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20 13:27
乌东辉,局长,主持县公安局全面工作、分管警务保障
张东方,政委,协助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分管交警、法制
题召敏,副局长,分管刑侦、国保、消防、分包新城派出所
孟 涛,副局长,分管治安、特巡警、监管、分包铜城派出所
韩明琢,党委副书记,分管纪委、督察、审计、控申、出入境、公开电话、分包工业园区派出所、黄河派出所、林业公安科
张卫东,党委副书记,分管政工、宣传、工会、户政、分包大桥派出所
刘进军,副政委,分管指挥中心、网安、分包姜楼派出所
刘立忠,副局长,分管经侦、分包姚寨派出所
唐 勇,纪委书记,主持保安监管大队工作、分包牛店、鱼山派出所
麻荣华,党委委员、治安管理大队长,主持治安管理大队工作、分包鱼山派出所
汝永广,党委委员,协助分管法制工作、分包刘集派出所
主要职责
(一)承担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据国家的宪法、法律和法规,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和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执行情况的责任。
(二)承担掌握控制危害国内安全和影响全县社会稳定的情报和动态,分析研究治安形势和刑事犯罪特点,制定预防,打击对策和措施的责任。
(三)承担组织案件的侦破工作;侦破危害国家安全的重大案件、经济犯罪和刑事案件;组织全县集中打击、搜捕、堵截等统一行动的责任。
(四)承担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和社会丑恶现象;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组织指挥处置重大骚乱、重大群体性闹事、非法游行、非法聚集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故和非法活动,侦破查处治安案件的责任。
(五)承担实施出入境管理和外国人在县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的责任。
(六)承担指导、监督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的保卫组织建设,同时,为党政机关要害部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搞好保安服务的责任。
(七)承担负责全县公安有线、无线通信、计算机联网和计算机安全管理业务的建设规划、技术改造和装备更新等工作;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的责任。
(八)承担负责全县公安法制建设和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和警务活动的责任。
(九)承担组织实施对来我县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省领导人和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的责任。
(十)承担组织实施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县武警中队与公安业务相关的工作的责任。
(十一)承担协助市公安局交警部门组织领导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以及机动车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的责任。
(十二)承担指导监督全县消防工作,组织指挥重特大火灾的扑救和其他严重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的责任。
(十三)承担制定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和教育训练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安宣传和公安系统的表彰奖励活动的责任。
(十四)承担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制度;分配管理装备物资;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公安机关的财务工作和审计工作的责任。
(十五)承担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和重大事项的督察;查处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的责任。
(十六)承担领导和管理我县列入公安序列的企事业单位的公安机构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的责任。
(十七)承担承办县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的责任。
(十八)承担根据鲁发(2009)18号文件“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县公安局在负责上述工作的同时必须对行政“不作为”、和“慢作为”所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担负相应的责任。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公安局内设7个职能股室及12个基层派出所。
(一)政工室
负责公安政治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公安机关教育训练、表彰奖励和培训工作;负责全局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以及干部任免、调配、工资福利的管理工作;负责公安警衔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社会宣传及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全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发展党(团)员、收缴党(团)费等党(团)务工作,开展党(团)活动。
(二)警务督察大队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依法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履行职责、执行公务、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局机关和各派出所内部审计工作。下设督察一中队(主要负责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履行职责、执行公务、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督察二中队(主要负责局机关和各派出所内部进行审计工作)、办公室。
(三)警务保障室
负责全局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及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全局公安装备计划,分配装备物资;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负责公民因私出入境的管理工作;负责华侨回国定居、港澳台同胞回大陆定居的审核工作;查处非法移民活动;组织实施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出入境、过境以及外国人居留、旅行等行政管理工作;依法处理国籍问题。下设办公室、反邪教中队、基层基础中队,出入境管理中队。
(五)法制大队
综合研究公安执法问题,组织、推动解决本县公安执法问题;审核、呈报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案件;办理听证、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检查、个案调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参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事)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依照规定对有关案件进行法律审核;依照规定组织、开展民警法律学习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办理执法问题的请示;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下设执法监督中队、劳教复议中队、综合科。
(六)网监大队
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监察工作;研究拟定信息安全政策和技术规范;掌握信息网络违法犯罪动态,提供犯罪案件证据;依法查处在计算机网络中制作、复制、查阅、传播有害信息和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
(七)控申室
负责接待全县群众的来信来访,办理本局立案的信访及控告、申诉案件。
(八)派出所
县公安局共设置铜城派出所、新城派出所、姜楼派出所、刘集派出所、鱼山派出所、大桥派出所、牛店派出所、姚寨派出所、高集派出所、工业园区派出所、陈集派出所、黄河派出所等十二个派出所。派出所是公安局的派出机关,在县公安局的领导下,负责辖区内的治安防范及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特种行业、公共场所进行管理;管理本辖区的人口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收集情报信息。黄河派出所管辖范围是本县境内的黄河河道及相连地域划定的堤防安全保护区;主要职责是维护黄河水事安全和沿线治安秩序。
指挥中心
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机要、通信等工作。下设指挥调度科、机要通信科、情报信息科、文秘科。
刑事侦查大队
(加挂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刑事侦查、反恐怖、禁毒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等。下设5个中队:第一责任区中队、第二责任区中队、第三责任区中队、禁毒中队、技术中队、1个办公室。
治安管理大队
(加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
负责全县社会治安管理、户政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对社会上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内部保卫工作和保卫组织的建设工作;指导治安联防队、群众治保会的工作和建设。下设办公室、治安管理中队、治安行动中队、治安防范中队、经济文化保卫中队、户政管理中队。
经济犯罪侦察大队
负责掌握本辖区经济犯罪的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情况,拟定预防、打击对策;侦破各类经济犯罪案件;组织配合上级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下设办公室、涉税中队、金融中队、市场秩序管理中队。
监管大队
承担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员和检察院、法院及公安局直接办理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员的武装看守、教育、管理、移送等任务,负责刑期一年以下已决犯服刑期间的管理改造任务;负责对行政拘留处罚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研究拟定有关政策和制度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检查收押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下设管教一中队、管教二中队、侦查中队、办公室。
2020年1月,获得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勇于创新奖”先进集体表彰。
2019年6月,东阿县公安局机关党委入选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名单。
2022年3月,东阿县公安局机关党委被授予“山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22年9月,被授予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2023年2月,入选“2022年度山东省级文明单位”拟表彰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