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12 14:28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88年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成立,1989年1月1日正式挂牌办公。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东莞市东城西路187号。全院现有人员344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5.2%,其中博士2人,硕士89人,占总人数的39.6%。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88年。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东莞市东城西路187号。全院现有人员344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5.2%,其中博士2人,硕士89人,占总人数的39.6%,法院队伍呈现出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特点。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现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民事审判第五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信访科、纪检组、政治处、教育培训科、监察室、机关党委办公室、办公室、研究室、行政装备科、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支队、机关服务中心等共计23个部门。
多年来,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科学发展、从严治院、规范管理、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司法为民、司法公正、司法公开和司法能力建设,多项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法院前列。在司法为民方面,向社会公开作出“践行群众路线十项承诺”,在全国率先建立“社区法官”制度的基础上,大力推进“法官工作室”建设,并被东莞市委纳入全市依法治市重点工程和法治惠民实事项目;在司法公正方面,在全国首创对假释港澳台籍罪犯进行社区矫正和“案例引导”调解制度,率先与海关联合制定打击加工贸易走私犯罪联防共建制度,建立完善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有效防范了冤假错案的发生;在司法公开方面,在全省率先全面统筹规划司法公开工作,构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常态化联络机制,率先推行“见证执行”活动,建立社会意见双向交流反馈和社工介入司法服务机制,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积极实施并提前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被人民日报以《东莞 陪审不再陪衬》为题进行详实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好评;在司法能力方面,狠抓干警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大力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依托法院系统党校品牌探索“三联合一”机关大党建机制,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廉政机制,队伍的纯洁性全面提升。
院长:陈小飞
副院长:陈少钢
2021年8月26日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任命:陈少钢为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曾超宇的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罗念卫的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李达明的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近年来,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共荣立集体二等功2次,先后获得“全国法院调研先进集体”、“全国涉港澳台司法协助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执行局)、“全省人民满意好法院”等荣誉称号,连续9年被评为“市直机关先进单位”。2013年,在全省中级法院工作综合考核中,名列第一序列第一名,被省法院记集体三等功。2014年被国家版权局评为“全国查处盗版侵权有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