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5 08:08
宋代时期,属金水乡崇仁里。
清代时期,属六都。
民国时期,先后属第一区、南一区、楚东乡。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8月至1956年,撤区并乡前,先后属第三区、四区。
1958年,建立八里坳公社。
1968年,更名为东富公社。
1984年,公社改东富乡。
2000年,撤乡建东富镇。
2005年1月,东富镇与枧头洲乡合并成立新的东富镇。
2015年,将东富镇的5个村并入阳三石街道。
2011年末,东富镇辖1个社区、24个行政村:四杨、东富、芷泉、小洞塘、石坝上、北冲、西林、凤仪塘、立新、包冲、同桥、楚东桥、新莲、龙源冲、花木、伏垅、石里浦、荆潭、潭湾、建新、横烟、黄土坝、狮湾、莲石、森冲;下设6个居民小组、456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东富镇辖1个社区、10个行政村:东兴社区、东富村、西林村、芷泉村、莲石村、森冲村、横新村、枧头洲村、楚同桥村、龙源村、莲旗村,镇人民政府驻岔路口1号。
东富镇地处醴陵市东南部,东邻江西省萍乡市老关镇,南抵沈潭镇,西接孙家湾镇及仙岳山街道、阳三石街道,北连王仙镇,行政区域面积80.4平方千米。
东富镇境内有一级河渌江横贯镇域北沿,二级河石鲤铺河从东南向西北流贯全境,汇入渌江。
东富镇有耕地面积3.59万亩。
2011年末,东富镇总人口48014人。其中集镇常住人口4500人。总人口中,男性24730人,占51.5%;女性23284人,占48.5%。2011年,人口出生率13.2‰,人口死亡率5.4‰,人口自然增长率7.8‰。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475人。
2017年末,东富镇常住人口为39196人。
截至2018年末,东富镇户籍人口为39727人。
2011年,东富镇完成财政总收入3109万元,比上年增长36.89%。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186.46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1946元。
2018年,东富镇有工业企业56个,其中规模以上22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25个。
2011年,东富镇实现农业总产值2.8亿元,比上年增长4.14%。粮食作物以水稻为主,2011年,生产粮食3.28万吨,人均684千克;蔬菜产量2.5万吨。饲养生猪7.22万头,山羊1.4万只,家禽32.5万羽。2011年,造林6000亩。活立木蓄积量38.5万立方米,林木覆盖率50.2%。渔业以淡水养殖为主。2011年,渔业总产值900万元。2011年,拥有大型农业机械55台。
2011年,东富镇实现工业总产值25.36亿元,工业增加值8.88亿元,比上年增长36.1%。有工业企业113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9家。
2011年,东富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亿元。有商业网点600个,职工1200人。集贸市场14个,年成交额1.9亿元。
2011年,东富镇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2.3亿元,贷款余额5600万元。
2011年末,东富镇有幼儿园17所,在园幼儿1013人,幼师35人;小学10所,在校生2126人,教师88人;初中3所,在校学生1010人,教师119人;小学、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为100%。2011年,教育经费1085.9万元。
2011年末,东富镇有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站1个,农业经济信息站1个,有各类科技人才160人。
2011年末,东富镇有镇文化站1个,农家书屋16个,藏书2.6万册。
2011年末,东富镇有卫生院2个,村卫生室29所,病床53张,医疗卫生从业人员73人。2011年,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82.7%,新农合参保人数4.1万人。
2011年,东富镇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813户、1556人,支出127.9万元,比上年增长27.6%,月人均7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45人,支出14.1万,月人均260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215人,支出51.6万,月人均200元。农村医疗救助62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12人次,支出12万元;农村临时救济389人次,支出8万元。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24300人。
2011年末,东富镇有邮政网点1个,投递点24个,乡村通邮率100%;2011年,征订报刊1600份;电信支局1个,固定电话用户2100户,移动电话用户2.3万户,互联网络用户400户。
2011年末,东富镇境内有水库4座,库容量151万立方米,灌溉面积0.55万亩,酒埠江东干渠横贯全境。
2010年,东富镇建成自来水厂,自来水用户1800户,年供水16万吨。
2011年末,东富镇境内有农电站1个,10千伏高压线路3条,正常供电率98%。
2011年末,东富镇有绿化面积6000平方米。
东富镇境内沪昆铁路和国道320、省道313线横穿东西,县道鹅美线、新视线、阳视线纵贯南北。
东富镇因境内有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东富寺”而得名。
东富寺位于醴陵市东富镇东富村,始建于明代。1972年,东富寺被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