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9-20 12:20
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与闵行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闵行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合署办公。
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与闵行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闵行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合署办公。
(一)为区政府领导处理政务提供参谋,负责区政府各类文稿的起草、整理、汇总工作;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区政府领导的要求,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二)按区政府领导要求协调相关工作;负责区政府领导活动安排,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日常事务。
(三)负责区政府各类文件的起草、印发工作;负责各级机关来文处理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做好各单位请示事项的办理工作。
(四)负责区政府各类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
(五)负责收集、整理、编发各类政务信息;负责向市政府办公厅报送信息,反映区政府的重点、特色工作。
(六)督促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贯彻执行区政府重要文件、区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区政府阶段性重点工作、新闻舆论批评报道以及区政府领导重要批示、市政府督查室转办件,并对有关情况进行检查。
(七)负责协调、督促、指导区政府各部门做好人大代表议案、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完成区政府向区人大、区政协报送材料的起草、审核、催办工作;配合做好区人大、区政协视察活动服务保障工作;协助做好区党代表意见办理工作。
(八)负责本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区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事务,维护更新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组织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组织实施“区长网上办公”;配合区新闻办做好政府工作的媒体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
(九)负责因公出国(境)工作的管理,因公出国(境)团组的审核和办理。负责本区外事接待和对外友好交流工作,协助做好区内涉外事件的处理工作。负责本区港澳事务协调工作。
(十)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代表区政府对各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推进各单位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办理区政府行政复议事项及被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指导部门开展复议工作,督促行政机关按区政府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规定做好应诉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机关与司法良性互动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及向市政府报送备案,对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
(十一)负责做好前来本区参观访问的外省市、外区县党政代表团的接待、服务工作;做好区委、区政府领导外出考察的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区人大、区政协系统来区参观访问的内宾接待等工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和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