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淀蓄滞洪区

更新时间:2024-09-04 18:04

东淀蓄滞洪区是国家蓄滞洪区,属于海河流域,位于河北天津交界处大清河南北两岸,大清河水系下游,总面积379平方公里。

地理环境

东淀位于大清河水系下游,东有子牙河右堤,南有千里堤、隔淀堤,西有溢流洼新盖房分洪道相接,北有中亭堤。东西长约40公里,南北宽约7公里,以石沟至胜芳最窄,宽约2.5公里。洼淀西高东低,西部高处4.6米,东部低处2.2米,一般高程3.1至3.6米,周边堤防总长129.3公里,总面积345平方公里。

建设纪录

2024年6月9日,中铁四局三公司承建的天津市东淀蓄滞洪区1标段项目正式开工。

蓄滞洪区

相关名词

蓄滞洪区主要是指河堤外洪水临时贮存的低洼地区及湖泊等,其中多数历史上就是江河洪水淹没和蓄洪的场所。蓄滞洪区包括行洪区分洪区蓄洪区滞洪区

堤防工程只能防御一定标准的洪水,对于较大洪水,也就是超过堤防防御能力的洪水,尚不能完全控制。因此,只有适应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地利用湖泊洼地和历来洪水滞蓄的场所辟为蓄滞洪区,有计划地蓄滞洪水。

蓄滞洪区是许多分洪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持蓄洪、滞洪能力,区内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规定,有计划的进行蓄滞洪区的安全建设和加强管理,禁止任意圈围设障。同时,为了保护蓄滞洪区内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需要在蓄滞洪区兴修各种必要的避洪避险设施,包括安全台、安全区、围村埝、避水楼、转移道路工程、交通工具、救生设备及洪水警报系统等等,准备在分洪时使用。

蓄滞洪区必须由批准的流域防洪规划或区域防洪规划确定。

管理规定

主词条: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

蓄洪能力

设计蓄水位6.56米,控制地点第六埠,设计蓄洪量9.52亿立方米,淹没面积345平方公里。当达到保证水位可由王村分洪闸及锅底闸依次分别向文安洼贾口洼分洪。

运用记录

2023年

主词条:2023年河北暴雨2023年涿州暴雨

受到连续强降雨和上游洪水过境影响,河北涿州防汛形势严峻,受灾人数超13万人。洪水涉及河北四个流域:大清河、永定河、子牙河和北运河。2023年7月30日,廊坊市发布东淀蓄滞洪区启用橙色预警。

8月1日凌晨2点,东淀蓄滞洪区大清河以北部分启用。大清河洪水进入东淀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后,经分洪减速,预计于8月9日前后到达天津。

2023年8月,河北省在永定河、大清河和子牙河三个河系共启用了七个蓄滞洪区,其中包括东淀蓄滞洪区。将白沟河和南拒马河的来水通过雄安的新盖房分洪道汇入到东淀,再通过东淀蓄滞洪区经过天津独流减河,最后汇集到渤海

8月6日17时,独流减河进洪闸下泄流量582立方米/秒,大清河第六堡水位4.46米,东淀蓄滞洪区已经启用,大清河河道将超过保证水位;截至8月9日17时,东淀蓄滞洪区已开启大清河老龙湾、水高庄、第六埠、杨柳青4个退水口门,加快蓄滞洪区内洪水向独流减河汇入。

2023年8月1日2时,国家防总启用大清河东淀蓄滞洪区,经过综合研判,位于下游的天津市静海区启动了台头镇独流镇王口镇辖区内东淀蓄滞洪区全体人员的转移安置工作。台头镇、独流镇、王口镇有23个村庄、3万多群众进行转移安置,并于8月3日12时前全部转移完毕。

管制

静海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8月7日零时起,对东淀蓄滞洪区内台头镇全域实施交通管制,除军车、警车、消防车、融媒用车、工程运输车、作业车等保障车辆外,严禁其他任何车辆和人员进入。

2023年8月4日中午,大清河洪水进入天津市静海区台头镇。预计8月6日凌晨进入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第六埠村。截至8月5日23时,大清河天津台头段水位5.46米,东淀蓄滞洪区天津市静海区台头镇附近水位达到4.85米,水位仍在持续上涨。

2023年8月6日,据天津市水务局,当前天津行洪工作仍在持续,根据最新洪水测报,大清河来水方向,大清河洪水于8月6日进入西青区第六埠,东淀蓄滞洪区水位持续上涨,天津市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于8月6日17时发布大清河洪水红色预警,目前大清河第六埠水位4.46米,大清河河道将超过保证水位,预计8月7日东淀蓄滞洪区将与大清河水位持平,独流减河进洪闸下泄流量将持续加大,截至目前大清河已累计向独流减河行洪1.98亿立方米,独流减河下泄入海1.79亿立方米。8月8日17时大清河台头段水位5.89米,独流减河进洪闸水位4.97米,均较昨日小幅上涨,大清河保持高水位运行,东淀蓄滞洪区已开启大清河老龙湾、水高庄、第六埠3个退水口门,加快蓄滞洪区内洪水向独流减河汇入。目前,大清河每天保持5746万立方米的下泄水量向独流减河行洪,已累计行洪3.04亿立方米,独流减河累计下泄入海2.96亿立方米。 8月13日消息,海河“23·7”流域性特大洪水已进入下游退水阶段,前期启用的永定河泛区、东淀等蓄滞洪区洪水正在有序通过永定新河、独流减河等河流入海。

2023年8月9日,财政部、水利部紧急预拨10亿元,对国家蓄滞洪区运用期间群众的农作物、专业养殖、经济林、住房、家庭农业生产机械等水毁损失予以补偿,帮助受灾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8月13日,河北省开始向蓄滞洪区受灾群众发放预拨的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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