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04 15:06
不孝,汉语词语,拼音是bú xiào,意思是不善待父母(等直系长辈)。古代罪名之一;旧时父母丧事中用于自称。
1、不善待父母(等直系长辈)。古代罪名之一。
形成过程: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最重要的罪名是《北齐律》中规定的十种重罪,即“重罪十条”。具体是指:反逆(造反的行为)、大逆(毁坏皇帝宗庙、山陵和宫殿的行为)、叛(叛变的行为)、降(投降敌国的行为)、恶逆(殴打、谋杀尊亲属的行为)、不道(凶残杀人的行为)、不敬(盗用皇帝器物及对皇帝不尊重的行为)、不孝(不侍奉父母、不按礼制服丧的行为)、不义(杀本府长官和授业老师的行为)、内乱(亲属间的乱伦行为)。隋朝《开皇律》在北齐“重罪十条”基础上正式形成了“十恶”制度。“十恶”是:一曰谋反,二曰谋大逆,三曰谋叛,四曰恶逆,五曰不道,六曰大不敬,七曰不孝,八曰不睦,九曰不义,十曰内乱。
2、父母死,子于丧中自称不肖子。旧时父母丧事中用于自称。
清 田兰芳《皇清太学生信菴袁公(袁可立孙)墓志铭》:“康熙三十年岁次辛未十一月初十日,不孝男僩、伟泣血纳石。”
【五不孝】《孟子·离娄下》:“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肢),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很(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书·康诰》:“元恶大憝,矧惟不孝不友。”
《晋书·段灼传》:“ 吴起 贪官,母死不归,杀妻求将,不孝之甚。”
明 罗贯中《三国演义》第五五回:念备一身飘荡异乡,生不能侍奉二亲,又不能祭祀宗祖,乃大逆不孝也。
明 冯梦龙 《东周列国志》第四回:“庄公曰:‘寡人筹之熟矣。段虽不道,尚未显然叛逆,我若加诛,姜氏必从中阻挠,徒惹外人议论,不惟说我不友,又说我不孝。我今置之度外,任其所为,彼恃宠得志,肆无忌惮。
《花月痕》第五一回:“此地有祠有像,小子再图安逸,不想朝夕侍奉,这不孝之罪,真是擢发难数了。”
王西彦 《老太婆伯伯》:“老弟, 孔圣人 的《四书》上不是有得讲吗?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清陈梦雷《绝交书》:“不孝学识庸陋,穉年得谬通籍,性复刚褊寡合,不能与俗俯仰。”
清陈梦雷《绝交书》:“不孝出与年兄共议,促膝三日。”
清 王应奎《柳南续笔.卷三.不肖子》:今世人子,丧中用帖,称不肖子,近世士大夫,不明此意,凡中科甲,及仕宦中人,皆改称不孝,非俨然自谓胜其亲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