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水利规划

更新时间:2022-10-27 13:48

流域或地区范围内,就防洪、除涝、灌溉、水力发电、内河航运、城乡供水、水土保持、水污染防治等治理开发任务中的某一种或相近的一两种所进行的水利规划。

编制专业水利规划的目的

编制专业水利规划的目的,在于探索规划范围内特定问题的规律,研究其治理开发方向,并拟定相应的措施安排。不同专业规划的具体内容各有侧重,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基本步骤,与流域规划或地区水利规划都是相同的,其中许多方面,如对现状的了解、对不同规划水平年的发展预测、对某些措施与其他任务相结合的可能性、对规划方案的分期实施程序以及对规划方案实施后的效益和影响评价等,也都具有共性。

规划原则

水利建设是国家整个经济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国家按照发展需要所确定的一定时期内的建设目标、战略重点、战略步骤和一系列方针政策,都是编制水利规划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为了使规划方案更好地适应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取得最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编制规划时还要结合水利工作本身的特点, 符合以下原则:

第一, 从整体出发, 按照规划范围内存在的问题和具体条件, 统筹兼顾, 统一规划。要处理好水利建设和国土整治全局的关系, 使水利建设和其它建设密切结合, 扬长避短, 以求用最小的投资取得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处理好上下游、左右岸、各地区、各部门的关系, 最大限度地协调它们之间的矛盾;处理好需要与可能, 近期与远景的关系, 有重点地解决当前最迫切的问题;处理好干支流治理与面上治理的关系, 主体工程与配套工程的关系, 充分发挥工程应有效果;处理好水资源利用与水资源保护的关系, 做到既能充分利用水土资源, 又能保护和建立良好的生态环境。

第二, 综合治理, 综合利用。对水害的防治要根据各种自然灾害间的内在规律, 采取综合措施, 力求从根本上解决, 而不限于一时的、局部的效果。对水资源的利用要考虑各部门的用水需要和特点, 尽可能地相互结合, 充分发挥工程和水资源的综合效益。除害和兴利也要紧密配合。

第三, 因时、因地制宜, 按照客观规律从多方面研究选择切实有效的治理措施。研究中, 既要考虑水利措施, 也要充分考虑农业、林业等必要的非水利措施;既要考虑工程措施, 也要充分考虑管理政策等必要的非工程措施。

方法步骤

编制各类水利规划特别是涉及范围广泛的规划, 通常要采取多学科规划方法, 从不同学科角度, 分析各项治理开发要求, 制定不同方案, 并就规划实施后可能对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采取的方式各国不同。有些国家倾向于由不同学科人员组成统一的规划班子。中国现阶段多采取协作方式,即在国家主管计划部门的统一指导下,以水利部门为主, 由有关部门协作分工, 共同研究编制。编制工作,一般由浅入深,分阶段进行。首先是初步研究, 也称评价研究, 重点是明确规划中的问题, 粗略研究各种可供选择的方案。然后再进行详细规划,也称可行性研究或技术经济调查, 具体确定各项措施的技术经济指标,并进行影响评价和方案比较。此外,在某些关键性工程实施前, 往往还要对前阶段遗留下的问题进行补充研究, 称实施前补充规划。由于客观情况不断变化发展, 每项规划特别是涉及范围广的规划, 只能在一定时期内起指导作用, 在经过一段时间后都要修订补充, 使其适应新的情况。

各类水利规划, 由于规划范围、任务不同, 各阶段研究的内容和重点常有很大差别, 但都应遵循以下主要步骤:

第一, 调查研究, 弄清问题,这是规划的第一步,也是规划中工作量最大、最重要的一步。调查研究的内容包括: ①搜集、整理有关自然地理、自然灾害、社会经济以及水利建设和水资源利用现状的基本资料;②分析总结以往水利建设的主要问题和主要经验;③探讨水利建设的基本规律。以上三方面互有联系。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探讨规律,要以取得的基本资料为依据,初步的分析研究,又为进一步收集资料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因此, 这一步骤有时还要划分若干阶段, 逐步深入。为了节省工作量, 应尽量参用有关的研究成果, 如水利调查、水利区划或某些规划报告等。

第二, 做好预测, 确定规划目标和条件。水利规划要按近期和远景不同设计水平年考虑。通常以编制规划后的10年左右为近期水平; 以编制规划后的20年或更远一些为远景水平。通过对不同时期人口增长、城乡建设和工农业发展以及可能出现的环境问题的预测, 拟定分期的规划目标和规划条件。由于各方面发展变化都含有某些不确定因素, 规划目标和条件可以不限于一种情况。

第三, 拟定规划任务。要针对规划范围内存在的问题, 拟定出治理开发方向、规划服务对象和主次安排。在多目标规划中, 常常要研究多种不同的任务安排或以某一目标为拟定任务的基本依据, 以其他目标作为约束条件。

第四, 进行水资源的分析评价,弄清水资源潜力。分析评价内容主要有: ①查清规划范围内江河、湖泊及地下含水层等可供利用水资源的数量、质量及其时空分布;②根据规划地区的水资源条件和各部门对水资源的需要, 研究合理利用水资源的途径;③结合不同规划方案, 研究水资源供需平衡。规划过程中, 供需两方面都要进行反馈, 多次调整,最终的供需平衡,一般要在选定方案后才能确定。

第五, 进行方案研究。根据选定的规划任务, 研究可能采取的多种措施组合, 力求从各个不同角度研究问题, 研究的每一个方案都有一定的代表性。研究内容包括水文计算、水利计算、工程量和投资估算、效益分析以及对环境影响的分析等, 要保证有一定的精度。

第六, 方案的评价和选定。对不同方案的利弊进行全面衡量, 提出推荐意见。评价方案时, 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使选定方案能最好地实现国家规定的各项目标。评价方案的标准, 目前还在继续探讨中。从各国情况看, 技术、经济方面已有一定的定量评价方法, 而社会环境方面, 大都只能通过定性途径, 靠规划和决策人员的经验作出判断和决策。

规划的审定

水利规划报告,一般由国家或地方水利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请有关领导部门批准。审批权限取决于规划范围和规划性质。原则上,一省或一县范围内的水利规划可分别由省或县审查批准,涉及两省以上的大江大河干支流规划、跨流域调水规划,以及关系全国的具有战略性的地区规划等都应由国家最后审查批准。规划项目一经审定,即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性,有关地区、有关部门必须严格遵循,不得各自为政,随意改变,以保证各项水利建设按既定的规划有步骤地实现。如需要作某些变更或修订,必须报原审批单位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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