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

更新时间:2024-08-07 14:17

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是东北财经大学二级学院。

学院概况

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始于1979年设立的全国财经院校首家经济法教研室,1987年开始招收经济法学专业本科生,归属于政治经济法律系;1990年成立法律系,2001年改系建院,法律系更名为法学院。199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立辽宁省首个经济法学硕士学位点;2003年8月,法学院被辽宁省人大常委会聘为立法顾问单位;2004年12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东北财经大学成为较早开展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院校,也是全国招收小语种(日语、俄语)考生的2所院校之一;2008年,成为辽宁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与秘书长单位;2011年获批为法学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2013年获批为辽宁省大学生法学教育实践基地;2015年获批为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2016年,获批为大连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2016年,成为辽宁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会长与秘书长单位;2017年,成为大连市法学会副会长单位。2017年度公布的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法学学科评估成绩为C,进入全国前50-60%行列,2018年10月,学院确定法律硕士实行财经法方向培养。2021年,学院法学专业入选国家“双万计划”,被确定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师资力量

法学院按二级学科和研究方向设立6个教研室,拥有法学研究所、政府采购研究中心、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经济犯罪研究中心、反垄断法跨学科研究所等五个科研机构。

学院共有专职教40人,其中教授人、副教授18人,讲师10人,大部分毕业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等国内重点院校以及英、美、德等国家知名大学,其中博士25人,在读博士2人,高级职称比例达到73%,博士学位比例达到68%。多名教授被聘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通讯评审专家、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评审专家、辽宁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及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学科评审专家。

科研成果

近年来,法学院教师公开出版教材、专著等60余部;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文500余篇;并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8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3项,中国法学会项目10项,省、市级科研项目350余项,其中有多项科研项目获得省政府科研项目奖励;全院教师积极从事科研工作,公开出版教材、专著等50余部;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文360余篇,承担了国家、省级科研项目20多项。多年来,法学院为辽宁省和大连市的法制建设和经济建设做出了很大贡献,在省、市法学界占有很重要的学术地位。

学院承办“政府采购-GPA与中国”、“第十八届海峡两岸行政法学学术研讨会”等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2次;设有“名家讲坛”、“海外讲坛”等高端学术讲座,已邀请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马怀德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胡卫列厅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朱苏力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教授、《中国法学》杂志社吴雷副编审、日本大学小野健太郎教授、日本劳动政策研究研修机构仲琦研究员等著名专家学者做学术报告20余场次。

合作办学

法学院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方针,依托东北财经大学的财经学科优势,形成了“法经融合”的培养特色和“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重实践”为特征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坚持特色发展,经济法学专业依托财经学科优势,具有鲜明财经特色;加强法学与经济学、管理学的跨学科交叉研究,已成立反垄断跨学科研究所,探索实践复合型本、硕、博连读培养模式。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大数据背景下AI法学与计算法学。

学院积极探索国际化合作办学,2014年11月,东北财经大学与英国斯旺西大学正式签署合作办学协议,东北财经大学与斯旺西大学开展“3+1”本科生交流项目和“1+1”研究生交流项目,斯旺西大学均为录取的学生提供国际合作奖学金,同时斯旺西大学为在合作期间到访的东北财经大学教师提供支持与帮助。

特色培养

法学院充分发挥学校财经管理学科优势,创新法经融合培养目标,着力培养“法经通达”的复合型、实践型法律人才,自2018年10月开始实行法律硕士研究生财经法专业定向培养模式。该培养模式将法律专业和财经专业融合、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结合,基础知识与前沿问题兼顾,能力培养与职业品格并重,关注中国现实、适应社会需求的发展变化,同时具有开阔的视野。具体设置了11个专业方向:

1.反垄断法跨学科研究方向

主要通过运用经济学、法学分析的方法研究禁止垄断和贸易限制的反垄断规制问题。该方向为学院优先扶持,以反垄断法跨学科研究中心为基地,双导师培养,优先安排具有一定经济学基础和研究兴趣的学生。(与产业组织与企业组织研究中心联合培养)。

2.财税法跨学科研究方向

主要研究税收制度、公债制度、费用征收制度、预算制度、国库管理制度、财政分权制度、转移支付制度、财政投资制度、财政贷款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财政监督制度与相关立法等。(与财税学院联合培养)。

3.金融法研究方向

主要研究政府金融主管机关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产品及金融交易的监督管理,以及在货币市场、证券市场、保险市场和外汇市场等各种金融市场,金融机构之间,金融机构与大众之间,大众之间进行的各种金融交易。具体涉及银行法、证券法、期货法、票据法、保险法、外汇管理法以及互联网金融等法律问题。(与金融学院联合培养)。

4.政府法治研究方向

主要研究政府法治建设、行政执法、政府采购、公私合作、社会保障等相关法律问题(与公共管理学院联合培养)。

5.公司治理与公司法研究方向

涉及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资本制度、公司股权、公司兼并重组、公司破产清算、公司经营风险防控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与工商管理学院联合培养)。

6.房地产法与物权法方向

主要研究土地权利制度、建设用地、宅基地、家用地使用权、城市、土地和房屋征收及补偿、房屋买卖、工程建设以及物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与投资工程管理学院联合培养)。

7.自由贸易法治研究方向

主要研究自贸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法治建设、一带一路经贸争端解决、贸易改革创新法治建设、营商环境等方面法律问题。(与自贸区研究院联合培养)。

8.知识产权研究方向

主要研究知识产权的归属、利用、流转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9.刑事合规研究方向

主要研究公司、企业内外部刑事风险防范责任认定。

10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研究方向

主要研究商事纠纷争端解决、互联网法院审判机制等法律问题。

11.新兴领域法律问题研究

如网络安全、人工智能、共享经济、区块链等新兴领域法律问题。(与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联合培养)

专业设置

法学院本科设法学专业,学院以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了解基本的经济理论和部门经济知识,具备能顺利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能力,能胜任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在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仲裁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以及从事法律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办学模式。

法学专业开设课程有:法经济学、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刑法、行政法、商法、经济法、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物权法、合同法、金融法、财税法、会计学、管理学等课程。

法律硕士阶段财经学科特色培养专业优势鲜明,有明确的法律职业导向,采取法学院与相关学院导师担当的主、辅导师制和理论型与实务型导师协同培养的模式,即法学院内专业导师、校内相关学院研究方向导师和行业实务导师(法官、检察官、律师、仲裁员等)联合培养,为国家和地方的法治建设培养专业法律人才。

培养成果

近年来,法学院大批学生考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国内重点大学的法学专业研究生,免试推荐保送研究生比率为15%,学院优秀学生被保送到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国内知名大学攻读研究生;国家司法考试一次性通过率为50%左右。大部分毕业生在立法机关、审判检察机关、仲裁机关、国内一线律所,国有银行、国有大型企事业单位等机构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学院已经成功为社会输送本科毕业生2000余人,各类研究生近2700人,其中法律硕士毕业生1800余人。毕业生的研究能力、专业素质及综合能力受到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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