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审查员

更新时间:2023-07-24 14:29

专利审查员是国家专利行政部门内从事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查员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以确定专利申请是否符合取得专利权的条件,并将审查条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审查员不仅要精通本专业技术领域的专业知识,还要掌握专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国专利审查人员技术职称分为四级:正高级知识产权师、高级知识产权师、知识产权师、助理知识产权师。

简介

专利审查员是国家专利行政部门内从事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查员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以确定专利申请是否符合取得专利权的条件,并将审查条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审查员不仅要精通本专业技术领域的专业知识,还要掌握专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国专利审查人员技术职务分为四级:专利审查研究员、专利审查副研究员、专利审查助理研究员、专利审查研究实习员。

出现

1979年,中国开始准备建立专利制度,从中国科学院等中央机构和各大国有公司选调了一批各种专业的技术干部。1980年初中国专利局成立。这些技术干部作为未来中国专利审查员的精英人选,主要被派往德国专利局接受培训。他们在那里学习的时间很长,要在半年以上。这些80年代的审查员往往以德语为第一外语。他们也为中国专利审查员必须具备外语优势设定了基准。

20世纪80-90年代,专利局的审查员在陆续增加,但与中国迅猛增长的专利申请量相比,则显得有些杯水车薪。接受记者采访的张利先生是中国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局人事教育部教育处副处长,他原是机械专业的专利审查员,1996年进局。他回忆,那一年应届毕业生不到30人,向社会招聘的不超过40人。当时审查员总数400人左右。

构成

从1984年中国立法机构通过《专利法》,到1985年4月1日接受第一件专利申请,专利审查员就成了中国一个新兴的职业。

截至2004年底,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人员数字为1685,绝大多数即超过90%是审查员。其中男性719,占42.7%,女性966,占57.3%。年龄结构,35岁以下1145, 占68%,56岁以上占2.2%,36-55岁的占29.8%。学历,博士13人,占0.8%,硕士490人,占29.1%,大学本科1022人,占60.7%。专科以下的160人,占9.5%,他们在支持部门任职。专利审查员则完全是有学士或更高学位的。现在本科生与研究生比例为2:1,张利说,研究生比例会继续提高。

来源

和许多国家一样,中国专利审查员的来源有大学的应届毕业生与社会已工作人员两类。各国这两类人员比例有所不同,如欧洲专利局各为二分之一,中国近年来已侧重招聘大学的应届毕业生,社招与应届生比例为1:2。

张利介绍,这与政府“建立知识产权强局”的要求有关,而实际上,从客观情况讲,中国大学“扩招”与就业形势也为专利局创造了遴选精英的条件。和许多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员一样,专利审查员现在是较受追捧的就业岗位。

从中国中央国家行政机关2006年度公务员录用计划表中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招录公务员的条件,选其几项,可以看出专利局录用人才门槛的提升及面向市场的灵活性。

机械发明审查部 审查员 起重机械领域 专业为起重机械设计制造及其控制 硕士及以上其他不限 英语六级

电学发明审查部 审查员 电气工程自动化领域 专业为电气工程自动化、高电压技术 本科及以上英语四级及以上 应届生需硕士学历、英语六级

通信发明审查部 审查员 无线传输领域 专业为通信工程 本科及以上其他不限 英语四级及以上

光电技术发明审查部 审查员 医疗器械领域 专业为生物医学工程与仪器、医学影像工程、医疗仪器 本科及以上其他不限 英语四级及以上

差不多只因为在通信、光电技术等领域的人才争夺上与大公司尚缺少竞争力,才会出现“本科”、“英语四级”的要求,事实上专利审查员的学历要求是趋向研究生层次的。“本科”使得通信、光电技术领域的审查员的平均年龄甚至只有25岁左右。

张利说,甚至在2001年,专利审查员也还不像现在这样受青睐。那时,我们招人困难,一些不那么知名的地方大学的毕业生也能进来。可如今不同了,清华、北大、交大等著名大学的毕业生成为我们的录用对象。从2000年开始“扩招”以来,我们每年数以百计的录用基本呈递增态势。2003年招270人,2004年招240人,2005年招300人。2006年计划招564人,这其中90%为专利审查员。现在报名者中经过资格审查了的就有18000人。他们在资格审查合格后,需要参加中央、国家机关招考公务员B类考试即职业能力测验,还要参加我局组织的相关专业英语考试,考试要求翻译一篇专利文献,英译汉。当然最后还有面试,严峻的是,直到面试这一关,录取比例还是4:1。

培训

并没有一所大学专门培养专利审查员,也没有专利局以外的哪个单位有专利审查员这一职业。所以,每一个专利审查员都是专利局一手培训出来的。培训的途径一是在国内专门学习,二是向国外派出学习。

张利先生作为审查员既受过完整的培训,现在又负责专利审查员的培训工作。他讲述了专利局对审查员的培训情况。

新审查员入局后,首先要进行为期4个月的入局培训,相当于大学的一个学期。他们被像学生一样分成若干班,有班委。培训课程为:1、公务员培训;2、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3、专利检索知识;4、发明专利性的审查判断;5、案例练习。4个月的入局培训结束后,他们就要回到自己应聘的审查部门实习。每一个新审查员都有一位指导老师。这位指导老师当然就是老审查员了。他负责指导新人的检索、审查。这段时间为8个月。这样合计一年的新审查员培训结束,但新人是否达到了培训要求还要经过上岗答辩。答辩包括对专利法的熟悉程度,对检索、审查业务的熟练程度。不能通过的将转到其他部门工作,甚至也有就此被辞退的。通过上岗答辩的新审查员,仍然要接受导师老审查员一年半的实习辅导之后,才能独立完成审查业务。

以后还会有相应的继续教育培训,一般在2-3年间会有一次。如2001年中国专利法修改,审查指南也随之修改,针对修改的部分就要进行培训。

审查员审查技能的提高是无止境的。看外文资料为审查员所必须。专利局一直对审查员进行不懈的外语培训。2005年就办了20个外语培训班,其中涉及英语,德语、日语。专利局为此专门从大学聘请专业教师。

但后续培训无论在审查业务还是在外语的提高上,专利局还有一项培训投入,将审查员派出国外深造。由于中国专利局建局时与德国专利局的渊源,中国专利审查员更多的是被派往欧洲专利局。他们到的外国大学有美国的马歇尔大学、华盛顿大学法学院,德国的马普研究院,等等。一般每年到每个大学有10-15人次。到日本的特点是时间较长,6个月到1年。在参加培训班方面,日本、欧洲方面的多一些。除了欧洲专利局5个分局的培训班,还参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日内瓦举办的培训班。正常情况中国专利审查员每个月要参加2-3个培训班。事实上多数中国专利审查员在3-4年时间都有出国学习的机会。

张利说,审查员培训对专利局来说是非常大的投入,但却是打造知识产权强局的需要。当然现在我们也采取请发达国家专家来授课的方法,欧洲专利局的官员和专家就常来举办讲座或培训班。这样做的效果是我们的专利审查员与欧、美、日的专利审查员相比缩小甚至消灭了差距,在掌握多种工作语言和年轻化方面我们其实已有优势。我们现在有能力与欧洲专利局合作给第三世界国家规模较小的专利局培训专利审查员。从2002年开始,除2003年“非典”的原因以外,我们每年都与欧洲专利局合作举办对朝鲜、越南、老挝、柬埔寨、印度等国家的专利审查员培训活动。我们有能力用英语对他们进行培训。我们的审查员很多还可以使用第二外语。

张利就亲自参加了对其他国家专利审查员的培训,并担任教员用英语授课。

工作要求

现在中国发明专利审查员的年度工作量是标准化的,即每年完成80件专利申请案的审查。历史上,中国专利审查员曾经“超载”。这当然是申请案积压造成的超载,不过同时也会让人产生对审查质量的担忧。张利以释然的心情讲道,现在审查员已经不必再有这种压力,审查员不是个体户,他们接受的是公务员法和专利法的培训,是担负公务的执法者。公正执法,严格依法审查每一件申请案是他们的天职。科学合理的工作量则是实现这一天职的基本保障。

工作量的科学合理并不自然派生优质的审查案件。专利局为提升审查质量,设立了三级质量检查机构。初级为各个处质检组,由处长负责;中级为各审查部质检组,由本部的一名副部长负责;最高一级的专利局质检组则抽调有经验的专利审查员组成,是一个正司级的设置。

在2004年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到来之际,中国政府公布了《2003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当时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王景川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特别强调了2003年专利工作的三大特点:一是三类专利申请在数量上形成三分天下局面,16年来发明专利申请量首次接近实用新型专利申请,2003年发明专利申请较上年增长31.3%,增速远高于其他两类。二是8年来发明专利国内申请数量首次超过国外申请。中国自1994年成为《专利合作条约》(PCT)成员国以来,国外发明专利申请剧增,国内发明专利申请相对较少。但2003年发明专利国内申请达5.7万件,国外申请为4.9万件。但他同时指出,直到2003年,发明专利国内申请最终得到授权的数量,仍以年11404件而大大低于国外的年25750件,比数悬殊达30.4∶69.6。解读以上,可有答案:中国专利审查员成功迎接了发明专利迅猛增长的浪潮;中国专利审查员恪守严守中立的公务员立场,遵循对所有申请案平等对待的执法者原则。

社会角色

对13亿中国人来说,中国专利审查员是陌生、神秘的群体。从工作性质来说,他们很少与外界交往。但实际上,专利局还是给他们安排社会活动,到各地调研。他们一方面了解专利申请、实施、保护的情况,一方面宣讲专业知识,更进一步还承担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的课题。

经中国国务院批准,2005年1月国务院成立了以国务院副总理吴仪为组长,知识产权局等二十多个部门参加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组织这项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他在2005年8月回答媒体时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不是知识产权工作系统的发展战略,而是服务于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是国家的总体战略,与国家的科教兴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人才强国战略等国家总体战略相互补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应当贯穿于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的全过程,而不局限于知识产权保护。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的培育、知识产权的产出能力、创造能力、知识产权的产业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的提高、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合理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信息和中介服务体系的建设、国际合作和国际影响力的加强以及人才培育等等都应是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环节。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是个具有全局性的工作,做好战略制定工作,既需要协调好方方面面,又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基础工作,还需要集思广益、反复研究、仔细雕琢,更需要积极进取、努力创新。

也就是说,中国专利审查员不仅是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基础工作的专业人员,他们中还有许多是有战略眼光的人。国家知识产权局有两任局长曾当过专利审查员,副局长中专利审查员出身的就更多。2005年6月新任局长田力普就曾是专利审查员。原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姜颖、副局长吴伯明都曾是专利审查员,姜颖现在是全国政协委员,吴伯明现在是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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