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应收款

更新时间:2023-07-31 16:34

专项应收款是企业的专项资金对外发生的各种应收和暂付款项。如: 有偿调出固定资产应收取调入单位的款项、出售多余专项物资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为采购专项物资而暂付采购人员的采购款项和付给供货单位包装物押金,以及用职工福利基金垫付的职工食堂周转金和农副业生产流动资金等。为反映专项应收款的增减变化应设置“专项应收款”账户组织核算。发生专项应收款项、垫付或暂付各种专项款项时,借记该账户,收回各项应收、暂付、垫付专项款项时,贷记该账户。借方余额为专项应收款实有数。在“专项应收款”账户下,还应按单位和个人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在企业内部专项资金与流动资金相互垫支而发生的应收款项,直接通过“银行存款”和“专项存款”账户划转,不在“专项应收款”账户核算。

核算

为了总括地反映各项专项应收、暂付款项的增减变动情况,设置专项应收款账户。它属于资金占用性质账户,发生应收、暂付款项时,记录在该账户的借(增)方,收回时,记录在贷(减)方;余额在借(增)方,表示应收未收的专项款项。该账户按单位或个人设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企业有偿调出固定资产发生应收款时,借(增)记:专项应收款,贷(增)记:更新改造基金;出售多余专项物资发生应收款时,借(增)记:专项应收款,贷(减)记:专项物资;支付随同购入专项物资的包装物押金时,借(增)记:专项应收款,贷(减)记:专项存款;采购人员为采购专项物资而预借的采购款,借(增)记:专项应收款,贷(减)记:专项存款;采用预借方式,发放扶持生产拨款时,借(增)记:专项应收款,贷(减)记:专项存款。上述款项收回时,借(增)记:专项存款,贷(减)记:专项应收款。

举例

举例及编制的会计分录如下:

1.企业调出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一项,双方协商作价21000元。但尚未收到调入单位的款项:

借(增):专项应收款 21000

贷(增):更新改造基金 21000

2.某采购员预借专项物资的采购款3000元:

借(增):专项应收款 3000

贷(减):专项存款 3000

3.企业将多余的专项物资出售,价款1200元。但尚未收到对方支付的款项:

借(增):专项应收款 1200

贷(减):专项物资 1200

4.上述采购员报账,采购专项物资的价款2600元,差旅费180元,随同购入的专项物资租入包装用木箱10只,每只押金10元。其余的采购款退回财会部门:

借(增):专项物资 2780

借(增):现金 120

贷(减):专项应收款 2900

5.企业采用预借方法,将扶持生产拨款4000元发放给某生产单位:

借(增):专项应收款——XX单位 4000

贷(减):专项存款 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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