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07 11:58
东方镇,位于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地处缙云县北部,东毗壶镇镇、前路乡、三溪乡,南邻舒洪镇,西南连仙都街道,西接新碧街道,西北、北接金华市永康市前仓镇、舟山镇,东北仍接壶镇镇。行政区域总面积80.60平方千米。截至2019年末,东方镇户籍人口25082人。
1949年,分设胪膛乡、靖岳乡、东金乡。
1956年,胪膛、靖岳2乡合并为东方乡,属壶镇区。
1958年9月,东方乡与仙都乡合并成立东方公社,后并入五云公社为东方管理区;东金乡改设东金管理区,属壶镇公社。
1961年,2个管理区分设东方公社和东金公社,同属壶镇区。
1984年,东方公社分设胪膛、靖岳2个乡,东金公社改为东金乡。
1992年5月,3乡合并为东方镇。
2011年末,东方镇辖胪膛、辽山、前金、靖岳、东方、四方、新深渡、岱石、横塘岸、周升塘、马石桥、长兰12个村民委员会;下设251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东方镇辖12个行政村,镇人民政府驻胪膛村东方街42号。
东方镇地处缙云县北部,东毗壶镇镇、前路乡、三溪乡,南邻舒洪镇,西南连仙都街道,西接新碧街道,西北、北接金华市永康市前仓镇、舟山镇,东北仍接壶镇镇。距缙云县县城15.2千米。行政区域总面积80.60平方千米。
东方镇地形以丘陵为主,中部和西北部为河谷盆地,东南少部为低山分布。地势东南较高,与舒洪镇交界的马鞍山海拔1006米。西南、西北较低,平均海拔在180米左右。
东方镇好溪由东北向西南于境西北部斜贯;汉溪于境中自南向北折西注入好溪。
东方镇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7℃,无霜期245天,年降水量1437毫米。东半部气温和降水量稍低。
东方镇境内好溪东侧天井山有贮藏量大的沸石矿和珍珠岩矿;东北部凝灰岩矿贮量较大。
2011年,东方镇有农业耕地面积12100亩,人均0.49亩;林地面积96757亩。
2011年末,东方镇辖区总人口24528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8902人,城镇化率36.3%。另有流动人口5583人。总人口中,男性12789人,占52.1%;女性11739人,占47.9%;14岁以下3581人,占14.6%;15~64岁17973人,占73.3%;65岁以上2974人,占12.1%。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24478人,占99.8%;有壮、布依、土家等13个少数民族,共50人,占0.2%。其中壮族15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30.0%;布依族7人,占14.0%。人口出生率11.1‰,人口死亡率5.5‰,人口自然增长率5.6‰。
2017年末,东方镇常住人口17735人。
截至2019年末,东方镇户籍人口25082人。
2011年,东方镇财政总收入6844.1万元,比上年增长138.4%。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207.6万元,比上年增长105.6%。人均财政收入279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107元。
2019年,东方镇有工业企业126个,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2个,营业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9个。
2011年,东方镇农业总产值8354万元,比上年增长24.1%。生产粮食4598.4吨,其中水稻3462.1吨,玉米219吨,大豆127吨。蔬菜产量6235吨;水果产量1921吨;桑园面积4824亩,饲养蚕种44000张;茶园面积4200亩,产量131吨。生猪饲养量1.3万头,年末存栏0.6万头;家禽饲养量68.9万羽,上市家禽51.6万羽。
2011年,东方镇工业总产值21.3亿元,比上年增长29.3%,工业增加值占全镇生产总值的65.7%。规模以上工业企业9家,实现工业增加值0.3亿元,比上年增长0.4%。初步形成了以竹制品加工、造纸包装、矿石开采加工、金属制品、饲料加工为主的工业体系。
2011年末,东方镇有商业网点444个。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21.9亿元,比上年增长31.3%;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1.4亿元,比上年增长1.8%。
2011年,东方镇各类存款余额14606万元,各项贷款余额10598万元。
20111年,东方镇邮政业务收入2.25万元。
2011年,东方镇全年电信业务收入5169万元。
东方镇有磐缙线省道过境,境内长4.8干米;县乡(镇)级公路1条,总长2.5千米。镇区道路总长度26.4千米,道路铺装面积0.6平方千米。镇区桥梁14座,总长度1494.3米。
2011年末,东方镇有文化站1个;镇书画协会1个,图书室1个,藏书3万册。
2011年末,东方镇有幼儿园3所,在园幼儿620人,专任教师24人;小学3所,在校生1051人,专任教师55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508人,专任教师37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教育经费达12267万元,比上年增长3.7%;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10975万元,比上年增长12.1%,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为21.3%。
2011年末,东方镇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3个,其中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所,特色伤科医院1所;病床248张,固定资产总值2595万元。专业卫生人员252人,其中执业医师164人,执业助理医师18人,注册护士70人。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9.0万人次,住院手术6260台次,出院病人7871人次。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为623.8/10万,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98.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85.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22475人,参合率96.2%。
2011年,东方镇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294户,人数348人,支出64.9万元,比上年增长33.5%,月人均155元,比上年增长21.2%;五保供养18人,支出3.3万元;医疗救助46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30人次,共支出10.1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40人,抚恤事业费支出.50.9万元。敬老院1所,床位28张。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23302人,参保率95.0%。
2011年末,东方镇有邮政网点1个,投递路线单程总长度82千米,乡村通邮率100%。电信企业1家,服务网点1个。固定电话用户3860户,移动电话用户5108户,宽带接入用户900户。
2011年末,东方镇镇区有自来水厂1座,铺设干线水管17千米,生产能力2万吨/日,年工业用水210万吨、生活用水210万吨,居民自来水普及率100%;排水管道16千米,日污水处理能力1.5万吨,工业废水处理率97.0%。
2011年末,东方镇镇区拥有35千伏及以上变电所2座,主变压器4台,总容量312.6兆伏安,高压输电线路4条,总长度6.2千米,用电负荷1.5万千瓦。年售电量累计完成12000万千瓦时,综合电压合格率99.9%,供电可靠率99.9%。
2022年11月1日,东方镇(菜干)被农业农村部公示为第十二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