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01 21:55
东海孝妇传说,简称东海孝妇,江苏省连云港市民间文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之一。
东海孝妇传说这一民间故事源远流长。溯其地理,发生地在东海一带;溯其时间,始于汉代。
关于“郯城说 ”
今山东郯城县城东外环路侧,保存了一座“东海孝妇冢”。据考证,孝妇冢年代为西汉,冢前有清代(康熙三十年和光绪三十年)所立的两块石碑。据说孝妇周青是被婆婆迫害而死的,行刑时“飞溅白血”,现郯城县南有一村庄名为“白血汪”便是明证。此外,孝妇周青的故事源于汉书中的《于定国传》,于公就是这起刑案中主持公道的廉官形象,后世在郯城“东海孝妇冢”附近所修的“于公墓”也是一个佐证。
关于“连云港朝阳镇说 ”
江苏连云港古称“东海郡”,东海郡被废后,现仍保留了“东海县”地名,朝阳镇曾是东海县的县治。“东海”一词,作为地名出现汉代,原名为“东海郡”。汉代在秦置三十六郡的基础上,增设了“东海郡”。据《中国古地名考》记载:“东海郡,汉置,故址在山东旧兖州府东南,至江苏邳县以东至海皆是。治郯,在山东郯城县西南三十里。”在古代,东海郡包括两处,一处是汉代的东海郡(今山东郯城一带),另一处是东魏及隋唐后的东海郡(今江苏东海县以东、淮水以北地区)。唐宪宗时宰相李吉甫命林宝修的中国唐代谱牒姓氏之学的专著《元和姓纂》,在记载南北朝时期江南著名才子徐德言(后被南朝后主陈叔宝的大妹妹乐昌公主招为驸马)的籍贯时,其“卷二”条目中就记载了“东海郯州徐氏”,说明郯州是“东海郡”所辖。现江苏连云港的“东海县”,因县境东临大海而得名。追溯其源,应在南北朝宋明帝泰始七年(公元471年)就已经设立。据《东海县志》记载,东海县域,夏商时属徐州,周代属兖州,春秋战国时期分别归属郯子、鲁和楚。秦朝时设朐县,初属薛郡,后又属郯郡。到汉朝时,设东海郡。秦时的朐县就归属东海郡。到三国魏时,将东海郡改为东海国。一直到南北朝471年,正式建立东海县(归属东海郡)。现连云港的东海县,历经了分合变化,但与“东海孝妇”中的古地名“东海”确实存在关联。据民间传说,东海孝妇死后三年就在现今的连云港朝阳汽车站(又名娘娘庙汽车站)南侧建了“东海孝妇祠”和“东海孝妇冢”(当地百姓习惯称为“娘娘庙”,也有人称为“窦娥庙”),其大殿里供奉了娘娘塑像和狱吏于公(汉相于定国之父)塑像和牌位。祠庙后面即为东海孝妇冢。现存的郯城和朝阳镇两处墓葬,据考证,郯城为东海孝妇出生地——娘家的墓葬地;朝阳镇为东海孝妇婆家的墓葬地。两者并不矛盾,不影响对东海孝妇籍贯的认定。依据《汉书·于定国传》记载:东海孝妇为“东海郯人”。从历史地理考察,秦置郯郡,后改为东海郡。而秦汉时期的东海郡包含了现郯城和连云港地区。因此,东海孝妇的籍贯,应该是古地名——东海郡郯州人。现郯城和连云港地区都属于古代郯郡地区。
1.考其滥觞所出,起于《汉书》“东海孝妇”的故事其文献记载最早见于《汉书》。很显然,《汉书》第十七卷《于定国传》是专为于定国这个清廉官员列传的,只不过在传记中提及了“东海孝妇”而已。
2.“东海孝妇”故事原为刑事判例自《汉书》记载后,“东海孝妇”常常被统治者作为刑律的经典判例而引用。六朝南齐时期,廷尉孔稚硅修订刑律时,在给皇帝所呈的奏表中就援引过“东海孝妇”案例。
3.“东海孝妇”始初起名“周青”,故事情节日臻丰腴生动《汉书》之后,“东海孝妇”的故事在《后汉书》《史通》《太平御览》等史书中均有记载,《淮南子》《说苑》等野史杂记中也有载录。东晋时,干宝所著《搜神记》的前半部分与《汉书》所记载的基本相同,只是增添了“长老传云”一段。正是这段文字,后被元人关汉卿创作的《感天动地窦娥冤》取为素材,成为故事的原型。
4.元杂剧将“周青”定名“窦娥”,遂成后世“孝妇形象”元代以前的“东海孝妇”故事,文献主要记载了两个主题:表彰孝妇孝顺以及歌颂于公阴德。这两大主题转化成了元代及以后戏剧创作的主题:阐说公案和表彰孝妇。因此,“东海孝妇”的故事传说从史书里走出来,成为口头文学,在社会上得以广泛流传,产生较大的影响力,则始于元代。元代是中国戏剧的鼎盛期。戏剧创作者喜欢公案题材,尤其关注孝妇形象的塑造。将“东海孝妇”故事作为重要题材进行创编,敷衍成杂剧的,在《录鬼簿》里就有多部,如《厚阴德于公高门》《东海郡于公高门》《感天动地窦娥冤》等,除《感天动地窦娥冤》流传后世外,其他均已散佚。关汉卿的《感天动地窦娥冤》源于“东海孝妇”传说,是以“东海孝妇”为主角,以于公断狱判案为蓝本所创作的戏剧故事。尽管作为艺术样式的戏剧对人物、情节、戏剧冲突等有所改编,但在关汉卿笔下,并不是简单将民间传说戏曲化,而是化蛹为蝶,将故事演绎的意义进行了升华。
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东海孝妇传说”属于民间文学类,具有“口头传统和表述 ”的特征,同时还具备表演艺术、社会风俗和节庆方面的特征,是一个以口头传统表述为主要特征且兼具艺术性和民俗文化性的综合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东海孝妇的故事在历代传述中,窦娥逐渐成为人们崇拜和祭祀的一位神灵。北宋年间当地就建有“汉东海孝妇祠”,人称“娘娘庙”,每年农历三月初三都要举行隆重的祭典活动。
(一)两地孤立保护,难以形成合力。
郯城、连云港两地都申请了“东海孝妇传说”非遗项目,且地理位置紧邻,两地孝文化研究会已加强联系,并开展赠书等活动,但在传说传承保护上并未形成深入广泛合作,使其发展逐步陷入分化局面,难以充分利用两地遗址等资源。同时,两地历史悠久,优秀非遗资源丰富,但在传承过程中多孤立发展,难以形成合力,对打造地方文化圈,发展地方旅游业造成阻碍。基于现状,应形成跨地域、跨类型的整体性非遗保护,打破封闭僵局。
(二)非遗宣传力度不够,社会了解度不高。
东海孝妇传说在连云港当地虽有流传,但范围狭窄,民间重视程度不高,其传承主要依靠研究会,缺少民间力量。尤其在学校内没有取得宣传效果,学生对其了解十分有限,甚至从未听说。同时其景区建设尚未与连云港著名旅游景点形成关联,新建孝妇祠为兴国寺一部分,游客知兴国寺而不知孝妇祠,缺少主流影响力。
(三)传承形式传统,难以对接新时代多元传播媒介。
新媒体是非遗传承的重要媒介,随着泛娱乐化趋势发展,新媒体尤其是互联网对文化产业的助推作用愈发明显。东海孝妇传说传承对新媒体资源的利用十分有限,并且尚未走向网络,限制了东海孝妇传说的传播范围。
张义太,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东海孝妇传说传承人。
张义壮,连云港市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东海孝妇传说传承人。
张名艾,连云港市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东海孝妇传说传承人。
1997年,连云港市宗教局和云台区人民政府对汉东海孝妇祠进行规模较大的重建。
2015年,连云港市艺研所、《人文360》栏目组联手镇调研国家级非遗项目“东海孝妇传说”。
2018年1月7日,连云港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加强‘东海孝妇传说’等非遗项目的开发利用”,这是“东海孝妇传说”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为东海孝妇传说创造了传承和发展环境。
2019年11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连云港市孝文化研究会获得“东海孝妇传说”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2023年10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东海孝妇传说》项目评估合格,连云港市孝文化研究会获得该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衍生作品
元代戏剧家关汉卿根据东海孝妇传说为素材而创作的《感天动地窦娥冤》,被编入中学语文课本,剧本被国外16种文字翻译。
2017年,以“东海孝妇传说”为原型的电影《窦娥奇冤》上映。
2019年,孝文化研究会张树庄、张义太编辑书籍《东海孝妇史籍辑存》。
《东海孝妇传说》是《列女传》中的一篇。
原文如下:
汉时,东海孝妇养姑甚谨。姑曰:“妇养我勤苦。我已老,何惜余年,久累年少。”遂自缢死。其女告官云:“妇杀我母。”官收系之,拷掠毒治。孝妇不堪苦楚,自诬服之。时于公为狱吏,曰:“此妇养姑十余年,以孝闻彻,必不杀也。”太守不听。于公争不得理,抱其狱词,哭于府而去。
自后郡中枯旱,三年不雨。后太守至,于公曰:“孝妇不当死,前太守枉杀之,咎当在此。”太守即时身祭孝妇冢,因表其墓。天立雨,岁大熟。
长老传云:“孝妇名周青。青将死,车载十丈竹竿,以悬五幡。立誓于众曰:‘青若有罪,愿杀,血当顺下;青若枉死,血当逆流。’既行刑已,其血青黄,缘幡竹而上标,又缘幡而下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