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书舍人韦贯之授礼部侍郎制

更新时间:2023-08-30 17:28

《中书舍人韦贯之授礼部侍郎制》是唐代白居易创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原文

中书舍人韦贯之授礼部侍郎制

敕:典郊祀之礼,献贤能之书,今小宗伯,实兼二事,非直清明正者,不足以处之。中书舍人韦贯之,沉实坚峻,文以礼乐,行成於内,移用於官,公直之声,满於台阁。顷以词藻,亚禁掖,秉笔书命,时称得人。久积勤劳,宜有迁转,可使典礼,以和神人,可使考文,以第俊秀。仪曹之选,佥议所归,往修乃官,无替厥问。可礼部侍郎,馀如故。

作者简介

白居易(772~846年),唐代诗人。字乐天,号香山居士。生于河南新郑,其先太原(今属山西)人,后迁下邽(今陕西渭南东北)。贞元进士,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年间任左拾遗及左赞善大夫。后因上表请求严缉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凶手,得罪权贵,贬为江州司马。长庆初年任杭州刺史,宝历初年任苏州刺史,后官至刑部尚书。在文学上,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其诗语言通俗,人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和元稹并称“元白”,和刘禹锡并称“刘白”。有《白氏长庆集》传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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