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耿司寇告别

更新时间:2024-09-24 23:09

《与耿司寇告别》是明代文学家李贽创作的一篇骈文。

作品原文

与耿司寇告别

新邑明睿,唯公家二三子侄可以语上。可与言而不与之言,失人,此则不肖之罪也。其余诸年少或聪明未启,或志向未专,所谓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则为失言,此则仆无是矣。虽然,宁可失言,不可失人。失言犹可,夫人岂可乎哉!盖人才自古为难也。夫以人才难得如此,苟幸一得焉,而又失之,岂不憾哉!

嗟夫!颜子没而未闻好学,在夫子时固已苦于人之难得矣,况今日乎!是以求之七十子之中而不得,乃求之于三千之众;求之三千而不得,乃不得已焉周流四方以求之。既而求之上下四方而卒无得也,于是动归予之叹曰:“归扉欤!吾党小子,亦有可裁者。”其切切焉唯恐失人如此,以是知中行真不可以必得也。狂者不蹈故袭,不践往迹,见识高矣,所谓如凤皇翔于千仞之上,谁能当之,而不信凡鸟之平常,与己均同于物类。是以见虽高而不实,不实则不中行矣。猖者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不为,如夷、齐之伦,其守定矣,所谓虎豹在山,百兽震恐,谁敢犯之,而不信凡走之皆兽。是以守虽定而不虚,不虚则不中行矣。

是故曾点终于狂而不实,而曾参信道之后,遂能以中虚而不易终身之定夺者,则夫子来归而后得斯人也。不然,岂不以失此人为憾乎哉!

若夫贼德之乡愿,则虽过门而不欲其入室,盖拒绝之深矣,而肯遽以人类视之哉!而今事不得已,亦且与乡愿为侣,方且尽忠告之诚,欲以纳之于道,其为所仇疾,无足怪也,失言故耳。虽然,失言亦何害乎,所患惟恐失人耳。苟万分一有失人之悔,则终身抱痛,死且不瞑目矣。盖论好人极好相处,则乡愿为第一;论载道而承千圣绝学,则舍狂狷将何之乎?

公今宦游半天下矣,两京又人物之渊,左顾右盼,招提接引,亦曾得斯人乎?抑求之而未得也,抑亦未尝求之者欤?抑求而得者皆非狂狷之士,纵有狂者,终以不实见弃,而清如伯夷,反以行之似廉洁者当之也?审如此,则公终不免有失人之悔矣。

夫夷、齐就养于西伯,而不忍幸生于武王,父为西伯,则千里就食,而甘为门下之客,以其能服事殷也,子为周王,则宁饿死而不肯一食其土之薇,为其以暴易暴也。曾元之告曾于曰:“夫子之病亟矣,幸而至于旦,更易之!”曾子曰:“君子之爱人以德,世人之爱人也以姑息。吾何求哉!吾得正而毙焉,斯已矣。”元起易箦,反席未安而没。此与伯夷饿死何异,而可遂以乡愿之廉洁当之也?故学道而非此辈,终不可以得道,传道而非此辈,终不可以语道。有狂狷而不闻道者有之,未有非狂狷而能闻道者也。

仆今将告别矣,复致意于狂狷与失人、失言之轻重者,亦谓惟此可以少答万一尔。贱眷思归,不得不遣;仆则行游四方,效古人之求友。盖孔子求友之胜己者,欲以传道,所谓智过于师,方堪传授是也。吾辈求友之胜己者,欲以证道,所谓三上洞山,九到投子是也。

作者简介

李贽(1527年~1602年),明代思想家、文学家,泰州学派的一代宗师。原姓林,名载贽,后改姓李,名赘,号宏甫,又号卓吾,又别号温陵曙上等。泉州晋江(今属福建)人。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举人,不应会试。历任共城知县、国子监博士,万历中为姚安知府。旋弃官,寄寓黄安、麻城。在麻城讲学时,从者数千人,中杂妇女,晚年往来南北两京等地,被诬,下狱,死在狱中。著有《焚书》《续焚书》《藏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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