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0 23:56
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研究院(简称上海研究院,Shanghai Academy) 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创建的研究机构,坐落于上海市延长路149号上海大学北大楼,于2015年6月5日正式成立。上海研究院建设初期为非独立法人研究实体,由上海大学代为行使法人职能。
上海研究院的宗旨是紧紧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借助中国社会科学院在科学研究和政策咨询方面的优势,立足上海,着眼全国,努力建设成为“四个高端”:高端思想库(智库)、高端人才培养基地、高端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和高端国情调研基地。
上海研究院实行院务委员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务委员会是上海研究院的最高决策机构,学术委员会是上海研究院的最高学术审议机构。上海研究院设秘书处、科研处、合作处、行政处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上海分院,负责行政、研究、教学、会议与国际合作等工作。
上海研究院首批建设7个研究中心:调查与数据中心、自由贸易区研究中心、世界考古研究中心、现代金融研究中心、城乡统筹发展研究中心、城市社会治理研究中心、文化发展研究中心。聚焦核心研究议题涵盖国际金融贸易、城市可持续发展、社会治理创新和核心价值观传播等重要研究领域。
上海研究院以研究中心为依托展开各项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国际交流合作等工作。研究院招收和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同时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吸引、培养和使用各类青年人才。同时,开展相关非学历培训,培养多种专业人才。
上海研究院将发挥自身优势与相关研究机构广泛合作、错位发展,重点围绕国家战略和上海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前沿所承担的重要任务开展工作,努力实现“四个高端”定位目标,提升上海在战略研究、咨政建言、人才培养、舆论引导、公共外交等方面的研究和创新能力,积极探索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制度创新,进一步深化院市合作,为国家的改革发展和上海的创新进步服务。
院长 李培林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党组成员
第一副院长 李友梅 上海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
常务副院长 文学国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副院长
副院长 周国平 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上海研究院设立秘书处,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科研处、合作处、行政处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上海分院,负责行政、研究、教学、会议与国际合作等工作。各处室职能如下:
秘书处:院务委员会、院长办公会和院长办公例会的会务组织工作;协调各处室落实相关工作;全院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有关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研究院网络信息化建设工作和会议记录、纪要印发,制度编制工作;新闻发布宣传工作;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接待工作;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宜。
科研处:科研发展规划的编制;科研项目的立项、检查和结项等跟踪管理;科研成果登记、报送、统计、出版工作;研究人员科研合同的订立和考核;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工作;学术委员会的会务工作;研究经费的管理监督等工作。
行政处:研究院的人事、财务、后勤工作;聘用人员的选拔任用、职级评定、岗位调整、工资定级、考核、解聘等人事工作;国内外学术会议和论坛的会务工作;负责落实业务经费预算申请和支出审核管理。
合作处: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部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和上海大学的相关部门的内外协调联络工作;国际交流合作工作;引进(研究)人员等工作。
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上海分院:研究生的招生和培养工作;非学历教育等相关教育培训项目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