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13 19:16
专职消防人员(包括专职队员和消防文员)是由市财政保障,在市消防局内从事消防救援、抢险救灾、文秘信息及辅助监督执法的工作人员。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消防队承担的应急救援范围越来越广,任务越来越重。立足于消防灭火救援工作长远发展,以“立足实战、就读处置、快速控火”为中心,积极探索“混合编制型”和“单独编制型”中队模式,创新开展微型消防站建设,加强专职消防员招收和使用管理,逐步构建以“特勤消防站为重点,标准型消防站为中心,微型消防站为补充”基本覆盖城乡的火灾防控网络,全面推进专业消防队伍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消防救援队伍执勤战斗条令》、《消防救援业务训练与考核大纲》的要求,以立足实际、贴近实战,分为思想政治教育、条令教育、业务理论、队列训练、技能训练、体能训练六部分。
消防队员全称政府消防专职队员。是指在政府专职消防队和补充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从事一线应急救援工作的人员,业务上统一接受消防救援机构指导。缴纳人身意外险,参照在编福利待遇。
消防文员全称消防文职雇员。专职消防文职人员是指在消防救援机构及派驻单位专职从事消防宣传、社会培训、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窗口受理服务等辅助性工作岗位和协助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等工作的人员。纳入人员指标控制统一管理,消防文员参照在编福利待遇,工资待遇和日常经费由政府财政全额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