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22 16:52
东法兰克王国(843年—962年)是中欧的一个君主制国家
公元843年,法兰克王国查理曼大帝的三个孙子,洛泰尔一世(Lothair)、日耳曼人路易(Ludwig II der Deutsche)及秃头查理(Charles II le Chauve)签署《凡尔登条约》,共同瓜分整个法兰克王国。
当中,日耳曼人路易分得了王国东部的领土,建立起一个称为“东法兰克王国”的君主制国家。另外,法兰克王国的剩余领土则分裂成西法兰克王国及中法兰克王国。然而,路易所处的东部领土,是一片被征服不久的德意志地区,较其他地方落后。
东法兰克王国大部分地区通行古德语,由萨克森、奥斯特拉西亚、阿勒曼尼亚、巴伐利亚和卡林西亚组成。
虽然东法兰克王国保存了加洛林王朝的统治,但是当地的文化、经济及政治相对落后。此外,萨克森、法兰克尼亚、巴伐利亚及士瓦本等公国相继崛起,使得卡洛林的王权旁落,大权顿失。另外,当时东法兰克王国的外患也相当严重,有来自东边的马扎尔人入侵,以及北欧诺曼人的侵扰,都令东法兰克王国受到影响,王权不能集中。
899年,国王阿努尔夫(Arnulf von Krnten)病逝,其子孩童路易(Ludwig IV das Kind)继位。由于他年少,因此权力落入美因兹大主教的手上。不久后,路易在911年病死,东法兰克的加洛林王朝绝嗣。
后来,法兰克尼亚公爵康拉德(Konrad)继位,称康拉德一世,完全取代加洛林王朝的统治。数年后,康拉德去世,王位辗转落入萨克森公爵捕鸟者亨利的身上。
亨利一世在936年去世后,其子奥托继位。他力主建立一个得以凌驾于各公国的王权,因此大力镇压各公国的叛乱。962年,教宗约翰十二世为他加冕,称之为“罗马人的皇帝”,成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自此,东法兰克王国逐渐过渡到后来的神圣罗马帝国。
在诸多日耳曼王国中,法兰克王国(Frankenreich:486—911)对欧洲大陆的影响最大。
法兰克人原居住在莱茵河下游和高卢北部。在民族大迁徙时,他们侵入罗马帝国,并结成政治和军事的统一体。
481年,在部落首领克洛维(Chlodwig 481-511在位)领导下,建立了法兰克王国,史称墨洛温王朝(Merowinger:481—751)。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克洛维信奉基督教,并在国内实行基督教化,从而取得了罗马教皇的支持。在教会势力的支持下,克洛维和他的继承者不断对外进行扩张。至6世纪,法兰克王国的领土已扩展到包括法国、卢森堡、比利时、荷兰以及莱茵河以东的部分地区,成为当时欧洲最强大的国家。
751年,克洛维一世建立的墨洛温王朝灭亡.取而代之的是加洛林王朝(Karolinge:751—911)。加洛林王朝的第二个国王是历史上著名的卡尔大帝(亦译查理大帝)(Karl der Große:768—814在位)。他先后占领了意大利的大部分地区以及西班牙一部分,并且征服了萨克森,从而把领土扩展到易北河和萨勒河流域。
至9世纪初,法兰克王国的版图大为扩展。它东起易北河和萨勒河,西至比利牛斯山,南起意大利北部,北至北海,从而成为法兰克帝国。
公元800年,罗马教皇给卡尔加冕称帝,称为“罗马人的皇帝”。此后,卡尔大帝成为原罗马帝国的继任者和基督教会的保护人。
卡尔大帝在位期间,帝国的发展达到了顶峰,特别是封建采邑制得到了发展和巩固。法兰克帝国貌似强大,其实外强中干。由于经济上、文化上和语言上没有统一的牢固基础,卡尔大帝死后.帝国开始分裂。
843年签订的“凡尔登条约”(Vertrag von Verdun)和870年的“墨尔森条约”(Vertrag von Mersen)使法兰克帝国分裂成三部分:莱茵河左岸操拉丁语的西法兰克王国、莱茵河右岸操日耳曼语的东法兰克王国和南部的意大利王国。法兰克帝国的分裂为以后欧洲诸民族国家(法兰西王国、德意志第一帝国和意大利王国)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911年,加洛林王朝的最后一位君主驾崩,东法兰克王国的公爵推选康拉德(Konrad:911-918在位)为国王。从这时起,东法兰克王国被看作德意志国家,康拉德一世也被看作第一任德意志国王。德国史学家一般把公元911年康拉德当选国王视为法兰克帝国的彻底崩溃和德意志史的开端。
6世纪至7世纪封建关系的发展公元511年克洛维死后,法兰克王国陷于分裂,逐渐形成三个独立的王国:东北部是奥斯特拉西亚,西北部是纽斯特里亚,东南部是勃艮第
查理·马特的改革714年赫斯塔尔·丕平去世,他的儿子查理·马特继任宫相,并于717年镇压了纽斯特里亚贵族的反叛和萨克森人的起义。
720年,阿拉伯人以西班牙为根据地,在亚奎丹公爵和勃艮第贵族的支持下,侵入了南高卢。查理·马特与阿拉伯人进行了长期的斗争,732年在普瓦提埃附近的战役中,使阿拉伯人遭到决定性的失败,从而制止了阿拉伯人继续向欧洲推进。接着亚奎丹公爵和普罗旺斯地方的贵族也被查理所征服。从737年起,墨洛温家族的国王死后,便不再立新王,而由查理独自实行统治。查理·马特任宫相期间(714~741年)曾对土地占有形式作过重大的改革。由于墨洛温王朝采邑采邑制的建立加深了封主与封臣的从属关系,促进了以土地为纽带的封建等级制的形成和巩固。查理·马特的改革是法兰克封建化的结果,而土地关系的变革又导致法兰克封建制进一步向纵深发展。
法兰克人最初居住在莱茵河下游(今比利时境内)。他们分为两支,滨海各部落称萨利克人,住在莱茵河两岸的称里普阿尔人。4世纪,在民族大迁徙的洪流中,法兰克人趁机侵入高卢北部。到了克洛维时代(481~551年),法兰克才发展成为一个强大的统一国家。
486年,克洛维联合其他军事首领,经苏瓦松之战,击败西阿格里乌斯,夺占了罗马人在高卢最后一块领地。西阿格里乌斯逃往西哥特王国。克洛维遣使去见西哥特国王阿拉里克,叫他交出逃亡者。阿拉里克害怕激怒法兰克人,终于交出西阿格里乌斯,克洛维秘密地把他处死了。
接着克洛维又东征西讨,496年向东征服阿雷曼尼人,507年又南征西哥特王国。普瓦提埃之役,西哥特国王阿拉里克二世战死,克洛维将亚奎丹地区并入法兰克王国版图。当克洛维凯旋回都尔的时候,他接到东罗马帝国皇帝阿纳斯塔西乌斯(491~518年)的敕书,任命他为执政官。在都尔圣马丁教堂里,他穿上紫色袍服,披上披肩,头戴王冠,接受人们对他的欢呼,此后克洛维被公认为全法兰克的国王。
克洛维执政期间做了四件大事:一,在征服罗马帝国的过程中,他没收了三分之二的土地,并把它分封给自己的亲兵、廷臣和主教。但克洛维所没收的土地,主要是罗马皇室和国库土地,因此高卢地区仍然保留了许多罗马大土地所有者,他们在政治上与法兰克贵族合流,形成新的地主阶级,这对克洛维的统一是有利的。二,皈依基督教。罗马帝国末期,教会已拥有庞大地产,形成一股特殊的政治势力。罗马帝国比利牛斯半岛居民中,哥特人只占5%,见《中世纪》,论文集,第10集,第29页,莫斯科罗亚尔河沿岸城市主教的支持,克洛维才取得决定性的胜利。为了表彰教会的功劳,511年克洛维下令在奥尔良召开宗教会议,重申古代罗马法所规定的神庙特权,凡犯杀人、盗窃、奸淫罪的,可到教堂避难,任何人无权进入教堂搜捕。教会及神职人员的财产免税。教会法与国家法规具有同等的性质,这样教会成为政权机构的一部分,新的封建的上层建筑逐步建立和完善。三,剪除政敌。克洛维采用各种阴谋手段,消灭他的政敌,使法兰克走向统一。其中最强大的对手是西吉贝尔特,他是里普阿尔法兰克人的首领,占据莱茵河两岸广大地区,都于科伦。他曾参加征服阿雷曼尼人的战斗,因膝部受伤而成了跛子。克洛维暗中唆使西吉贝尔特的儿子,说他父亲已年迈,而且是跛脚,如果把他父亲除掉,权力和财富都属于他。于是西吉贝尔特的儿子派人刺杀他父亲,企图借此夺取权力。西吉贝尔特被害之后,克洛维又借口将他的儿子克洛德里克处死,莱茵河两岸土地都归克洛维所有。接着,同族军事首领卡拉里克和拉格纳卡尔,也被克洛维阴谋杀害。他以这种方式将其统治扩展到高卢全境。四,编纂著名的萨利克法典
从萨利克法典的一些条文中,我们还可以看到法兰克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