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06 14:01
东明朝鲜族乡,隶属于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地处萝北县中部,东与农垦共青4队相连南与团结镇相邻,西与农垦共青15队接壤,北与凤翔镇毗邻。2018年,区域面积49.13平方千米,户籍人口3446人。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设红光村。
1984年5月,析凤翔镇、团结镇的朝鲜族聚居的村屯置东明朝鲜族乡。
2011年末,东明朝鲜族乡辖东明、黎明、红光、红鲜、新胜、红丰、新兴7个村民委员会。
2019年10月,东明朝鲜族乡下辖7个行政村。
东明朝鲜族乡地处萝北县中部,东与农垦共青4队相连南与团结镇相邻,西与农垦共青15队接壤,北与凤翔镇毗邻。区域面积49.13平方千米。
东明朝鲜族乡地处平原开阔地带,地势平坦,地形起伏平缓。海拔在80~90米之间。
东明朝鲜族乡属温带季风气候,其特点是春季干旱多风,夏季湿热多雨,秋季冷凉早霜,冬季漫长严寒。
东明朝鲜族乡境内属黑龙江水系有大小河流2条,长32千米,域面积49平方千米,占全县总面积0.72%。
2011年末,东明朝鲜族乡辖区总人口3589人。总人口中,男性1802人,占50.2%;女性1787人,占49.8%;18岁以下306人,占9%;18-35岁1017人,占28%;35-60岁1688人,占47%:60岁以上578人,占16%。总人口中,以朝鲜族为主,达3553人,占99%:汉族36人,占1%。
2017年,东明朝鲜族乡常住人口541人。
2018年,东明朝鲜族乡户籍人口3446人。
2011年,东明朝鲜族乡有耕地面积4万亩,粮食作物以种植水稻、玉米为主,生产粮食1.5万吨,人均4223千克,其中水稻13400吨,农业总产值7048万元。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牛、家禽为主,生猪饲养量31700头,年末存栏17300头;牛饲养量700头,年末存栏500头:家禽饲养量2.2万羽,上市家禽0.8万羽,生产肉类1121吨,畜牧业总产值280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1379元。
2011年,东明朝鲜族乡有工业企业6家,工业以粮食加工、机械加工、建筑材料为主。工业总产值2756万元,商业网点50个,职工199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9万元,比上年增长0.3%,财政总收入375万元,比上年增长15%。
2018年,东明朝鲜族乡有8个工业企业。
2011年,东明朝鲜族乡已形成以公路运输方式为主交通运输网络,客运总量12万人次,货运总量1.74万吨。客运运输线路10条。
2011年末,东明朝鲜族乡有学校1所,集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为一体,在校生91人,教职工44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24.34万元,预算内教育经费(包括城市教育费附加)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为6.13%。
2011年末,东明朝鲜族乡有文化站1个,村文化活动中心7个;图书室8个,藏书0.3万余册。42.9%的村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30%,有线电视用户1195户,人户率90%。主要文化艺术团体有东明朝鲜族歌舞团,成员40余人。
2011年末,东明朝鲜族乡有卫生院1个;病床17张,专业卫生人员8人,其中执业医师5人,注册护士3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9%。
2011年,东明朝鲜族乡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77户,人数126人,支出12.6万元,比上年增长5%;农村五保集中供养16人,支出4.2万元,比上年增长33%。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6人,抚恤事业费支出10.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