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11 16:14
清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凤凰巡检司移驻大孤山,归属岫岩州。
清咸丰年间(1851年—1861年),建镇。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隶属庄河厅。
民国四年(1915年),改设县佐。
东北沦陷后,日伪当局设庄河县大孤山第六区公署大孤山街公所。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7月,庄河、岫岩、凤城、安东4县辖区内各划出部分区域成立孤山县。大孤山街为孤山县政府驻地。
1949年,撤销孤山县,建立孤山镇,划归安东县所辖。
1958年9月12日,孤山镇、孤山乡、菩萨庙乡、新农乡合并,成立孤山公社,属安东县。
1965年3月1日,归东沟县所辖。
1966年1月,恢复孤山镇建制。
1973年11月,恢复孤山公社城镇办事处建制。
1980年9月,建立孤山镇。
1985年3月,孤山镇升格为副县级建制镇。
1988年8月,孤山镇与孤山乡合并,建立孤山镇。
1993年,撤东沟县建东港市,孤山镇隶属东港市。
2002年1月10日,孤山镇与新立镇合并,设立为孤山镇。
孤山镇位于丹东市西部,地处丹东、大连、鞍山三市交汇处。全镇区域面积214平方公里,辖2个社区,19个行政村,1个果园委。常住人口81000人,其中城镇居住人口4万人。
孤山镇历史悠久,据境内阎家坨子贝丘遗址发掘的石斧、陶罐足以证明,远在6000多年前的新石器时代,我们的祖先就在这里生息繁衍。虞舜时,大孤山隶属于营州,大禹水分天下为九州,属青州。商朝仍属营州。战国时属燕国的辽东郡,唐属安东都护府,元、明属益州,清光绪三十二年属庄河厅。民国四年改县佐。1946年7月设立孤山县,1949年撤县,划归安东县管辖。
作为辽东一座古镇,孤山镇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中国传统文化、戍边文化、西方文化、古建筑文化以及民风民俗文化,在此交织汇聚,形成了共荣共生、百家争鸣的繁荣独特的文化形态,不断推动着古镇的文化发展和社会进步。
孤山镇生态、自然资源丰富而独特。境内山林、丘陵、大孤山、湿地、海、岛从北到南依次排列,左傍大洋河,右依双岔河,形成了独特的地理景观,国家AAA级旅游景区大孤山国家级森林公园掩映着千年古刹,闻名中外的中日甲午海战古战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大鹿岛位于古镇的最南端。
孤山镇地处北黄海中心位置,是辽东半岛重要的交通节点。丹大高铁在镇内设有客货两用站,丹大高速公路在镇内设有出入口,且为丹锡高速公路的起点,201国道与大盘公路在镇内交汇,镇内的大鹿岛为国家级二类贸易口岸。
近年来,孤山镇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充分保护、合理开发、多措并举、统筹兼顾的原则,扎实开展小城镇建设各项工作,陆续荣获全国“亿万农民健身活动”先进乡镇、全国文明镇、全国宜居小镇、全国重点镇、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中国特色小镇、辽宁省小城镇建设中心镇、辽宁省文明小城镇、辽宁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辽宁省宜居示范乡镇等多项荣誉称号。
2011年末,孤山镇下辖2个社区、19个行政村:东街、西街、冯家屯、谷家屯、战家屯、辛家店、刘家屯、大姜家、刘大房、沙家屯、背阴寺、东大于、菜农委、大鹿岛、新立、宫屯、四门张、万兴、庙岭、兴隆、西土城;下设58个居民小组、193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孤山镇下辖3个社区、18个行政村:东街社区、西街社区、新立社区、冯家屯村、谷家屯村、战家屯村、辛家店村、刘家屯村、大姜家村、刘大房村、沙家屯村、背阴寺村、东大于村、大鹿岛村、孤山菜农村、宫家屯村、四门张村、万兴村、庙岭村、兴隆村、西土城村,镇人民政府驻西街社区西后街28号。
孤山镇地处东港市西部,东至大洋河与黄土坎镇相望,南临黄海,西至大连市庄河市栗子房镇,北与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洋河镇接壤,行政区域面积198.17平方千米。
孤山镇境内西北部地势较高,平均海拔5.8米,为丘陵区,大都为黄土土壤;东南部地势平坦,平均海拔为3.9米,系平原区,多系青碱土壤。主要山峰有大孤山,最高峰海拔337.3米。
孤山镇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其特点是属季风性、大陆性亦具海洋性气候;冷暖交替变化大、风大、雨量大、阵雨多,春季回暖早10天左右,秋季晚冷10天左右。多年平均气温12.8℃,极端最高气温32.2℃,极端最低气温-25.6℃。无霜期年平均179天,最长达207天,最短为145天。年平均降水量880毫米,降雨集中在每年的7—8月,8月最多。
孤山镇境内最大的河流为大洋河,发源于岫岩满族自治县偏岭乡唐帽山经孤山镇东马家坨子注入黄海,孤山镇境内长7.3千米,流域面积6000平方千米,年均流量450立方米/秒。主要支流有小洋河和双岔河。
孤山镇主要自然灾害有暴雨、风灾、洪涝等。暴雨灾害年均发生三次,主要发生在7—8月,最严重的一次发生在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一次降水量达400毫米;镇内中大街以南水深达2米左右,洼地达3米以上,3昼夜未退,民房全部被淹,造成百年来最大的水灾。1982年8月连日暴雨造成大洋河水流量达1.1万立方米/秒,没有造成人员财产损失。
孤山镇有耕地面积98401亩;可利用林地面积31361亩。
2011年末,孤山镇总人口64290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7940人,城镇化率27.9%。另有流动人口8290人。总人口中,男性32169人,占50.1%;女性32121人,占49.9%;14岁以下5045人,占7.9%;15—64岁49980人,占77.7%;65岁以上9265人,占14.8%。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58551人,占91.1%;有蒙古、回、苗、彝等12个少数民族,共5739人,占8.9%。超过2000人的少数民族有满族1个民族,达2301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40%。2011年,人口出生率1.2‰,人口死亡率1.4‰,人口自然增长率-0.2‰。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301人。
2017年末,孤山镇常住人口为65324人。
截至2018年末,孤山镇户籍人口有62276人。
2009年,孤山镇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4.4亿元,其中第一产业产值6.7亿元,第二产业产值77.5亿元,第三产业产值20.2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入6.3亿元,招商引资2.31亿元,外贸出口供货额1503万美元,一般预算收入2856万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1000元,农民人均收入达到8069元。
2011年,孤山镇财政总收入1.0812亿元,比上年增长61%。其中地方财政收入8712万元,比上年增长55%。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1600万元,增值税1900万元,企业所得税1000万元,个人所得税200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7%、58%、150%、100%。农民人均纯收入10767元。
2018年,孤山镇有工业企业51个,其中规模以上8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68个。
孤山镇粮食作物以水稻、玉米为主。2011年,孤山镇生产粮食41876吨,其中水稻29130吨,玉米10446吨。主要经济作物有蔬菜等。2011年,蔬菜种植面积13335亩,产量46211吨,主要品种有大白菜、萝卜,其中大白菜22824吨,萝卜3143吨。畜牧业以饲养生猪、家禽为主。2011年,生猪饲养量8.4万头,年末存栏2.7万头;家禽饲养量330万羽。2011年,生产肉类9750吨,其中猪肉4782吨,牛肉41吨,羊肉8吨;禽蛋8135吨,鲜奶4吨。
截至2011年末,孤山镇累计造林600亩,其中防护林200亩。2011年,水果种植面积6319.5亩,产量7500吨,主要品种有苹果、桃、梨,其中苹果1891吨,梨1605吨,桃2816吨。可用于水产养殖的海域面积14.26平方千米,滩涂14.26平方千米,淡水面积3.7平方千米。2011年,水产品总产量9506吨;渔业总产值5亿元。2011年,大型农业机械3000台(辆)。
2021年4月28日,入选农业农村部、财政部“2021年农业产业强镇创建名单”。
孤山镇是辽东地区重要的工业生产基地,形成以服装、食品、机械加工为主的工业体系,重点规划了服装、食品、机械加工等中型产业集群。
2011年,孤山镇工业总产值达到130.5亿元,比上年增长25%;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79.8%。2011年,孤山镇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1家,职工3900人,实现工业增加值6.8亿元,比上年增长47%。销售收入达到亿元以上的企业3家,其中10亿元以上的1家。市级工业园区1个。
2011年末,孤山镇有商业网点717个,职工1746人。2011年,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8.1亿元,比上年增长88.3%。2011年,出口2300万美元,比上年增长39.6%,主要产品有服装、食品、精密铸件等,销往6个国家和地区。
2011年末,孤山镇有幼儿园16所,在园幼儿1200人,专任教师30人;小学12所,在校生2904人,专任教师226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4所,在校生1839人,专任教师203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均达100%,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达99.7%。普通高中1所,在校生4600人,专任教师258人。
2011年末,孤山镇有文化艺术团体48个,会员1300个,创作完成的文化艺术作品有10000件;各类艺术表演团体46个,演职人员1200人;电影放映单位6个,电影院1座,座位1408个;文化专业户14个,文化站1个,建筑面积520平方米;公共图书室1个,建筑面积160平方米,藏书2000册;档案室1个,建筑面积70平方米。文化行业从业人员50人,其中事业单位从业人员3人。主要文化艺术团体有孤山民乐团、孤山古韵艺术团、孤山古韵军鼓乐团、孤山红杏艺术团、孤山鼓吹乐姚家班等。地方特色民间艺术有孤山鼓吹乐唐家班等。
2011年末,孤山镇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7个;病床564张,其中公立卫生机构床位340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8.5张。专业卫生人员434人。2011年,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12万人次,住院手术6000台次。2011年,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51%,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2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4.3万人,参合率99%;孕产妇死亡率0.1/10万。
2011年末,孤山镇有体育场地15处。体育社团4个,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120人。每年定期举办的体育活动有全民运动会、门球赛、篮球赛等。100%的社区和20%的村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60%。孤山镇体育健儿累计取得省运会银牌1枚。
2011年,孤山镇有空气质量一级天数95天,二级天数180天,三级天数60天,四级夭数30天,达到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75.3%。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6平方米,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20%,全境林木绿化率达到28%。
2011年,孤山镇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321户,人数620人,支出148万元,比上年增长17%,月人均198.9元;城市医疗救助100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620人次,共支出7万元,比上年增长20%;城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400人次,支出12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498户,人数902人,支出86.6万元,比上年增长106%,月人均80元,比上年增长82%;农村五保集中供养78人,支出41.4万元,比上年增长33%;农村五保分散供养144人,支出38.6万元,比上年增长9%;农村医疗救助80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1124人次,共支出6万元,比上年增长10%;农村临时救济300人次,支出6万元。自然灾害受灾人口300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0000亩,倒塌房屋21间,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救灾支出16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420人,接收无军籍职工2人。抚恤事业费支出210.3万元,比上年增长15%。社会服务单位3个,床位260张,其中收养机构床位200张,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床位105张,收养78人。社区服务设施2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2个,社区服务站2个。社区日间照料床位数10张。接收捐赠衣被1000件,使100人(次)困难群众受益。福利企业1个,安置残疾职工15人。新增就业人员200人,有150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00人。年末登记城镇失业人数45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全年共帮助15户零就业家庭实现每户至少一人就业。组织6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的工作。
2011年末,孤山镇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2000人,比上年末增加400人,其中参保职工100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1000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400人。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1500元,比上年增加200元。年末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
孤山镇有312省道经过境内。
大孤山国家森林公园位于辽宁省东港市西南部、黄海北岸。距离丹东市85千米,东临大洋河,与大连庄河市接壤,北邻岫岩县,南靠黄海与大鹿岛隔海相望。1991年建园,面积466.67公顷。是国家AAA级旅游名胜区。
中日甲午海战古战场位于孤山镇的最南端大鹿岛,是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
2017年,孤山镇被评为第五届全国文明村镇。
2020年12月28日,入选2020年辽宁省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特色乡镇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