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市风景旅游局

更新时间:2022-04-21 13:13

上虞市风景旅游管理局市市政府对全市风景旅游业进行行业管理的相似正科级全民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风景旅游业的宏观管理,制定行业管理规范。统一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工作和重大促销活动,以及其他相关旅游工作。

内设机构

机构名称

景观建设(市场)科

职责

负责制定全市旅游业的发展规划及各类旅游规划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全市风景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并协调风景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开发市级重点旅游资源及旅游风景区(点);指导乡镇及有关单位加强对风景旅游资源的保护、规划、推介及开发建设工作;指导各类风景旅游点(区)的规划与建设开发工作,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研究制定和实施重点风景旅游区(点)建设计划。

指导乡镇级有关旅游区(点)建设工作;

A、AA级风景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

AAA级以上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审核和申报;

负责风景名胜区《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书》

《风景名胜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风景名胜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核与发放;

指导并负责全市旅游行业统计工作,编制旅游统计报表,汇编旅游统计资料;负责制定并实施全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和计划,并组织指导推广;全市旅游业整体形象的宣传与重大促销活动;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市场开发,制定并组织实施旅游促销计划;负责旅游产品设计和开发工作,编撰各类宣传促销资料,负责重大旅游活动的宣传报道;负责全市旅游总体形象的包装设计、市场策划、旅游线路的规划和对内对外的宣传促销工作;负责收集和研究旅游市场动态,提供市场信息服务;知道全市旅游线路的策划、推介及营销;知道旅游商品的柯岩和开发,选定、生和、管理旅游商品定点生产企业、旅游定点商场;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工作人员

潭惠迅 任峰

机构名称

行业管理科

职责

制定有关风景旅游行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并实施旅游行业法制宣传计划,知道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及行风建设;归口审核申报旅游行;一、二星级饭店(餐馆)评定,三星级以上饭店(餐馆)的审核申报;负责行业标准、服务规范的推广工作;负责全市旅行社、星级饭店、星级餐馆、旅游区(点)的安全工作;负责旅游行业服务质量、旅游市场的检查和监督工作,承接和处理各类旅游质量投诉,切实保护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负责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导游队伍的日常管理和年检工作;负责旅游行业协会的日常工作;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工作人员

阮爱平 李萍

机构名称

办公室

职责

协调局机关事务工作,督察落实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的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负责手法、文秘、人事、档案、社会保险、职称申报、保密、保卫等工作;负责对外联络、重要会务和信息信访工作;负责机关党务、后勤保障、机关财务等工作;负责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工作人员

周琳 郑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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