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村

更新时间:2024-08-30 18:05

东安村北距抚市镇政府10公里,南距土楼旅游群区20余公里,福三线是土楼旅游主干线

东安村概况

从我们村中间经过,我们村11个自然村,15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997人,522户,劳动力987人,党员54人,耕地面积1463亩,山林面积12860亩,人均收入5951元,主要经济来源:运输业、外出打工和毛竹。

东安村头顶着永定第一名山“东华山景区”,0.8平方公里省级森林保护区,毛竹资源丰富,几年来是本县毛竹示范基地村,我们东安村可称得上是山清水秀,山林覆盖植被保护做好的村。

2012年通过村两委及全体村民的共同努力,大大改变了原有的面貌。特别是下半年来,换届选举成立了新一届的村两委班子,两委班子精诚团结,献计献策,广开思路,尽力争取上级资金。通过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村两委努力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1、投资18万元兴修了4条合800余米的标准化水渠。

2、投资3万余元东安村村部地面硬化围墙修复工程。

3、启动投资预计资金60余万元“骨灰存放堂”新建工程。

4、投资10万余元500余米村道硬化拓宽工程。

5、促进“三农”综合保险参保率达95%。

6、新增了“五保户”6人,使本村的弱势群体得到了保障。

7、新农合参保率达100%。

8、新农村保险续保率达95.3%。

村民小组长名单

碑林组:沈寿禄

东友组:张超炎

东一组:张桐昌

东二组:张开成

东梅组:张伟珍

东升组:张汉忠

上楼组:张建杨

东方组:张超禄

溪一组:张国新

溪二组:张林如

永溪组:黄秀凤

东溪组:沈灿良

上一组:沈成招

上二组:沈灿禄

下湖组:沈桥樟

卫生管理公约

为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提高人们生活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福建省爱国卫生条例》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公约。

一、全体村民要认真学习有关农村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卫生道德规范,增强环境卫生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生活垃圾实行定点堆放。不得在村道、河溪等公共场所倾倒、堆放垃圾、土粪、柴物、建筑废料等其他杂物。禁止焚烧垃圾、废弃塑料、橡胶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臭气的物质。

三、推行户厕沼气化建设,维护公共厕所卫生。

四、实行禽畜圈养,不乱排禽畜粪便,不在公共场所晾晒或堆放禽粪便,不使用未经充分发酵腐熟的农家肥。

五、自觉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不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自觉维护环境资源。

六、各家各户自觉维护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清除卫生死角。

七、不随地吐痰、便溺,不乱倒污水,不乱丢纸屑、果皮等废弃物,积极参加灭除老鼠、苍蝇、蚊子、蟑螂等病媒生物及消除其滋生场所。

八、全体村民要爱护公共卫生设施,村根据需要建设若干个垃圾收集

点、垃圾池等,方便群众投放垃圾。

九、本着“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由村委会(可委托老人协会)负责向村民按每人10元/年、商店按每间150元/年收取卫生费,实行专款专用,收支情况定期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十、全体村民要互相监督,严格执行本条约,如有违反,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给予以50元至100元的罚款。

十一、本公约从二0一二年八月九日起执行。

班子结构

党支部书记:张洪武

村委会主任:张洪武

监委会主任:张荣喜

议事决策制度

村民委员会议事决策制度

东安村民委员会在党支部领导下,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展工作,议事决策时,邀请村党支部书记参加,根据内容也可以吸收会计和有关人员参加。

议事内容有:

传达贯彻上级政府的有关指示和决定;

研究讨论需要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村级重大问题,如村级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重大投资项目,财务预决算等;

研究讨论需要请党支部会议决定的村级重要工作:如土地、计生、干部报酬以及处理违反村规民约的事件等;

研究决定本村重要行政工作。

地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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