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23 21:51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图书馆成立于1963年6月。2002年10月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图书馆/网络中心整体搬迁至新校区图文信息中心大楼,馆舍建筑面积达19400平方米,阅览座位1200座,现设有采编部、流通部、阅览部、教育技术部、信息部和运行部、馆办公室,工作人员41人,其中高级职称4人,中级职称16人。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图书馆(中心)承担校园网、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和校园卡及整个学校的信息和网络建设等工作。校园网于1996年建设, 1997年2月通过DDN专线64K接入教育科研网。2002年10月布设信息点5000个,已开通3034个。2004年9月完成校区内局部区域的无线网络覆盖,有力地推动了学校信息化建设。1997年7月创建校园网主页。2000年7月承接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建设任务,年底正式开通运行。2004年6月开通移动校园网主页,同年9月开通官方BBS金海湾站。2002年5月起,推进校园卡在校门、图书馆、交通班车、医务室、食堂、小卖部、浴室等门禁、管理、计费系统的应用。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图书馆(中心)长期以来重视工科、管理和各类专业文献资料的收集工作,初步形成了有一定规模和专业特色的综合性大学的图书馆。2005年年进书量已超3万册。馆藏图书总量已逾73万册,其中印刷型图书62万册,电子图书11万册。还收藏中外文报刊1600种,中外文全文数据库7种,可供全文查阅的中外文电子图书近32万种、中外文电子报刊8500余种。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图书馆为上海市文献资源共建共享协作网和上海高校网络图书馆成员馆。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图书馆(中心)于1995年引进金盘图书馆集成管理系统,并于2002年底升级为丹诚图书馆集成管理系统,基本实现各项业务自动化管理。2003年5月建立图书馆主页。2003年引进的TPI数字资源管理系统。2004年开展代查代检等情报服务,网上预约等。同年9月举办“知识一小时”讲座,培养师生信息素养,提高信息检索能力,宣传推介图书馆各类资源。2005年9月在本科生中开设“科技文献检索与利用”选修课,48学时。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图书馆(中心)设有学生志愿工作室和秀康奖学金,吸收学生参与学校信息化建设,帮助学生提高技术应用能力,奖励积极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图书馆(中心)还承办“东方论坛”,是该讲坛的举办点之一。
一、采编部
根据学校的性质、任务、专业设置、教学科研与管理体系对文献的需求采集、分编、加工中外文文献资料。
二、馆办工作职责
督办图书馆重要工作的实施;催办各类文件的执行;负责部门经费预算。
三、教育技术部工作职责
从学校实际情况出发制订学校教育信息技术设施和应用的规划,负责多媒体教室音响设备的保障工作,完成学校活动的摄影、摄像任务,及时收集、整理学校有关事宜的影视和图片资料。
四、流通部工作职责
开展中外文图书的流通、阅览工作;做好图书管理工作,做好读者管理工作,开展读者导航与咨询工作,协调馆藏图书的调配与利用;负责上海地区文献资源协作网及上海高校网络图书馆成员馆的馆际互借与协作工作。
五、信息部工作职责
负责校园网和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的各栏目和内容的整体设计和策划工作,完成各类信息的采集、编写、录入和发布任务。
六、阅览部工作职责
负责中外文报刊的阅览与流通工作,根据要求做好阅览部各项统计工作,开展读者咨询与中外文报刊信息检索工作。
七、运行部工作职责
制定校园网建设及网络发展总体规划,组织并实施年度计划,确定网络安全及资源共享策略,负责校园网IP地址分配。
捐赠书刊给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图书馆,扩充馆藏、促进资源共享,是值得提倡和鼓励的公益性行为。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图书馆接受出于自愿、无偿和符合馆藏要求的书刊捐赠。捐赠人的捐赠行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违背社会公德,不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图书馆对受赠书刊向捐赠人出具有效证明。受赠书刊属于馆藏资源,经登记造册后用于公共借阅,不可挪作他用。受赠书刊参照馆藏书刊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捐赠人对所捐赠书刊的使用管理情况有知情权。
附:受赠书刊原则
1、捐赠书刊出于自愿;接受符合学校学科发展的书籍;接受内容健康、有学术价值的书籍;
2、接受世界名著、经典小说(成套);接受5年之内的新书;接受保持连续性的近5年的期刊(年中无断刊);
3、不接受教科、教辅书籍;不接受复本超过3本的书籍;不接受破损陈旧的书籍;不接受页数低于49页的书籍。
上海教育网络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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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知识资源总库
《金图国际高校英语资源总库》(试用)
1、所陈列的中外文报刊对在校师生实行开架,室内阅览、自修、允许带包进入,无特殊情况报刊一律不能外借。读者凭校园卡出入本室。室内阅读,每位读者一次允许在架上取报纸一种两期(份)、期刊两种两册。
2、读者在阅读时不得在报刊上,圈点、标注,污损、裁割更不准夹带出室。 读者不得在阅览室内大声喧哗、或进行学习研讨、或利用手机或其他通讯工具进行通话。
3、 报刊资料仅供室内阅读,一般情况不对外借阅。对于教学、科研人员所必须借用的书刊资料须经工作人员允许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借期一般不能超过一周。
4、读者外借书刊资料如不能按期归还,工作人员将通过《催书单》的形式通过收发室发到各系办公室,如若遗失,将按照遗失文献全年原价的3~5倍赔偿。超期归还,按照“图书超期收费的有关规定”收取“超期费”。
5、如有读者在报刊资料上圈点、标注每处收取“污损费”0.20元,裁割报刊资料者除按照全年原价的3~5倍赔偿外,将通过有关程序向读者所在单位办公室通报有关情况。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