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演艺工作者联合会

更新时间:2023-09-18 11:32

上海演艺工作者联合会(SHANGHAI PERFORMING ARTISTS FEDERATION)(以下简称“演艺联”)。成立于2005年8月11日,是全国首家由表演艺术从业人员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由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管,接受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的监督管理。系上海市文联十三家团体会员单位之一。

基本简介

上海演艺工作者联合会的主要功能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为演艺人员提供咨询、援助等法律服务,维护演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开展业务培训教育;开展演艺人员能力水平认证;为演艺人员创业、就业提供服务;为会员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并办理相关手续;制定行业标准,规范职业道德,促进行业自律;树立演艺人员崇德尚艺的社会风气,对在表演艺术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会员进行表彰、授予相关荣誉称号等。

背景介绍:按本市现有规定,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沪工作需申办本市户籍的、须本科以上学历,业绩须达到相当水准等条件。由于演艺行业的特殊性,如从事芭蕾、戏曲、杂技表演等艺术的不少艺员有的因从小习艺,甚至连学历也没有、但专业技能无人比拟。另一方面,由于管理分散,评价体系不一,人事部门难以对演艺人员业务水准作出客观评判。为公平公正地评价申请人的业绩和潜力,市委宣传部和市人保局(原市人事局下同)联合下发了相关《意见》和《试行办法》,“对确属紧缺演艺人才,学历条件可予以放宽”。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参加申办本市户籍的演艺人员,都经过了其从业所在单位的推荐或专家的举荐、专家鉴定小组的业务鉴定,然后由艺联根据“演艺素质、演艺水平、演艺潜质和行业专业需求”等因素提出综合意见报市委宣传部审核,市委宣传部送市人社局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

服务宗旨

其宗旨为:遵纪守法、崇德尚艺,通过加强对演艺工作者的协调、服务、自律和权益保障等途径,促进上海演艺人员队伍的社会化、市场化建设,推动上海演艺事业可持续发展。概括为三句话:配合深化上海文艺体制改革,维护广大演艺工作者合法权益,集聚优秀演艺人员在上海创业和发展。

领导班子

主 席:何 麟

副主席(以姓氏笔画为序):

杨绍林、奚美娟廖昌永关栋天、刘文国、黎洪伟、殷华立、沈伟民、

秘书长:沈伟民

副秘书长:范林元

理事:丁嘉元、马莉莉、田 水、任 山、刘 多、刘文国、关栋天、华怡青吕 凉邢 娜、何 麟、吴佳琦、张定国、李 军、杨 昆、杨绍林、杨小勇、萧 雅、谷好好辛丽丽、沈伟民、迟黎明、陈达明、陈国庆、陈鸿梅、陈甦萍、周良铁、茅善玉、胡 璇、赵力志、赵 静、殷华立、奚美娟、徐 幸、郭玉鳞、钱 程、钱慧萍、梁伟平、廖昌永、黎洪伟、潘 伟

主要功能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为演艺人员提供咨询、援助等法律服务,以此来维护演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2、开展业务培训教育;

3、开展演艺人员能力水平认证;

4、为演艺人员创业、就业提供服务;

5、为会员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并办理相关手续;

6、制定行业标准,规范职业道德,促进行业自律;

7、开展对演艺人员崇德尚艺风气的树立,对在艺术表演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会员进行表彰、授予相关荣誉称号等。

服务是艺联的核心内涵,主要体现在会员创业就业、权益维护、培训教育、行业调研等各项社会化服务机制的建设和社会化服务平台的搭建。通过服务,将使来自各方的演艺人员感受职业关怀,获取演艺机会、得到权益保护,提高自身素质,各得其所地在上海创业发展、展示艺术才华,为促进和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挥积极作用。

截止2005年年底,拥有会员610人。

会员可以享有下列服务:

1、会员的权益得到艺联保障;

2、艺联为会员积极推介工作,对艺联所推荐的工作,会员可以进行选择;

3、会员可以参加艺联提供的培训;

4、艺联为会员申领上海市居住证:特别优秀者,由艺联申办上海市户口;

5、被推荐入会的演艺工作者业绩显著的,由艺联对推荐者进行一定的奖励(必要时可以评“伯乐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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