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完税证明

更新时间:2022-09-27 09:47

按照现行税收征管法规定,个人所得税法定完税证明主要有两类:一是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时,依纳税人要求开具的代扣、代收税款凭证;二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主等自行纳税申报纳税人申报缴税时,由地税局开具通用完税证或通用缴款书。

领取要求

2009年度个人完税证明领取工作现已开始,请务必按照我局时间安排领取。领取要求如下:

1、携带资料: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盖有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原件(参考模板)。

2、领取地点:开发区地税局档案室(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B区一楼,原咖啡厅旁通道内)。

3、领取时间:2010年3月1日-3月26日

其中规定

2010年3月1日-3月12日 非重点税源户领取

2010年3月15日-3月19日管理二所重点税源户领取(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010年3月22日-3月26日管理三所重点税源户领取(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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