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推一选

更新时间:2024-01-11 10:26

“两推一选”是全国各农村党组织实行最广泛的一种换届选举方式,是指产生村党组织候选人的过程,即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党内选举。“两推一选”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

概念

“两推一选”是全国各农村党组织实行最广泛的一种换届选举方式。“两推”就是指党内推荐支委候选人和党外推荐支委候选人,“一选”就是由党组织内全体有选举权的党员无记名投票选举支委人选。

推荐方式

“两推”产生村党组织候选人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座谈推荐,一种是投票推荐。

座谈推荐

座谈推荐指乡镇党委或街道党工委派人到村里对党员和群众进行个别座谈,一方面是了解党员、群众对上届党组织工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另一方面了解党员、群众对新一届村党组织班子人选的推荐考虑。通过在党内外个别座谈了解的基础上,根据多数党员、群众意见,并结合上届村支委会意见,按差额比例,提出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在提交乡镇党委或街道党工委研究审批后,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预备人选在村党员大会酝酿通过后,确定为正式候选人,提交全体党员进行选举。

投票推荐

投票推荐是采用党员民主推荐和群众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投票提名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

第一步是党员推荐,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发放民主推选票,由党员根据新一届支委的职数、条件等,无记名推选心目中的新一届支委人选(如新一届支委职数为3名的,每个党员推选的人选就不能超过3名),最终根据党员民主推选结果,将推选的对象根据票数确定递交群众推荐的人选(一般要比应选人数差额要多一些,可根据实际确定)。

第二步是群众推荐,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也可根据各村实际扩大参加范围,如老年协会代表、妇女代表等),发放群众推荐票根据党员民主推荐后确定的初步名单,由群众代表进行推荐。

结合这两次推荐的情况,正式按差额比例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在提交乡镇党委或街道党工委研究审批后,确定为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预备人选在村党员大会酝酿通过后,确定为正式候选人,提交全体党员进行选举。

基本原则

“两推一选”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因此,在工作中必须坚持三个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两推一选”工作必须在乡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有组织、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

(二)坚持依法选举的原则

“两推一选”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对于违反选举原则和程序的要及时纠正,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对于利用宗族宗派、邪恶势力和其他手段破坏选举的,要依法予以制止和打击;对于通过胁迫或贿赂等手段当选的,要取消选举结果,并严肃处分有关当事人。

(三)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

乡镇党委要加大对“两推一选”工作分类指导的力度。对于党支部需要换届的村、或届中党支部成员需调整的村,通过 “两推一选”,选出组织、党员和群众满意的人选;对于少数宗族和宗派严重、社会邪恶势力干扰村务、社会治安状况不好的村,要先进行治理整顿,然后进行 “两推一选”。

工作程序

在三个原则的指导下开展“两推一选”工作,具体有四个环节:

(一)党内推荐。召开党员大会,由村党组织的全体党员对党组织班子成员的述职报告进行评议,推荐下届党组织委员初步候选人。参加推荐的党员应占本党组织全体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二)群众推荐。可由全体村民推荐,也可采取村民代表推荐。为确保村民推荐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参加推荐的范围应当包括下列人员:上届选举产生的村民代表,村“两委”成员及其他工作人员,村民小组正副组长,村属企业负责人,本村籍退休干部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三)乡镇党委确定正式候选人。乡镇党委应根据推荐情况,按照村党组织职数2倍的人数确定初步候选人,并组织力量对初步候选人进行考察,然后按照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比例的规定,确定正式候选人。

(四)党内选举。召开村党组织全体党员大会,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进行无记名投票,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经乡镇党委审查同意后,在新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上等额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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