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09:31
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局是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主管本区教育的行政部门。
(一) 贯彻执行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
(二) 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研究提出本区教育改革发展战略,编制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教育事业的发展目标和推进重点。指导协调教育规划和计划的实施。
(三) 统筹规划并宏观管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等工作,引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深入推进教育教学的改革实践。
(四) 组织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制定的中小学和幼儿园等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教学要求,按照标准配备学校的技术装备,根据上海市审定的中小学统编教材组织教学,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五) 加强本区民办教育的综合协调,负责本区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审批与行政管理,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六) 科学合理安排教育经费,参与区政府教育预算编制,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管理与监督。加强教育国有资产的监察管理。加强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经费使用监察管理和审计监督。
(七) 科学规范编制招生计划,统筹管理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业学校等招生工作,并做好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八) 指导本区各级各类学校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教育工作。指导推进终身教育工作,统筹协调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工作。
(九) 引领指导本区科研教研机构和学校承担国家及本市重大教育科研项目和本系统教育科研工作,组织推广教育科研成果。
(十)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师德修养和专业水平,积极引导并逐步形成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建立教师资格认定、注册、职务聘任、教职工聘用和干部任用等制度并组织实施。加强校级干部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十一) 推进教育国际化,管理区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工作。
(十二) 规划、指导、协调学校后勤改革和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学校的环境治理和安全工作。
(十三)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 与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局负责文化教育类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的准入审批,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对办学行为进行监管。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市场主体登记,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一) 党工委办公室。负责拟订党工委的工作计划、总结和报告等各类文件。承担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统战对象、老干部服务联络工作。推进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双拥工作,指导本系统工、青、妇工作,落实网络安全和保密工作。
(二) 组织科。承担干部培养选拔、教育培训、考核任免等工作。承担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及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承担干部档案管理和党建信息管理统计。协调推进民办教育机构党建工作。
(三) 宣传教育科。负责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统筹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做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协调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协调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协调落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四) 行政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协助对全局重大活动和有关会务活动进行综合协调。承担全局性文件撰写、档案、外事、统计、人大意见和政协提案处理、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协调信访工作。协助做好保密工作。负责本系统相关政策研究、法制建设、内部审计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牵头协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五) 人力资源管理科。承担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教师引进、工资福利、退休退职等。承担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与岗位设置管理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聘任。承担教职工年度考核与评优奖励的组织实施。协调事业单位设置、撤销、变更。负责无偿献血、义务支教、军转安置、人事信息。
(六) 财务资产管理科。承担学校布局规划及资源整合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以及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指导推进教育系统新建改扩建项目、修缮项目及设备采购项目的实施。
(七) 中学教育科。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中学教育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法规范中学教育管理,指导中学阶段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和学籍管理工作。制定初、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并指导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并监管民办中学依法办学、自主办学。
(八) 小学教育科。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小学教育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法规范小学教育管理,指导小学阶段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和学籍管理工作。制定小学阶段招生计划并指导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承担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
(九) 学前教育科。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托幼工作和学前教育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组织和实施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工作。承担规范各类托幼园所办园行为。制定幼儿园阶段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区域内托育服务的管理工作。
(十) 成人与职业教育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终身教育、职业教育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做好教育教学、专业设置。统一受理、审核、办结行政审批服务业务。承担终身教育体系和老年教育支持服务体系的建设工作。
(十一) 德育体育卫生艺术科普科。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德育、体育、卫生保健、艺术和科普教育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做好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国防、民防、健康、心理、家庭教育、红十字工作。
1、黄浦区业余大学
2、黄浦区教育学院
3、黄浦区社区学院
4、黄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5、黄浦区青少年艺术活动中心
6、黄浦区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
7、黄浦区学前儿童发展监测中心
8、黄浦区早期教育指导中心
9、黄浦区教育系统会计服务中心
10、黄浦区教育培训咨询服务中心
11、黄浦区教育局校产管理站
12、黄浦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
13、黄浦区校园安全管理中心
14、黄浦区劳动技术教育中心
15、黄浦区教育考试中心
16、黄浦区教育信息中心
17、黄浦区敬业游泳馆
局长:郭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