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08 23:26
东南大学人事处是东南大学行政机构。
(一)负责全校编制规划和编制核定,以及各类各级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全校用人计划和政策工作;
(二)负责学校科级机构设置,以及行政系列科级干部的聘任、考核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年度考核以及评优(正处级以上干部由组织部负责考核评优)、奖惩、请销假工作;
(四)负责教职工的流动调配工作;
(五)负责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配套政策的制定工作;
(六)负责全校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组织评审工作;
(七)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各类人员的补充工作;
(八)负责各类人才培养,人才工程对象的选拔、推荐与培养、考核工作;
(九)负责制定教师国外研修计划,选派国外研修人员工作;
(十)负责博士后招收、培养和管理及组织博士后流动站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校各类人员的合同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校人员薪酬管理、社会保险和退休职工福利工作;
(十三)负责全校管理系列职员职级的评聘和管理工作、工人的考工定级工作;
(十四)负责协助教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工作;
(十五)负责人事信息的管理及人事劳资统计报表工作;
(十六)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人事处办公室。协助处领导开展工作;协调各中心、各科室工作;负责人事处信息化建设;本处印章的使用和管理;文件收发、归档工作;统计上报各类人员信息报表;出具有关人事证明;接待处理来信来访;固定资产建账与管理;处内日常经费管理;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科。校内编制核定;制定管理岗、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进人计划、选留;教职工考核、聘任和教职工违纪处罚;行政科级干部的考核、任免,聘用制干部聘用手续办理;职员晋升评聘工作;在职教职工法定节假日自费出国探亲、旅游、访友的审核;教职工病、事及探亲假期审批、办理手续;教职工校内调配、转正定级;转业、复员军人的安置;审批、办理教职工报到、调离、辞职;新进教师补贴审核发放;合同聘用人员合同审核、签订;非在编人员转聘事业编制相关工作;国家及单位公派出国人员申报、审批、派出及相关手续办理;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日常维护;临时工用工审核及薪酬发放;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师资科。贯彻执行上级教育部门师资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做好全校师资队伍的规划建设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要求及规定,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分级与聘用有关要求及规定,做好岗位分级与聘用工作;引进人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认定工作;组织实施“仲英青年学者资助项目”;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审核统计发放突出成果奖励;兼职教授报批及管理工作;办理在职进修事宜;办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专任教师数据信息化工作,教育部高基报表等各种数据统计维护上报工作;受理外单位委托同行专家学术评议工作;协助部、省、市有关部门做好相关专家评委库推荐工作;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劳资科。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正确执行国家和学校工资、津贴、福利和保险等薪酬待遇政策;根据学校的发展战略,参与制定全校教职工薪酬福利规划;配合校内人事制度改革,参与校内分配制度改革的调研、起草分配方案并组织论证、试点、总结和实施;负责制定工资、津贴、福利和保险政策的日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进行教职工薪酬待遇方面的工作研究,提出改革建议;全校在职人员工资、岗位津贴等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全校教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工伤、工龄等薪酬福利待遇的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合同制工人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学校教职工薪酬数据维护、统计分析、信息服务、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退职职工及五、六十年代下放职工生活费发放。
(五)院士服务科。
(六)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新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设站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评估考核工作;负责博士后年度招收计划的制定与实施,进行博士后招收宣传工作;负责办理博士后进、出站手续,签订科研工作协议书;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档案管理;负责博士后日常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组织各类博士后科学基金和科研资助的申报工作;协助建站单位做好博士后在站期间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检查督促博士后完成开题、中期考核、出站考核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落实进站博士后住房、经费、后勤保障等相关待遇;为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工作提供帮助,办理博士后证书;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及地方上的联系与合作、组织在校博士后参加各类地方企业科技服务活动;指导学校博士后联谊会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退休工作科。负责全校退休教职工各类工资待遇的调整后的政策宣传;负责全校退休教职工节日福利金的发放工作;负责组织筹备学校退休教职工每年度的“老人节”重阳祝寿庆祝等活动;负责退休教职工的工资证明、生活困难补助申请、出国审批等各项业务办理;协助基层院(系)和有关单位慰问重症病人及处理丧葬抚恤事宜;协助学校公费医疗小组和大病互助委员会工作,为患大病的部分退休教职工解决因病所致的经济困难;协助党委老干部处进行教育部直属高校离退休干部基本情况统计、负责学校年度退休教职工基本情况的数据维护、统计、上报和信息化管理工作;接待日常来访,协调各部门帮助老同志解决实际问题,及时化解各类矛盾;负责各类退休政策和相关文件的整理与归档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未聘人员的接收、日常管理工作;为未聘人员提供岗位信息,推荐工作岗位,安排临时性工作,协议书签订手续;外单位借用劳务手续;办理学校人事代理人员有关接收、考核、续聘、终止(解除)聘用合同等手续;办理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派遣到东南大学工作的人员相关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公积金代缴和聘用合同书的签订和管理;学校集体所有制人员的管理,包括办理合同鉴证、终止、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手续,工资管理、人事档案管理。利用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东南大学分中心的社会人才服务机构,开展广泛的服务业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