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3 14:36
上海电影制片公司,1956年10月,文化部电影局召开全面改革电影体制的电影制片厂厂长会议。为了更好地贯彻“双百”方针,发扬艺术民主,鼓励风格流派,会上讨论了对“上影”进行分厂的初步设想。1957年初,中共中央宣传部批准了文化部《关于改进电影制片工作若干问题》的报告,明确提出“上影厂可考虑分厂管理,并可自立厂名”。
经过几个月的酝酿和筹备,于同年4月,上海电影制片厂改组为联合企业并具有行政职能性质的上海电影制片公司。公司本部设在淮海中路796号。袁文殊任经理,蔡贲、林琳、张骏祥、瞿白音任副经理。下设三个故事片厂:江南电影制片厂、海燕电影制片厂、天马电影制片厂。与此同时原上影美术片组、译制片组和洗印部门,分别改组扩建为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上海电影译制厂和上海电影技术供应厂,并新成立了上海电影演员业余剧团和上海电影乐团,均为上海电影制片公司的下属单位。1958年10月,上海市电影局成立,上海电影制片公司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