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5 22:05
专业奖学金是为了鼓励报考师范、农林、民族、体育和航海等专业的学生而设立的专项奖学金。
凡被录取为师范、农林、民族、体育和航海专业的本、专科学生,均享受专业奖学金。在校学习期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可以获得较高等级的专业奖学金。
专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另外,还可设立单项奖。
为了鼓励学生报考师范、农林、民族、体育、航海等专业,保证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生活和学习基本需要,自1994年9月1日起国家提高了专业奖学金的标准。提高后的标准为:按学生人数平均计算,民族专业奖学金提高到每生每年700元,其他类专业奖学金提高到每生每年500元。专业奖学金的具体等级标准、评定比例及实施办法,由各学校自定。通知还规定,除专业奖学金外,上述专业学生同时享受学校所在地政府规定的高等学校学生的粮、油、副食品价格补贴。
专业奖学金的评定比例为:一等专业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5%评定;二等专业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三等专业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85%评定。学校可在专业奖学金的总额内适当降低一、二等奖学金的比例和标准增设单项奖,但获得一、二等奖学金和单项奖的人数比例应严格控制在本、专科学生人数的20%以内。其中,获得单项奖的控制在本、专科学生人数的5%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