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教育局

更新时间:2024-01-12 16:20

东阳市教育局是东阳市的政府机构,办公地址位于东阳市江滨北街18号。

主要职责

1、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研究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协调镇乡、部门教育工作。

2、制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教育工作计划。

3、管理部门教育经费,负责对中小学教师工资统一发放的监管。

4、推进素质教育,指导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实施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

5、管理全市的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

6、主管全市教师管理,实施教师资格制度。

7、管理全市的学历教育有关的招生考试工作。

8、承办市委、市府以及其他上级部门交办的事项。

机构设置

办公室

1、处理局党委、行政日常事务, 负责局信访工作,按规定保管、使用印鉴开转介绍信等。

2、以局名义行文的综合性公文和文字材料的起草核稿。

3、负责教育系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教育信息的宣传工作,办好《东阳教育》。

4、负责公文、资料、信函的统一收发、分办、缮印、传递、立卷、归档、保管、保密工作和档案管理。

人事科

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考察、选拔、调配、奖惩方案,干部培训、干部年报统计,老干部及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2、教职工的核编、调动、工资调整、农转非、职称评聘和荣誉称号评定、教师资格认定、大中专毕业生的分配建议、定级等具体工作,协调并指导中小学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名师名校长管理。

3、党务、党纪监察、统战、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综合治理、文明单位建设、计划生育。

4、教师离退休的办理与管理、落实政策,遗属补助,民兵、工会、征兵、人事档案。

基础教育科

1、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的设置、教育教学管理及改革指导。

2、指导教学研究、课程改革、教育信息化、中小学电化教育、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工作。

3、指导学校德育、团队工作、体育、卫生、美育、安全教育、国防教育、中学生军训、师生保险等工作。

4、负责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及学生奖惩,负责教师继续教育和学历培训。

职教成教科

1、负责职业技术学校、成人文化技校的设置、撤并、停办等审批。

2、负责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的学籍管理、教师继续教育,开展市场调研和人才预测,指导学校科学合理设置专业。

3、负责审批社会力量举办的中等职业教育机构和非学历教育机构,并指导、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4、负责学前教育学校的布局设置、教育教学管理和业务指导。

督导室(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1、负责对下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情况和人事、经费、校舍设备等行政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2、负责制定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3、负责“两基”年审、等级重点中学创建与视导,教育强镇争创的指导检查和验收工作。

领导班子

党委书记、局长徐文金 主持教育局党委和教育局全面工作。分管党建、人事、财务等工作。联系办公室。

党委委员、副局长 蒋立新 分管党务、教育督导、计划、基建、收费、布局调整、五城同创、工会等工作。联系计划财务基建科、督导室、教育发展公司。

党委委员、副局长 赵耀杰 分管纪检、审计、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社会培训机构(辅导站)、安全、违规带生查处等工作。联系市会计核算中心教育分中心、监察室、东阳电视台教育工作站。

党委委员、副局长 杜召荣 分管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学前教育、教育科研、招生、师训、名师名校长、教育志编撰、教育政策与法规研究、国防教育、关工委等工作。联系基础教育科、招生办、电教馆、教研室、教科所。

党委委员、副局长 丁菊华 分管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信访、行政审批、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保险、离退休协会等工作。联系职成教科、行政审批科。

副局长 蒋波

党委委员 徐国仙 主持人事科工作。联系人事科。

东阳市教育局局长:陈建强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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