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根本

更新时间:2024-01-17 00:55

《不忘根本》是刘义庆创作的一篇文言文,出自《世说新语·德行》。

原文

殷仲堪/既为荆州,值/水俭,食/常/五碗/盘,外/无余肴。饭粒/脱落/盘席间,辄/拾以啖之。虽欲/率物,亦/缘其性真素。每语/子弟云:“勿以我/受任方州,云/我豁平/昔时意,今/吾处之不易。贫者,士之常,焉得/登枝而捐其本!尔曹/其存之。”

译文

殷仲堪做荆州刺史,上任时正赶上水涝歉收,每餐吃五碗盘,再没有别的佳肴,饭粒掉在餐桌上,总要捡起来吃掉。这样做虽然是有心为人表率,却也是由于生性朴素。他常常对子弟们说:“不要以为我出任一州刺史,就认为我会放弃平素的志向。现在我对待物质生活还是像从前那样简朴,没有改变。清贫是读书人的本分,怎么能因为地位高了就变根本呢!你们要记住这个道理。”

注释

水俭指因水灾而歉收。俭指荒年。

五碗盘:一种孝星成套食器,由一个托盘和五个碗组成。

肴:指鱼、肉等荤菜。

方州:指一州的长官,刺史。

尔曹:你们。

脱落:掉在。

辄:就。

以:用来。

虽:虽然。

率物:有心为人表率。

缘:因为。

啖:吃

语(yù):告诉,用作动词。

真素:生性朴素。

以:因为。

受任:出任。

豁:舍弃。

损:抛弃,舍弃 。 (有版本 “损” -- “捐”)。

存:记

殷仲堪

殷仲堪(?-399年),陈郡长平(今河南西华)人,东晋太常殷融之孙,晋陵太守殷师之子。[1]东晋末年重要将领、大臣。官至荆州刺史,曾两度响应王恭讨伐朝臣的起事,在王恭死后与桓玄杨佺期结盟对抗朝廷,逼令朝廷屈服。后来却被桓玄袭击,逼令自杀。

启示

殷仲堪富贵之后不忘根本而保持节俭的人,并且能以身垂范为家人子女做好表率

人不能因为身份地位的变化而改变原来的品行。

即使生活条件优越了,也应保持勤俭的传统,而不能过度追求享受。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