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10 17:02
严存生,男,生于1940年,陕西大荔人,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法理学硕士研究生导师。1964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本科。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2017年获评“影响中国法治进程的百位法学家”中“有突出贡献的法学家”。
1960年9月至1964年7月在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读本科。毕业后分配到华东政法学院工作,先分在学生科后改为党史教教研室。
1964,10-1966,6,参加上海奉县钱塘镇、保山县五角场镇、长兴岛镇的“四清运动”,二期二年。
1972年4月至1979年7月,华东政法学院解散后被并入复旦大学,分在政治课教研组教哲学。期间,1976年6月至1978年6月作为上海援藏教师任教于西藏师范学院(现西藏大学)。回上海后不久于复旦大学分校任政治系教学秘书一年多。
1979年7月华东政法学院复校回该校任教。
1981年4月调现西北政法大学工作至今,先后获副教授(1986年)、教授(1993年)职称、担任过法理教研室副主任、主任、研究生处副处长、处长(1991-1993)等。
1984年起任法理学硕士生导师,1995至2011年年起任法理学导师组组长、校学术委员委员。
1995年开始担任法学理论学科点学科带头人,研究生指导小组组长。
法学课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一项,教育部重点项目一项,司法部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各一项,陕西省教委教改项目一项,西北政法大学重点项目二项。
多年来,严存生教授潜心治学,相继出版了 《法的价值研究》(个人专著)、 《法律的价值》(个人专著)、 等一批有影响的著(译)作, 《大学法律基础教程》、 、《法理学》等多种教材,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社会科学》等20余种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00余篇,多篇文章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法学》、《法理学·法史学》、《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等转载、转摘。
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20多篇。
出版专著七本《法律与自由》(南开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获1992陕西省法学会学术专著二等奖)、
《论法与正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7,1年出版)、
《法的理念探索》(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2年出版)、
《法的价值问题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2年版,获2007年陕西省高校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
《法的“一体”和 “多元”》(商务印书馆2008年出版)、
《西方法理学史》(与何勤华合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年5月版),
译著1本(《原始人的法》贵州人民出版社 1992年版,法律出版社2006年再版),
主编“十五”、“十一五”全国普通高校统编教材《西方法律思想史》(法律出版社2004年出版,并获获2007年陕西省优秀教材二等奖)
陕西省统编教材《大学法律基础教程》(陕西人民出版社1997-2003年版)、和多种版本的《西方法律思想史》(陕西教育出版社 1989年版、湖南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和《法理学》(2002年的陕西人民出版社版、2007年的法律出版社版、2009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教材,
2012年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独著《西方法律思想史》。
先后获得司法部、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各一项,全国法学会优秀论文奖一项。
1993年5-11月作为高级访问学者留学于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和新南威尔士大学。2001至2011年兼任陕西省政府参事。
1995年开始担任法学理论学科点学科带头人,研究生指导小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