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隐私

更新时间:2024-08-07 15:11

个人隐私是指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为他人(一定范围以外的人)公开或知悉的秘密,且这一秘密与其他人及社会利益无关。判断信息是否属于个人隐私核心就在于,公民本人是否愿意他人知晓,以及该信息是否与他人及社会利益相关。如个人日记,身体缺陷,个人私密照片等。

基本概念

隐私

不愿让他人知道自己的个人生活的秘密,中国公民依法享有不愿公开或不愿让他人(一定范围之外的人)知悉的不危害社会的个人秘密的权利。

隐私权

在生活中,每个人都有不愿让他人知道的个人生活的秘密,且这个秘密与其他人的合法利益无关,这个秘密在法律上称为隐私,如个人的私生活、日记、照相薄、生活习惯、通信秘密、身体缺陷等。自己的秘密不愿让他人知道,是自己的权利,这个权利就叫隐私权

隐私行为

中国著名的法学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新宝教授把侵犯隐私权的行为总结为以下十类: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保护个人隐私权

1、要管理好含有自己隐私的物品。

2、发现有人披露自己的个人隐私,要依法制止,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隐私权。

3、要尊重他人的隐私权。

保护隐私

2017年年11月,安徽、重庆、湖北、江西等地政府部门官网在公示中存在大面积泄露个人隐私信息的情况,这些公示未对相关人员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作出必要处理。

2018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也明确指出,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

孩子隐私

首先要掌握孩子的思想状态。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总有一些不健康的因素在无孔不入地腐蚀着孩子们的心灵,如结交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养成抽烟喝酒的不良嗜好等等。家长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观察的言行,及时掌握这些属于孩子“隐秘世界”的蛛丝马迹,以便于对症下药,给予孩子正确的导向。

其次要尊重孩子的独立人格。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独立人格逐步形成,孩子的“保密性”需求越来越强,如自己的日记和书信、与同学交往与谈话的内容等,孩子往往都不愿主动向父母披露。但家长却不能采取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间谍”手段来了解孩子,而应转换一下角色,以朋友的身份与孩子融洽相处,在充分新生孩子人格的基础上,与孩子平等地进行对话情感交流,让孩子敞开心扉,主动地把隐私告知自己。

其三要培养孩子明辨是非的能力。进入青春期的孩子,尽管自主意识增强了,但正确的人生观却尚未最终形成,由于是非观念不强、自控的能力都有比较差,孩子在处理诸如学业、情感、人际关系等诸多问题时,还不可能把握好尺度,家长在细心观察孩子思想动态的同时,要根据孩子的性格、爱好和特征,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措施,培养孩子明辨是非的能力,引导孩子在学习和生活中检查、论证自己的思维过程和内心隐私的正确程度,以规范自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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