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公园街道

更新时间:2022-03-31 09:19

旧街道名,详见榆林街道。原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东公园街道办事处驻公园五路新光小区1号,常住人口32392人(2010年),面积1.74平方千米,辖9个社区居委会:东林、三合、水源、凤东、凤翔、新光、华龙、公园、丽翠。

建制沿革

2019年,撤销东公园街道,将其所辖行政区域划归榆林街道管辖。

行政区划

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东公园街道 办事处驻公园五路新光小区1号,常住人口32392人(2010年),面积1.74平方千米,辖9个社区居委会:东林、三合、水源、凤东、凤翔、新光、华龙、公园、丽翠。

部门职能

街道办事处职能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法规,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2、代表政府协调好辖区各单位、部门的关系,充分调动和发挥辖区单位的积极性,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共驻共建社区的局面形成。

3、管理好本辖区的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承包责任制,努力完成省、市区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指标。

4、依法完成服兵役登记、征兵任务,搞好拥军优属、优抚救济、殡葬改革、民族宗教工作。

5、采取多种形式增强群众的科技意识,促进辖区科学技术的普及与发展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推广。

6、根据国家的统筹规划,在劳动人事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好就业前的培训工作,做好行业人员就业安置。

内设机构

1、办事处办公室

负责办事处各部门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公文处理、督查督办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联络的服务工作及办理议案、建议、提案工作;负责信息、信访、外事、民族宗教侨务工作;负责机关后勤工作。

2、社区科

指导社区自治组织建设;负责优待抚恤、伤残评定、烈士追认、低保、临时救济的初审;负责见义勇为奖励、保护工作;组织开展重大节日慰问活动;负责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负责双拥优抚、社会救济、救灾捐赠、殡葬管理工作;指导社会保障事务所对低保人员的服务工作。

3、财经科

编制街道财政预算、决算,统筹安排资金使用;负责机关财务工作,办理街道各项费用支出的审核、报销,监督街道财政、财务收支的执行情况;编制会计报表,分析街道财政、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对办事处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审计。

4、城市建设管理科

宣传环保、节水、规划、市容等有关政策、法规;拟定街道城市管理工作计划和环境整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环保、节水工作;负责门前三包和防汛、抢险工作;参与新建居住区配套公共设施的验收;对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对环卫所进行工作指导。

5、综治办

贯彻中央、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指示,研究制定辖区的工作计划、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掌握分析辖区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指导、协调、检查、督促辖区社区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任务;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防范和创建活动;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检查。

6、司法所

开展居民的普法宣传教育;为街道办事处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咨询;指导社区居民调解委员会开展民事纠纷和人民内部矛盾的调解、预防和排查工作;开展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

7、人民武装部(人民防空办公室与其合属办公)

人民武装部宣传兵役法,开展国防教育;负责兵役登记和年度征兵工作;负责民兵和预备役的整组、教育和训练工作;配合开展双拥共建工作。

人民防空办公室宣传贯彻人民防空有关政策法规;组织落实防空预案和保障方案;负责防震减灾工作;负责人防设施的建设监督、维护管理、开发利用和人防工程的防汛、防火及抢险工作。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