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培训教材、宣传资料、定期发布工作信息,并负责接受社会有关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